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TCBS對國庫會計核算事後監督的影響及其應對(1 / 3)

TCBS對國庫會計核算事後監督的影響及其應對

工作研究

作者:陶穎

【摘要】隨著國庫會計數據集中係統在全國的推廣應用,人民銀行國庫會計核算處理模式發生了根本性改變。本文從國庫會計數據集中係統上線後國庫會計核算業務發生的變化入手,分析了該係統給國庫會計核算事後監督帶來的影響,並結合工作實踐提出了該係統環境下有效開展事後監督工作的相關建議。

【關鍵詞】國庫核算數據集中係統事後監督

國庫會計數據集中係統(TCBS)是人民銀行第一個全國集中的會計核算係統。它以一記雙訖、原子交易、事項驅動等業務處理規則實現了預算收入直達入庫、支出及時到賬、賬務統一處理、數據集中存儲、數據共享使用的目標。新係統給人民銀行國庫會計核算帶來了巨大變革,也給國庫會計核算事後監督帶來了挑戰。麵對新形勢和新挑戰,人民銀行事後監督部門必須及時轉變監督思路,調整監督流程和方法,積極改進監督手段,才能確保TCBS環境下國庫會計核算事後監督工作的有序、有效開展。

一、TCBS上線後國庫會計核算的主要變化

(一)業務處理流程的變化

TCBS對國庫業務處理流程進行了全新設計和全麵再造,改變了國庫會計核算係統(TBS)模式下預算收入業務“批量處理、層層報解、逐級上劃”的做法。在TCBS核算模式下,各級國庫預算收入不再層層報解入庫,上下級國庫之間也不再進行資金彙劃,各種原始業務信息一經錄入提交,係統自動根據事先設定的規則進行實時處理,將資金直接記入目的國庫賬戶,減少了上劃環節,加速了資金入庫速度,真正實現了國庫資金彙劃“零在途”,提高了財政資金的運行效益。

(二)資金清算方式的變化

TCBS環境下,全國國庫業務處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以直接參與者身份與支付係統一點連接,集中處理支付往來業務,並統一對外清算資金。各分庫、中心支庫由支付係統的直接參與者轉變為間接參與者,通過中心辦理與TCBS外其他單位的資金往來業務。TCBS內不同核算主體之間的資金往來業務通過“國庫內部往來”賬戶由中心劃轉,同一核算主體內部國庫主體之間的資金往來業務直接轉賬。TCBS開辟了縣級支庫資金彙劃的新路徑,縣級支庫作為支付係統的間接參與者,通過TCBS中心與支付係統連接,實時對外清算資金,各項國庫支出均能實時到賬,彙路不暢的瓶頸限製徹底得到突破。

(三)係統內部控製的變化

TCBS加強了用戶和代碼參數管理,改變了TBS一人設置參數的不安全做法,係統用戶權限和代碼參數設置維護實行“雙簽製”,即係統管理員負責設置維護,會計主管負責審批確認;會計主管和係統管理員的代碼設置由上一級核算主體負責;重要業務參數如體製分成參數的設置維護權限上收中心。加強了對劃出資金的控製,除錄入、複核外,增設了重要要素複核,對發出往賬貸記業務的接收行行號、收款人賬號、金額等重要要素實行第三人複核。加強了用戶登錄控製,操作員登錄係統時采用CA鑰加用戶口令雙重模式對身份進行驗證。

(四)賬務記載原則的變化

TBS按照單訖記賬的原則進行賬務記載,使用的是單式記賬憑證,即一筆業務事項發生後,每一張記賬憑證隻填列業務事項所涉及的一個會計科目及其金額,一筆業務事項產生兩張或兩張以上的記賬憑證,一張憑證隻能對應記入一個賬戶。而TCBS除表外業務和特殊事項采取單訖記賬外,表內賬務的處理全部按“一記雙訖”的原則記載賬務,使用的是複式記賬憑證,即將每一筆業務事項所涉及的全部會計科目及其發生額在同一張記賬憑證中反映,借貸賬戶同時記賬,始終保持平衡。

(五)會計憑證組成的變化

TBS的國庫會計憑證由彙總科目日結單、科目日結單、記賬憑證、原始憑證及其附件組成。TCBS不再設置各科目日結單和彙總科目日結單,國庫會計憑證由日終業務彙總核對單、記賬憑證、用戶簽退核對單、原始憑證及其附件組成。

二、TCBS對國庫會計核算事後監督的影響

(一)對監督依據的影響

為規範TCBS業務處理和業務操作,2011年人總行製定下發了《國庫會計數據集中係統業務處理辦法(試行)》和《國庫會計數據集中係統業務操作規程(試行)》,保證了國庫會計核算工作的正常運轉。但在實際工作中,這兩項製度屬於基本業務規範,並不能完全涵蓋業務細節性問題和新情況的處理。例如:通過係統授權審批的會計重要事項是否仍需會計主管在相應的會計憑證和資料上簽章,係統網點簽退後收到的支付係統來賬業務如何處理,哪些業務需手工填製原始轉賬憑證,國庫部門按日、按月、按年移交的會計資料具體應是哪些等等。由於缺乏相應的製度依據,這些都給事後監督部門審核評判帶來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