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學泰鬥 程顥·程頤
程顥(1032——1085)
程頤(1033——1107)
程顥和程頤是親兄弟,世稱二程,他們在中國儒學思想發展史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中國儒學第二次複興的主要骨幹人物。由於二程的思想十分接近,生活經曆大體相同,一般學術史和評價對他們的學術思想亦很少作分別介紹,筆者謹從舊例,將他們同列一傳。
一、官僚世家兩兄弟 經曆不凡有名聲
二程的家世曆代居官,他們的高祖程羽,是宋太祖趙匡胤手下一員將領。在宋太宗為晉王時,又是趙光義的幕僚之一,以後又做過宋真宗的老師,官至兵部侍郎,死後贈封少卿。曾祖父程希振,曾任尚書虞部員外郎。其祖父程囗贈開封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二程的父親程(王向)又以世家的萌庇,照例做了一個“郊社齋郎”,得到了晉升機會,由此起家,連續做了幾十年的中央和地方官,官至太中大夫,到了暮年,才因老病致仕(退休)。
程顥,宇伯淳,生於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死於宋神宗元豐八年(1085年),後人號為明道先生。
程顥自幼聰穎,幼年時期就開始習誦儒家經典,10歲就能寫詩作賦。他不但天資聰穎,並能刻苦學習,20餘歲即中進士。隨後做了幾任地方官,在任上,是一位幹練的官員。其弟程頤在《明道先生行狀》中敘述了其兄作地方官時期的一些重要事跡。
中進士後,調京兆府酃縣(今陝西戶縣)主簿,剛上任時,縣令即因其年輕,不了解他的才能,就在這時,縣衙受理了一宗比較複雜的案件:有個縣民借居其兄長的屋宅,很多年之後,在此住宅中挖出很多埋藏於地下的錢幣,這個縣民的兄長之子認為是他父親所藏,兩家到縣衙爭訟。縣令覺得難以判案,對程顥說:“此事沒有證據說明錢幣為誰人所藏,應該如何斷案?”程顥說:“此事容易辨明”。他對原告說:“你父親是在什麼時候把錢幣埋在宅內的?”原告說:“四十年了”。又問:“被告借住這所房子多少年了?”原告說:“二十年了”。程顥即派人取出十千錢幣,進行了仔細考察,然後對原告說:“如今官府鑄錢,不到五六年就流行於全國,這些錢幣都是未藏前數十年所鑄造的,怎麼解釋?”原告不能答對。案子判清了,縣令對程顥十分驚奇。
後來,程灝為江寧府上元縣(今南京)主簿,此處回稅不均的現象十分嚴重,同江寧府靠近的好田土,都為有權勢的人用高價購買了,可是,這些好田上的賦都很輕,一般小民百姓所有的遠郊田,其購價雖低,賦稅卻很重,程顥幫助縣令籌畫良策,平均了賦稅。由於這一措施對富人有所損害,引起他們的不滿,因而企圖阻止其實行,程顥沒有讓步,後來無人敢公開反對了。此後,宋朝中央政府也曾在全國各地推行均稅法,但未收到成效。這件事說明程穎辦事果斷,能做到令出必行。不久縣令去職,由程顥代其職務,當時的上元縣,民情十分複雜,訴訟每月不下二百起,以往的官員終日忙於文案,沒有認真去做實事,程顥“處官有方”,不到一個月,訴訟案件大大減少。又上元縣的稻田連年遭受澇災,長期未得到治理,程顥發動民工,於當年就修好了破塘,使糧食獲得豐收。為地方辦了一件大好事。
