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鄂爾多斯市民間融資風險分析及對策建議(1 / 3)

封麵文章

作者:內蒙古自治區發展研究中心調研組

“十一五”以來,鄂爾多斯市主要經濟指標領先全區,綜合經濟實力進入全國地級市中上遊行列。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鄂爾多斯市的民間財富迅速累積,民間融資日趨活躍,對盤活民間資本市場、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繁榮地方經濟,做出了積極貢獻。但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引導,近年,其組織機構、運作模式中蘊含的問題和風險也在不斷加大。為深入了解鄂爾多斯市民間融資的主要風險,內蒙古發展研究中組織調研組對鄂爾多斯民間融資情況進行了專項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鄂爾多斯市民間融資的基本情況

(一)民間融資機構數量和規模不斷擴大

鄂爾多斯民間借貸形式包含個人組織、小額貸款機構、企業間的拆借、典當行等多種形式,各類組織加在一起有上千家,此外,還有大量沒有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地下中介組織機構和個人。據鄂爾多斯商務局估算,僅專門從事民間借貸的自然人融資中介就達1500戶。按照經濟金融相關係數法測算,目前鄂爾多斯民間融資規模在800—1000億元左右,約占全區民間融資總額的近60%,與當地正規金融機構貸款業務總規模相當,而其短期貸款規模遠超正規金融部門,是其3.9—4.3倍。

(二)民間融資資金流向相對集中

鄂爾多斯民間融資資金主要投向高利潤的煤炭和房地產業,一是由於鄂爾多斯市的經濟結構單一,當前隻有煤炭和房地產業能承受得起民間融資的高額利息。二是受宏觀調控政策影響,房地產企業所獲銀行貸款大幅下降,對民間資金的需求量急劇擴大。截至2011年2月,鄂爾多斯市銀行係統的房地產開發貸款餘額僅59.7億元。和全市360.7億元的房地產投資規模相比,僅占16.6%,因此,鄂爾多斯房地產開發的資金主要來自民間借貸。據估算,民間資本占房地產比例高達60%,用途主要是企業流動資金周轉。三是持續數年的煤價井噴使大量財富在民間聚集, 2008年鄂爾多斯煤炭坑口價格是550元/噸,而一般中小煤礦每噸煤的成本僅50元,利潤率高達10倍,如此高的利潤吸引了大量民間資金投入其中。據估算,目前民間資本占煤炭行業的比例達19%。

(三)民間融資利率高度市場化

近年來,鄂爾多斯市處於經濟增長的上升期,投資高漲,社會資金需求旺盛,再加上2010年以來國家采取的緊縮性貨幣政策,使得鄂爾多斯民間融資更加活躍,也導致了民間融資成本——利率的攀升。目前,鄂爾多斯民間借貸利率高度市場化,隨經濟形勢及市場資金需求靈活變動,據調查,鄂爾多斯民間融資成本大約在月息2.5%左右,而借貸成本在月息3%左右,在季節性資金需求旺季時,利率高達3.5%-4.5%,甚至達到5%,放款人借出資金一般以3個月為限,但通常不超過1年。

(四)民間融資方式多樣化

隨著鄂爾多斯市民間融資規模的不斷擴大,融資方式也越來越多樣化,出現了一些新型融資方式。目前,居民民間融資方式以借貸為主,手續較簡單,主要以口頭協議和借據為主。但企業民間融資形式除了借貸融資方式外,又產生了新的融資形式:一是債權轉股權融資。從緊貨幣政策實施後,由於資金緊缺,一些企業的債權無法兌取現款,於是雙方協議,債權方將持有的債權放棄,而轉化為對債務方的股權投資。二是產品銷售權融資。一些資金緊張,產品暢銷的企業,為獲取現金,向產品的承購方預先收取一定金額的款項,然後承諾在幾年內以協議的價格向承購方供應產品。三是投資式股權融資。一些投資公司通過股權等形式參與企業投資,企業可以定期回購股權。

(五)部分民間資金來源於正規金融機構

目前,鄂爾多斯市個人及企業資金進入民間融資領域的比例不斷上升,其中約有30%—40%的資金來自於銀行貸款。據調查估算,鄂爾多斯部分銀行對政府公務員、金融係統和國有企業職工發放的信用貸款,約有30%左右進入了民間融資領域,其中部分資金是通過準金融機構流入民間融資市場。

(六)民間融資糾紛案件明顯上升

由於民間融資沒有合同範本,手續簡單,存在盲目性、不規範性和不穩定性,容易引發融資雙方的糾紛,特別是在當前銀根收緊、房地產市場受宏觀政策影響較大的形勢下,民間融資潛在風險加劇,訴訟案件明顯上升。調查顯示,鄂爾多斯2007—2009年由於民間融資引發的民事糾紛年均增長約71%,特別是金融危機爆發後的2008年、2009年新受理該類案件分別增長89%和91%,結案金額分別為24840萬元和67707萬元,案件數量和涉案金額明顯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