第三十二章 綱領(2 / 2)

我在1958年發表了兩次談話,部分根據《跋》一書,題為“論科學和形而上學的地位”。在第二次談話中,我試圖表明形而上學理論是可以接受批判和論證的,因為它們可以是解決問題——這些問題也許解決得較好,也許解決得不那麼好——的一些嚐試。在第二次談話中我將這種思想應用於五種形而上學理論:決定論、唯心主義、非理性主義、唯意誌論和虛無主義。並且我提出了一些把這些理論作為解決它們問題的不成功嚐試加以擯棄的理由。

在《跋》的最後一章,我以類似的方法論證了非決定論、實在論和客觀主義。我試圖表明這三種形而上學理論是可以相容的,並且為了用一種模型表明這種相容性,我建議我們猜想傾向的實在性,尤其是趨向性的實在性。

但是,該章的主要論點之一是描述和評價形而上學研究綱領所起的作用;我借助簡要的曆史概述表明,自古以來我們關於滿意的說明應該是什麼的思想是有變化的。這些思想是在批判的壓力下變化的,因此它們是可以批判的,盡管是不可檢驗的。它們是形而上學的思想——事實上是具有重大意義的形而上學思想。

我用一些曆史評論來證明這一點:評論“自畢達哥拉斯時代以來曾影響物理學發展的”各種“形而上學研究綱領”;並且我提出一個新的形而上學世界觀,以及同它在一起的一個新的研究綱領,這個綱領立足於傾向實在性的思想上和概率的趨向性詮釋上。

我在這裏報告這些發展是由於兩個理由:

(1)因為形而上學實在論——這個觀點主張有一個有待發現的實在世界——解決了用我對歸納問題的解決辦法所未能解決的一些問題。

(2)因為我想論證自然選擇理論並不是一個可檢驗的科學理論,而是一個形而上學研究綱領;並且盡管它無疑是眼下最好的,也還能夠對它稍作改進。

關於(1)我要說的不過是,當我們認為我們已經發現一個科學理論,它比它的競爭者更好地經受住了批判和檢驗因而接近真理時,我們作為實在論者就要接受它,把它作為實踐行動的基礎,這僅僅是因為我們沒有更好的科學理論。但是我們不需要承認它是真的,我們不需要信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