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基於信息共享的內部控製有效性研究:綜述與展望(2 / 3)

國內文獻與國外研究的結論具有高度一致性。陳武朝(2010)指出內部審計是內部控製框架中內部監督要素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企業層麵的內部控製;若內部審計無效,將直接導致管理層在內部控製自我評價報告中認定企業內部控製無效。張川等(2009)也將內部審計作為內部控製的監督機製,旨在保證內部控製執行的程度與效果,其實施頻率與公司績效呈正相關關係。

國內外研究都認可內部審計屬於內部控製組成部分的結論,但具體兩者之間的交叉關係並沒有得到細致研究。

四、外部審計與內部審計間依賴與協作研究

過去的研究中,將內部審計作為一項資源,與外部審計之間存在競爭關係(Abbott,1988;Covaleski et al.,2003)。審計師的內部控製評價相比企業的內部控製評價信息,既有替代作用,也有互補作用,具有信息增量作用(張川等,2009)。外包、內部設置、合作內審都是可選的配置方式,如果內審部門不加強管理,有可能被外審部門所替代(王光遠,瞿曲,2005)。

一些學者從多種理論出發,探究注冊會計師審計與內部審計的協作關係。代理理論可以解釋內審與外審間的關係,委托人為了實現契約的履行,通過支付代理人即管理層薪酬作為監督成本,而管理層為了在審計範圍不縮小的前提下,通過調遣內審人員與外審人員協作來降低成本(Michael,1994)。交易成本理論的三個特征——重複發生頻率、不確定性和特定交易投資,常被用來判斷在何種環境下讓內審部門參與外部審計是經濟有效的(Cameron & Janetl,2003)。內部審計師具有風險管理與內部控製方麵的知識,處於企業內部,熟悉公司業務,加上其適當的人際關係與行為能力,內部審計師與外部審計師的知識與專業能力的結合,通過聯合審計模式,將提高審計委員會的整體舒適度水平(Gerrit Sarens et al.,2009)。

管理層、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間的信息共享已在國外準則與文獻中有所研究。IIA(2008)在準則中指導內部審計人員用文件記錄並與管理層溝通審計業務的結果。IIA(2009)將打分法作為內部審計人員在對各單元或職能區域的風險進行評價時一種簡單的意見傳達方式,並提供實踐準則。Anderson & Chambers(2006)指出,打分法是一種最佳實踐方法,在內部審計部門中越來越普及的應用。打分法能夠促進管理層、內部審計委員會和外部審計者對控製風險的快速評價,激勵經理們去設置足夠的控製以避免較低的等級,並為監測係統的設計和實施提供條件。作為一個注意力引導工具,打分法能夠改進外部審計師對財務虛假陳述風險的評估,從而能夠更為合理的分配審計資源去評估和測試相關公司層麵的控製(Hogan & Wilkins 2008;Wright & Ashton 1989)。

五、評述及展望

國內外學者都對內部控製與內部審計間的職能交叉關係進行了深入的研究,但與內部控製、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三者間的交叉與對立關係並未得到細致地分析,這是它們協作與共享的基礎;因此,未來研究應關注以下幾個方麵:

首先,多維度信息交流主體間的角色交叉研究,包括角色交叉的影響因素分析、角色交叉與信息溝通要素關係研究、交叉主體間的協作模式與信息溝通路徑研究。

其次,多維度信息交流主體間的衝突與對立研究,包括多維主體間報告的信息增量研究、多維主體間信息流動的激勵因素研究以及內部審計的信息溝通績效研究。

第三,以XBRL技術解決多維度信息交流主體間的信息共享研究,包括XBRL信息共享的壁壘分析、信息共享粒度分析、評價方法校正等。

參考文獻

[1]A.Rashad Abdel-khalik,Doug Snowball,and John H.Wraggem.The effects of certain internal audit variables on the planning of external audit programs[J].The Accounting Review,1983,Vol.58,No.2,pp.21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