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了解自己的家庭與父母(1 / 2)

深刻了解自己的家庭與父母

一、了解自己家庭的類型

要學會正確與父母相處,就要了解自己生活的家庭,因為不同的家庭的類型對你的影響是不一樣的,你與父母關係的複雜程度也不同,如果按照家庭的自然結構劃分,大體可分為以下幾種:

1.核心家庭

指父母與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一般說這種家庭關係比較簡單,容易出現的是父母過分溺愛孩子,這種情況在大城市尤其嚴重。父母是雙職工,有穩定的收入,經濟條件不會太差,父母二人共同關心一個或兩個孩子,往往會出現“愛過頭”的現象,容易養成孩子對父母的依賴思想。

2.擴大家庭

指除父母與孩子之外還有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或者叔叔、伯伯、姑姑、姨姨在一起生活。

老舍著的《四世同堂》裏祁大爺一家就屬於這種家庭類型。幾代人同住一起,比起核心家庭來關係要複雜得多,無論是父母對孩子的教育,還是孩子與家庭成員的相處都有一定的難度,對中學生來說這種家庭類型的利弊都是十分明顯的,近些年,隨著社會情況的變化,這種家庭結構越來越少。

3.缺損家庭

這種家庭類型是相對於完全家庭而言的,父母、子女三者齊全的家許是完全家庭。如果父母離婚,孩子跟著父親或母親一方生活,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逝,孩子由父母中的一方帶著生活都屬缺損家庭。

生活在缺損家庭的孩子較之生活在完全家庭的孩子有不少不利因素,如家庭收入減少,得不到父母雙方麵的關心愛護,在心靈上也受到某種傷害。當然並不是所有生活在缺損家庭中的孩子就一定得不到幸福,由於父母缺一而父(或母)與子(女)相依為命,始終保持良好家庭關係的事例並不少見,由於家庭條件不利而促使子女奮發有為的典型更是到處都有。

與缺損家庭相仿,還有幾種特殊的家庭類型:

再婚家庭。父母離婚或父母一方早亡,一方帶著孩子重新結婚,這會給子女的心理帶來不利影響。

父母不和。父母雙方長期關係不好,爭吵不休,孩子難以把握好與父母的關係,不知該對誰親對誰疏。

養子家庭。孩子出生後,遭到遺棄或被人收養,一般在幼年時候不會發生什麼問題。隨著年齡的增大,漸漸懂事,一旦知道現在的父母不是自己親生的父母,心理上、思想上就可能發生一些變化,給其與養父養母的關係帶來一定影響。

不管是哪種類型的家庭,隻要你已經生活在其中,就不好重新選擇了。我們既不必為生活在美滿幸福的完全家庭而沾沾自喜,也不必為生活在缺損家庭或反常家庭而自卑,我們應學會正確認識不同類型家庭的利弊,自覺地去調適與父母的相互關係。

二、了解自己父母的特點

為了與父母相處好,必須了解自己的父母,如果對父母的性格、脾氣、愛好一無所知就會對相互關係的發展帶來困難。

天下的家庭各不相同,世間的父母也各有各的特點,這裏我們不可能為每一個同學逐一描繪各自父母的形象,但如果就其父母教育子女的態度還是可以做些分類的。

1.嚴厲型

這種類型的父母關心子女的前途勝過其他一切。為此他們對子女嚴格要求,事無俱細,幹預指點,容不得半點馬虎,不苟言笑,態度嚴厲。

父母對子女要求嚴格,對人生觀尚未定型、易受外界影響的中學生來說,並不是一件壞事。盡管有的父母表麵看來不通人情,但一般來說內心深處對你是充滿真摯的愛的。如果對於父母的嚴厲不理解,稍受管教就寸步不讓地“頂牛”,會使家庭天天處於緊張狀態。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多體諒父母的苦衷,理解他們嚴格要求的本意,對於嚴厲過分的地方善意地提出意見。

2.溺愛型

對子女一味地溺愛,放棄了作為父母的教育責任,對孩子的要求不做具體分析一味滿足,甚至在孩子犯了錯誤時也千方百計地為其辯護。這種類型父母的突出特點是隻關心孩子的生活,不重視孩子思想品德的教育,對孩子的學習情況也不夠關心,多數情況下是遷就屈從孩子。

一般情況下,很少會有孩子對溺愛型父母反感,盡管有些孩子有時也覺得過分寵愛自己不好,但又不免會因為得到這勝於他人的溫暖而得意。作為對父母之愛的回報,也為得到更多的滿足,對父母的要求比較順從,時間長了容易成為思想單一、性情懦弱、感情脆弱的人,缺乏獨立生活、戰勝困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