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來,人類的一切歌唱大概正就是這樣起源。或者說一切藝術都是這樣起源。艱苦的生活需要希望,鮮活的生命需要愛情,數不完的日子和數不完的心事,都要訴說。民歌尤其是這樣。陝北民歌尤其是這樣。“百靈子過河沉不了底,三年兩年忘不了你。有朝一日見了麵,知心的話兒要拉遍。”“蛤蟆口灶火燒幹柴,越燒越熱離不開。”“雞蛋殼殼點燈半炕炕明,燒酒盅盅量米不嫌哥哥窮。”“白脖子鴨兒朝南飛,你是哥哥的勾命鬼。半夜裏想起幹妹妹,狼吃了哥哥不後悔。”情歌在一切民歌中都占著很大的比例,說到底,愛是根本的希望,愛,這才需要訴說。在山裏受苦,熬煎了,老鄉們就扯開嗓子唱,不像我們那麼偷偷摸摸的。愛嘛,又不是偷。“牆頭上跑馬還嫌低,麵對麵睡覺還想你。把住哥哥親了個嘴,肚子裏的疙瘩化成水。”但是反愛情的逆流什麼時候都有:“大紅果子剝皮皮,人家都說我和你,本來咱倆沒關係,好人攤上個賴名譽。”“不怨我爹來不怨我娘,單怨那媒人×嘴長。”“我把這個荷包送與你,知心話兒說與你,哥哎喲,千萬你莫說是我繡下的。你就說是十字街上買來的,掏了(麼)三兩銀,哥哎喲,千萬你莫說是我繡下的。”不過我們已經說過了,主流畢竟是主流,把主流逼急了是要造反的:“你要死喲早早些死,前晌死來後晌我蘭花花走。”“對麵價溝裏拔黃蒿,我男人倒叫狼吃了。先吃上身子後吃上腦,倒把老奶奶害除了。”“我把哥哥藏在我家,毒死我男人不要害怕。遲來早去是你的人,跌到一起再結婚。”真正是無法無天。但上帝創造生命想必不是根據法,很可能是根據愛;一切逆流就便是有法的裝飾,也都該被打倒。老鄉們真誠而坦率地唱,我們聽得騷動,聽得心驚,聽得沉醉,那情景才用得上“再教育”這三個字呢。我在《插隊的故事》那篇小說中說過,陝北民歌中常有些哀婉低回的拖腔,或歡快嘹亮的呐喊,若不是在舞台上而是在大山裏,這拖腔或呐喊便可隨意短長。比如說《三十裏鋪》:“提起——這家來家有名……”比如《趕牲靈》:“走頭頭的那個騾子兒喲——三盞盞的那個燈……”“提起”和“騾子兒喲”之後可以自由地延長,直到你心裏滿意了為止。根據什麼?我看是根據地勢,在狹窄的溝壑裏要短一些,在開闊的川地裏或山頂上就必須長,為了照顧聽者的位置嗎?可能,更可能是為了滿足唱者的感覺,天人合一,這歌聲這心靈,都要與天地構成和諧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