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外交禮儀(1)(1 / 3)

1.什麼是外交禮儀原則

國際原則,是指人們在接觸本國以外的人時,應當遵守並應用的有關國際交往慣例的基本原則。凡從事涉外工作的人員不僅有必要了解、掌握,而且還必須在實際工作中認真地遵守、應用。

(1)不卑不亢原則

不卑不亢,是涉外禮儀的一項基本原則。它的主要要求是:每一個人在參與國際交往時,都必須意識到,自己在外國人的眼裏,是代表著自己的國家,代表著自己的民族,代表著自己的所在單位的。因此,其言行應當從容得體,堂堂正正。在涉外交往中堅持“不卑不亢”的原則,是每一名涉外人員都必須給予高度重視的大問題。

在涉外交往中要求每一名涉外人員要努力表現得不卑不亢,主要是因為這是事關國格、人格的大是大非的問題。

涉外人員在對外交往中要真正做到“不卑不亢”,不僅在思想上要提高,端正態度,而且在工作中要付諸實踐。

一方麵,要在虛心向外國學習一切長處,尊重外國的風俗習慣的同時,堅決克服自卑自賤的思想,在對外交往中,要以自尊、自重、自愛和自信為基礎,表現得堂堂正正,坦誠樂觀,豁達開朗,從容不迫,落落大方。

另一方麵,在一切對外交往中,既不可妄自菲薄,也不應當高傲自大,盛氣淩人,對交往對象頤指氣使,冷漠無情。

同時,還應注意對任何交往對象都要一視同仁,一律平等,給予同等的尊重與友好,不要對大國小國、強國弱國、富國窮國親疏有別,或是對大人物和普通人有厚有薄。

(2)求同存異原則

世界各國的禮儀與習俗是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差異性的。在涉外交往中,對於類似的差異性,尤其是我國與交往對象所在國之間的禮儀與習俗的差異性,重要的是要遵守求同存異原則。

“求同”,就是要遵守有關禮儀的國際慣例,要重視禮儀的“共性”。“存異”,則是要求對他國的禮俗不可否定,忽略禮儀的“個性”,並且要對交往對象所在國的禮儀與習俗表示尊重。

禮儀的“共性”不但來自禮儀的“個性”,而且也是對其所進行的概括與升華,所以其適用範圍顯然更為廣闊。就這一點來講,在涉外交往中,在禮儀上“求同”,遵守禮儀的“共性”,也就是在禮儀的應用上“遵守慣例”,是更為重要的。

比如,在世界各國,人們往往使用不同的見麵禮節。其中較為常見的,就有中國人的拱手禮,日本人的鞠躬禮,韓國人的跪拜禮,泰國人的合十禮,阿拉伯人的按胸禮,以及歐美人的吻麵禮、吻手禮和擁抱禮。它們各有其講究,都屬於禮儀的“個性”。與此同時,握手作為見麵禮節,則可以說是通行於世界各國的。與任何國家的人士打交道。以握手這一“共性”禮儀作為見麵禮節,都是適用的。所以在涉外交往中采用握手禮,就是“遵守慣例”。

在國際交往中應用禮儀時“遵守慣例”,其實就是要求人們遵守涉外禮儀。涉外禮儀的基本內容,就是有關禮儀的國際慣例。

(3)信守約定原則

作為涉外禮儀的基本原則之一,所謂“信守約定”的原則,是指在一切正式的國際交往之中,都必須認真而嚴格地遵守自己的所有承諾,說話務必要算數,許諾一定要兌現,約會必須要如約而至。在一切有關時間方麵的正式約定之中,尤其需要恪守不怠。

在涉外交往中,要真正做到“信守約定”,須在下列三個方麵嚴格地要求自己。

①在人際交往中,許諾必須謹慎

不管是答應交往對象所提出的要求,還是自己主動向對方提出建議,或者是向對方許願。都一定要深思熟慮,量力而行,一切從自己的實際能力以及客觀可能性出發。即使對於必須作出的承諾或約定,也必須慎重,一定要考慮周全,不要含糊不清,信口開河。

②對於自己已經作出的約定,務必要認真地加以遵守承諾一旦作出,就必須要兌現;約定一經作出,就必須如約而行。惟有如此,才會贏得交往對象的好感與信任。在涉外交往中,真正地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讓外國人確信:“我們中國人曆來說話都是算數的”。為了落實已有的約定,不僅要認真地如約而行,還應當盡可能地避免對已有的約定任意進行修正變動。

③不能守約,要主動說明問題

萬一由於難以抗拒的因素,致使自己單方麵失約,或是有約難行,需要盡早向有關各方進行通報,如實地解釋,並且還要鄭重其事地為此事向對方致以歉意,並且主動地負擔按照規定和慣例給對方所造成的某些物質方麵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