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覺得自己還年輕呢,跟二十幾歲的人在一起玩不覺得有什麼障礙,偶爾想起自己已經四十歲,倒不免心裏一陣疑惑。
某個周末,家裏來了幾個客人,都是二十出頭的小夥子。小夥子們沒有辜負好年華,都大學畢了業,並且都在談戀愛;說起愛情的美妙,毫不避諱,大喊大笑。本該是這樣。不知怎麼話題一轉,說起了插隊。可能是他們問我的腿是怎麼殘廢的,我說是插隊時生病落下的。他們沉默了一會,其中一個說:我爸我媽常給我講他們插隊時候的事。我說:什麼什麼,你再說一遍?他又說了一遍:我爸我媽,一講起他們插隊時候的事,就沒完。
“你爸和你媽,插過隊?”
“那還有錯兒?”
“在哪兒?”
“山西。晉北。”
“你今年多大了?”
“21。知青的第二代,我是老大。”
“你爸你媽他們哪屆的?”
“六六屆,老高三。今年45了。”
不錯,回答得挺內行。我暗想:這麼說,我們這幫老知青的第二代都到了談情說愛的年齡?這麼說,再有個三、五年,我們都可以當爺爺奶奶了?
“你哪年出生?”我愣愣地看他,還是有點兒不信。
“七零年。”他說,“我爸我媽他們六八年走的,一年後結婚,再一年後生了我。”
我還是愣著,把他從頭到腳再看幾遍。
“您瞧是不是我不該出生?”他調侃道。
“不不不,”我說。大家笑起來。
不過我心裏暗想,他的出生,一定曾使他的父母陷入十分困難的處境。
“你爸你媽怎麼給你講插隊的事?”
他不假思索,說有一件事給他印象最深:第一年他爸他媽回北京探親,在農村幹了一年連路費都沒掙夠,隻好一路扒車(扒車,就是坐火車不買票或隻買一張站台票,讓列車員抓住看你確實沒錢,最多也就是把你轟下來)。沒錢,可那時年輕,有一副經得起摔打的好身體,住不起旅館就蹲車站,車上沒你的座位你就站著,見查票的來了趕緊往廁所躲,躲不及就又被轟下去,轟下去就轟下去,等一輛車再上,還是一張站台票。歸心似箭,就這樣一程一程,朝聖般地向京城推進。如此日夜兼程,可是把他爸他媽累著了。有一次扒上一趟車,謝天謝地車上挺空,他爸他媽一人找了一條大椅子納頭便睡。接連幾個小站過去,車上的人多了,有人把他爸叫起來,說座位是大家的不能你一個人睡,他爸點點頭讓人家坐下。再過一會,又有人去叫他媽起來。他爸看著心疼。愛情給人智慧,他爸靈機一動,指指他媽對眾人說:“別理她,瘋子。”眾人於是退避三舍,聽由他媽睡得香甜。
我說他的出生一定曾使他的父母陷入困境,不單是指經濟方麵,主要是指輿論。二十年前的中國,愛情羞羞答答的常被認為是一種不得不犯的錯誤;尤其一對知識青年,來到農村的廣闊天地尚未大有作為,先談情說愛,至少會被認為革命意誌消沉。革命、進步、大有作為、甚至艱苦奮鬥,這些概念與愛情幾乎是水火不相容的;革命樣板戲裏的英雄人物差不多全是獨身。那時候,愛情如同一名逃犯,在光明正大的場合無處容身;戲裏不許有,書裏不許有,歌曲裏也不許有。不信你去找,那時的中國的歌曲裏絕找不到愛情這個詞。以往的歌曲除了《國歌》,外國歌曲除了《國際歌》,一概被指責為黃色。所以,我看著我這位年輕的朋友,心裏不免佩服他父母當年的勇敢,想到他們的艱難。
但是二十歲上下的人,不談戀愛尚可做到,不向往愛情則不可能,除非心理有毛病。
