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校長組閣”辯(1 / 2)

案例:徐州睢寧試水“校長組閣製”

2009年8月,江蘇省睢寧縣出台文件、在全縣推行中小學校長人事製度改革,先期麵向全縣教育係統公開選拔11所中小學“一把手”。按照文件規定,睢寧今後將取消全縣中小學校長行政級別,原任校長級別進入檔案,新任校長不設級別,一律實行聘任,四年一聘。連任同所學校的校長不得超過兩屆。實行校長聘任製以後,校長有權“組閣”,副校長和教導主任等職位可由新任校長確定人選。

據了解,競聘上崗的校長在擁有“組閣”等大權的同時,其權力也受到相應製約。按照睢寧的規定,對聘任製校長設立彈劾程序,10名教師聯名即可激活彈劾程序,由全體教師公開投票,不稱職票數達到50%時,予以彈劾。教育主管部門每年對校長工作績效考核一次,4年任期屆滿綜合考核一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與此相配套,睢寧縣還規定,校長工資的40%設為特別工資專用賬戶,考核不合格的不撥付。設立功勳校長獎,一次性獎勵5萬元。

江蘇睢寧的“校長組閣製”向賦予校長更多的依法辦學自主權邁出了更為具體和堅實的一步,成為了中小學教育脫離行政體製幹預的濫觴,其多重的積極效應值得肯定。

首先是擴大了校內民主。在《中國教育報》曾經的一份“當今中小學教師心態及行為”調查中,有78.7%的教師明確肯定“目前的中小學校長負責製亟待改革”。由於校長實行上級任命製,出現了“數九寒天上穿棉襖下穿褲頭——隻對上負責不對下負責”的怪現象,部分學校的“校長負責製”已異化為“校長壟斷製”,一些校長一手遮天。根本不將群眾的呼聲和合理化建議放在眼裏。對教師缺乏應有的人格尊重。彈劾製可以對校長組閣的權力擴大化形成有力製衡,監督校長不僅有來自上級部門的聚焦燈,也有來自下級的探照燈。如果校長在“組閣”的過程中不是任人唯賢唯能,隻圖凝聚力而任人唯親唯近,結果團隊沒有戰鬥力。所開展的工作沒有使得各方麵有長進,那麼10人聯名,就可以啟動彈劾程序。校長時時刻刻受到一線教師的監督,在校務公開、行政決策、科學決策以及各項教育管理中,就不得不聽取一線教師的聲音,知人善任、合理用權、授權得當、獎懲分明,善待基層的聲音,而不能再搞獨斷專行和霸王思維。這樣,教師的知情權、話語權得到充分尊重,人們期待的民主思維、民主治校才能得到真正意義上的落實。

其次是倡導教育家辦學。時下的校長。有著嚴格的行政級別。將校長角色過多集中在行政領域,就會淡化對校長的專業化要求、職業化要求。這種行政暗示會有意無意地讓校長在自我發展和未來規劃中,更注重行政職位的升級、功名的追逐,而不是注重專業眼光的高遠。以及胸懷寬廣的教育家視野的培養,這對於教育的發展和學校的遠景發展,是一個巨大的製約。“校長組閣製”實行後,校長不再是官員,而是學校管理員,這就會促使校長必須加強專業化規劃,提升專業含量,由過去的“行政權威”轉向現在的“專業權威”。校長是學校管理者,同時更是教育專家、教學能手,尤其應該具有教育家視野。學校工作,可謂辦學育人兩主線。一般來說,辦學屬於教育行政範疇,其特點是講規範;育人屬於教書育人的業務範疇,其特點是講規律。如果在一個係統內以行政權力的不斷強化,實現了業務的不斷發展,其規範與規律是合拍的;反之,如果製約了業務的不斷進步,其規範與規律是背離的。“校長組閣製”以進一步強化行政責任促進教書育人業務的實踐活動,必然促使校長淡化行政欲望,注重信守規律;淡化趨炎附勢,注重厚德載物;淡化分數崇拜。注重人格鍛造,從而造就更多出色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