程顥在地方官任上,積極推行了儒家的政治路線。在澤州晉城(今山西晉城縣)為令時,“澤人淳厚,尤眼先生教命。民以事至邑者,必告之以孝悌忠信,入所以事父兄,出所以事長上。”向縣民宣示儒家禮教。他按照儒家政治理想管理政事,“度鄉村遠近為伍保”,“使之力役相助,患難相恤,而奸偽無所言。凡孤煢殘廢者,責之親戚鄉黨,使無失所。行旅出於途者皆有所養。諸鄉有校,暇時親至,召父老而與之語;兒童所讀書,親為正句讀;教者不善,則為易置。俗始甚野,不知為學。先生擇子弟之秀者,聚而教之,去邑才十餘年,服者蓋數百人矣。”(《河南程氏文集》卷11《明道先生行狀盯如此等等,說明程顥在年輕時期,就是一個忠實地實踐儒家學說的人。此外,在晉城任職期間,他還實行了一些減輕人民負擔的措施,如當時國家有科買製度,每年都給人民造成嚴重的負擔,每當任務一來,“雖至賤物至官取之,則其價翔踴,多者至數十倍”(同上)。這時,百姓必須用昂價買進,再以低價賣給政府,人民苦不堪忍。程顥為緩和這種情況,“常度所需”,使家預先儲備當年上麵所需之物,到征收時合理定價賣出。這樣富家可取倍息,鄉民的負擔也比過去減輕一半以上。又如,該縣所收人民糧賦,照例要送至邊疆,由於道路遙遠,運輸不便,若在近外買進,則價格昂貴。程顥選擇了一些信得過的富民,令其預先購粟於邊郡,這樣就大大節省了用費,寬纖了民力,減輕了人民的負擔。另外,程灝還在晉城實行了其他一些好的措施,如在縣庫儲錢以補民力,按照家產的多寡合理調整差役製度等。上述一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使人民得到好處,所以《行狀》說他“在邑三年,百姓愛之如父母”,離任那天,人們對他依依不舍,群情激動,以致“哭聲振野”。此處雖有溢美之詞,但也多少反映了一些真實情況,至少說明程灝是按照儒家的“仁政”原則實行了一些“惠民”之政,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百姓痛苦。
由於程灝在地方上有一些政績,神宗即位之初,由禦史中丞呂公著推薦,調回朝廷做了太子中允、權監察禦史裏行。大概呂公著的本意是想讓他當個正式的監察禦史,沒有如願,僅僅做了個實習禦史,並加上一個“權”(代理)字。當時,宋神宗鑒於內外交困,很想有一番作為,有時也召見程灝,想聽聽他的高見,可是,程灝畢竟是個道學先生,“每進見,必為神宗陳君道以至誠仁愛為本,未嚐及功利。神宗始疑其迂,而禮貌不衰。嚐極陳治道,神過曰:“此堯舜之事,朕何敢當?’先生揪然曰:‘陛下此言,非天下之福也。’”(同上)神宗本來對他寄於厚望,聽了他的進言之後,以為不切實用,不感興趣。這樣,程灝又請求退出朝廷,外補做官,遂為京西路提典刑獄,做了一個和知縣職位相等的司法官。
程灝在政治上同司馬光、富粥等大官僚結合在一起,共同反對王安石的新法,所以在實行變法的神宗時期,沒有得到信任與重用。公元1072年,二程之父程(王向),從四川漢州回京師,旋即致仕(退休),此時的程灝也“厭於職事”,便以其父年老多病、需要照顧為由,要求退居閑職。他回洛陽後,便與其弟程頤一起日以讀書勸學為事,神宗去世後,哲宗年幼,由高太皇太後聽政。這時,反對新法的舊黨人物,又被起用,掌握了政權,程灝也同時被召入京,授為中正寺丞,但還未及上路,便病死在家,終年54歲。
程頤,字正叔,生於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年),死於宋徽宗大觀元年(1107年),後人稱他為伊川先生。朱熹在《伊川先生年譜》中,談他“幼有高識,非禮不動,年十四五,與明道受學於春陵周茂叔先生。”他也是一位早熟的道學先生,在18歲時,就以布衣身分上書仁宗皇宗,勸其“以王道為心,生靈為念,黜世俗之論,期非常之功”,懷有雄心大誌。在此次上書中,他還請求皇帝石對,陳其所學。上書未達於仁宗。也是在18歲時,他在太學讀書,撰成一篇名為《顏子所好何學論》,得到當時掌管太學的大儒胡瑗之賞識,立即傳他相見,又“處以學職”,年輕的程頤從此一舉出名,與他同在太學讀書的呂希哲等人竟來拜他為師,“而四方之士,從遊者日眾”。此後,他的名聲和影響就更大了。程頤雖然沒有考中進士,但按舊例,程家世代為官,其父程(王向)享有蔭庇子弟當官的特權,而程頤卻把每次“任恩子”的機會讓給了本家族的其他人,自己沒出去做官,長期以“處士”的身分潛心於孔孟之道,並且又大量接受學生,從事講學活動。