當年我們一同去插隊的二十個人,大的剛滿十八,小的還不到十七。我們從北京乘火車到西安、到銅川,再換汽車到延安,一路上嘻嘻哈哈,感覺就像是去旅遊。冷靜時想一想未來,浪漫的詩意中也透露幾分艱險,但“越是艱險越向前”,大家心裏便都踏實些,默默地感受著崇高與豪邁。然後互相勉勵:“咱們不能消沉。”“對對。”“咱們不能學壞。”“那當然。”“咱們不能無所作為。”“人的能力有大小,隻要……”“咱們不能抽煙。”“誰抽煙咱們大夥抽誰!”“更不能談戀愛,不能結婚。”“唏——!”所有人都作出一副輕蔑或厭惡的表情,更為激進者甚至宣稱一輩子不做那類庸俗的勾當。但是插隊的第二年,我們先取消了“不能抽煙”的戒律。在山裏受一天苦,晚上回來常常隻能喝上幾碗“錢錢飯”,肚子餓,嘴上饞,兩毛錢買包煙,夠幾個人享受兩晚上,聊補嘴上的欲望這是最經濟的辦法了。但是抽煙不可讓那群女生看見,否則讓她們看不起。這就有些微妙,既然立誌獨身,何苦又那麼在意異性的評價呢?此一節不及深究,緊跟著又紛紛唱起“黃歌”來。所謂黃歌,無非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呀,《卡秋莎》呀,《燈光》《小路》《紅河村》等等。不知是誰弄來一本《外國名歌200首》,大家先被歌詞吸引。譬如:“一條小路曲曲彎彎細又長,一直通向迷霧的遠方,我要沿著這條細長的小路,跟隨我的愛人上戰場……”譬如:“有位年輕的姑娘,送戰士去打仗。他們黑夜裏告別,在那台階前。透過淡淡的薄霧,青年看見,在那姑娘的窗前,還閃爍著燈光。”多美的歌詞。大家都說好,說一點都不黃,說不僅不黃而且很革命。於是學唱。晚上,在昏暗的油燈下認真地學唱,認真的程度不亞於學《毛選》。推開窯門,坐在崖畔,對麵是月色中的群山,腳下就是那條清平河,嘩嘩啦啦日夜不歇。“正當梨花開遍了天涯,河上飄蕩柔漫的輕紗,卡秋莎站在那峻峭的岸上,歌聲好像明媚的春光。”歌聲在大山上撞起回聲,順著清平川漫散得很遠。唱一陣,歇下來,大家都感動了,默不作聲。感動於什麼呢?至少大家唱到“姑娘”“愛人”時都不那麼自然。意猶未盡,再唱:“走過來坐在我的身旁,不要離別得這樣匆忙,要記住紅河村你的故鄉,還有那熱愛你的姑娘。”難道這歌也很革命麼?管他的!這歌更讓人心動。那一刻,要是真有一位姑娘對我們之中的不管誰,表示與那歌詞相似的意思,誰都會走過去坐在她的身旁。正如《毛選》中雲:“民主是主流,反民主的反動隻是一股逆流。”一樣,對二十歲上下的人來說,愛情是主流,反愛情的反動也隻是一股逆流。不過這股逆流一時還很強大,仍不敢當著女生唱這些歌,怕被罵作流氓,愛情的主流隻在心裏湧動。既是主流,就不可阻擋。有幾回下工回來,在山路上邊走邊唱,走過一條溝,翻過一道梁,唱得正忘情,忽然迎頭撞上了一個或是幾個女生,雖趕忙打住但為時已晚,料必那歌聲已進入姑娘的耳朵(但願不僅僅是耳朵,還有心田)。這可咋辦?大家慌一陣,說:“沒事。”壯自己的膽。說:“管她們的!”撐一撐男子漢的麵子。“她們聽見了嗎?”“那還能聽不見?”“她們的臉都紅了。”“是嗎?”“當然。”“聽他胡說呢。”“嘿,誰胡說誰不是人!”“你看見的?”“廢話。”這倒是個不壞的消息,是件值得回味的事,讓人微微地激動。不管怎麼說,這歌聲在姑娘那兒有了反映,不管是什麼反映吧,總歸比僅僅在大山上撞起回聲值得考慮。主流畢竟是主流,不久,我們聽見女生們也唱起“黃歌”來了:“小夥子你為什麼憂愁?為什麼低著你的頭?是誰叫你這樣傷心?問他的是那趕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