公元1059年,程頤受詔,賜進士出身。據今尚保存在河南嵩縣程村的碑刻記載:神宗元豐五年(1。82年),太尉文彥博鑒於程頤“著書立言,名重天下,從遊之徒,歸門甚眾”,就在洛陽嗚皋鎮的一個小村莊撥了一塊土地,專門為他建修了一座“伊皋書院”(即伊)11書院),讓他在此講學近20年。
宋神宗元豐八年(1085年),哲宗即位,王安石變法失敗。由司馬光、呂公著等人推薦,程頤被授為汝州(今河南臨汝縣)團練推官,西京(洛陽)國子監教授等職。在司馬光等人的推薦書中說:“臣等竊見河南處士程頤,力學好古,安貧守節,言必忠信,動遵禮義,年逾五十,不求仕進,其儒者之高蹈,聖世之逸民。伏望特加召命,擢以不次,足以矜式士類,裨益風化。”(《二程集·伊川先生年譜》)說他是一位高標準的儒者,應讓他出來做官,如此可以鼓勵知識分子,使之以程頤為典範,便有助於形成良好的士風。程頤沒有接受任命。次年應詔入京,受命為崇政殿說書,其職務是教皇帝讀書。當時的哲宗年幼,司馬光等人推薦程頤教他讀書,共目的是讓哲宗不再奉行神宗的改革政策。程頤就職之前,就給皇帝上奏,提出了君子應重視“涵養氣質,薰陶德性”,注重道德修養,還要經常接近品行高尚,敢於當麵規勸君主之過失的臣僚。此外,他還提出,要讓給皇帝講書的侍講官坐著講,以示“等儒重道之心”(《二程集·論經筵事劄子》)。上述建議,表現了自孔、孟以來,儒家學者不遺餘力宣揚“聖王之道”和以“帝王之師”自任的本色。就職以後,他經常以向皇帝講書的機會,借題發揮,議論時政。由於他在君主麵前,敢於“議論褒貶,無所顧避”,這就一方麵使其名聲越來越大,吸引了許多讀書人紛紛向他拜師問學,另一方麵也引起了一些朝臣對他的不滿,有人指責程頤“經筵陳說,僭橫誌分。遍謁貴臣,曆造台諫。騰口閑亂,以償恩仇”。要求把他“放還田裏,以示典刑“(《道命錄》)。在這種形勢逼迫之下,他隻好上書,自動要求辭職回鄉。程頤自1088年起,便基本上脫離了政治生活,在洛陽從事講學活動。盡管如此,到了1096年,在新、舊兩黨的鬥爭中,因新黨再度執政,他仍被定為反對新黨的“奸黨”成員,貶到四川涪州(今四川綿陽市)。交地方官管製起來。後來,這種打擊又累及於他的兒子和學生。1102年,恢複新法的宋哲宗還下令追毀了他的全部著作(實際上,由於其著作對鞏固封建統治有用,在其門人保護之下,仍被保留下來)。程頤在此境遇下,不久病死於家。死後,洛陽地區凡與他有關係的朋友和門生都不敢去送葬。“故祭文惟張繹、範域、孟厚、尹(火享)四人。”(《二程集》中華書局版第347頁)
二、創立洛學宏聖道 傳經授業為人師
二程不僅是北宋時期開創新儒學的“五子”之一,他們所創立的“洛學”,還使理學具有了完整的形態,因而又是宋明理學的實際創立者。
二程兄弟自幼熟讀聖賢之書。《宋史·道學傳》說:“程顥自十五六時,與弟頤聞汝南周敦頤論學,遂厭科舉之習,慨然有求道之誌。泛濫於諸家,出人於老釋者幾十年,反求諸六經而後得之,秦漢以來,未有臻斯學者。”後來,兄弟二人終於成一代儒學大師,受到各地士人的尊崇,紛紛拜師於其門下。二人不僅竭盡全力為之傳道受業,並開創了自己的學派——洛學。程頤年輕時在太學一舉成名,20餘歲就開始接納門生,教授儒學。程灝自詡於“孟子沒而聖學不傳,以興起斯文為己任。”(《二程集》第638頁)文彥博稱大程子“生於千四百年之後,得不傳之學於旁經,誌將以斯道覺斯民。”(同上第640頁)程穎於1072年退休回鄉,便同其弟住在一起,二人日以讀書勸學為事,當時“士大夫從之講學者,日夕盈門,虛往實歸,人得所欲”。由於兄弟二人長期講學於洛陽,其所形成的學派才被稱為“洛學”,這個學派在中國學術思想上具有重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