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派留學的相關政策(3 / 3)

B.訪問學者/進修人員

應是在本人所從事的學科領域內有較深入的研究並取得一定成果、確有必要出國培養的教學、科研、技術、管理人員。年齡在50歲以下,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曆人員。大學本科畢業人員一般應有五年以上工作經曆,具有碩士學位人員一般應有二年以上工作經曆。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已獲碩士以上學位者,優先選拔。

部分從事非通用外語語言學習、地區問題或某些特定專業研究的人員(主要通過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或雙邊協議派出),可以是具有大學以上學曆、畢業後已工作二年以上人員,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部分獎學金項目要求申請人年齡在35歲以下)。

C.研究生

根據雙邊文化教育合作交流項目或其它合作項目選派,具體條件與選派辦法另行通知項目單位,目前除了德國DAAD項目以外,不受理個人申請。

(4)申請辦法

①凡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

②為方便申請人員,申請者的材料由留學基金委委托的國家出國留學基金申請受理機構(以下簡稱“受理機構”。省、市、自治區申請受理機構的聯係電話見附件四)受理。受理機構接受谘詢、辦理領購申請表、進行初審等事宜。各申請受理機構的地址、電話,請注意當地有關報刊等新聞媒介資訊,亦可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委員會(高教、教育廳)和人事廳,或有關中央部委的外事主管部門詢問。

③自2000年1月20日起,各受理機構將具體提供有關谘詢、《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請務必使用2000年版。),和有關資料。

④申請者應按規定填寫《申請表》,並按《申請表》中的要求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A.本人所屬單位(大學和科研院所、大中型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出具的由單位負責人簽發和蓋有公章的《單位推薦意見表》;

B.兩份由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專家、學者出具並署名的推薦信;

C.它要求的材料;

D.申請德國DAAD項目(項目簡章見附件五)的人員需按項目要求提交外文材料。

⑤申請者向受理機構繳驗各種材料一式六份(原件一份、複印件五份)。

⑥受理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00年3月31日。

⑦申請者交申請手續費100元(其中20元為購置表格、資料費),經初審合格後,另交評審費200元。

(5)評審和錄取

①受理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內容包括:申請者是否符合上述規定的申請條件;申請材料是否齊備,表格填寫是否工整、準確、完整等。

②經初審合格的材料(每位申請者一式五份),由受理機構於2000年4月10日前報送留學基金委。

③留學基金委對初審合格者的材料組織同行專家評審。根據“專家評審、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留學基金委綜合專家評審意見後確定初步錄取人員名單,報教育部批準。

④留學基金委於2000年8月通過其網頁、《神州學人》雜誌和有關媒體公布錄取人員名單並通過各受理機構和留學人員所在單位向被錄取的留學人員發《錄取通知書》、《出國留學資格證書》、《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及《出國留學人員須知》等。

⑤被錄取人員的出國留學資格有效期為兩年。超過期限未能出國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6)簽約派出

①以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方式派出的留學人員必須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的義務。

②被錄取的留學人員派出前須與留學基金委簽定《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並辦理公證等事宜。協議書明確規定接受資助者的有關權利和義務,包括不延長留學期限、按期回國工作至少兩年等的規定內容。

③為保證協議的簽署和履行,留學人員應有二名具有經濟能力的經濟擔保人。

④根據協議的要求,被錄取的留學人員應按留學基金委規定的程序和方式辦理交存保證金事宜。保證金金額根據留學人員單位所在地區、留學人員的類別、留學期限和前往留學的國別確定,金額標準一至四萬元不等。出國期限為三個月的留學人員免交保證金。

⑤留學人員按期回國並按規定履行義務,經留學基金委確認其有關材料後,其出國前所交存的保證金連本帶息退還留學人員本人。

⑥如留學人員不按協議規定履行回國服務義務或違反協議中的其它約定,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向留學基金委償還相應的出國留學費用並支付規定的違約金。對按規定須賠償全部留學費用的人員,其出國前所交保證金不再退還本人;同時,本人或其經濟擔保人須另賠償和支付全部資助費用的不足部分及違約金。如不按規定賠償,本人或其經濟擔保人將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7)其它

①獲得國家出國留學基金資助的留學人員,其在國內原工作單位的工資、待遇等,根據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製定的國家公費出國留學的有關管理規定辦理。

②獲得國家出國留學基金資助的留學人員,其與獲得資助有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發表、公開時,應注明或說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資助”。

③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其主頁公布2000年優先資助學科領域、2000年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時間安排和有關內容。留學基金委網址為:http//www.csc.edu.cn。

6.2002年公派留學側重高新人才

東方網12月22日消息:明年我國在出國留學人員的選派上將積極配合國家“十五”規劃和西部大開發戰略,使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更側重於新興學科和高新技術及我國加入WTO後經濟、管理方麵人才的培養,同時進一步加大對西部地區的支持力度。

據《文彙報》報道,近日在京召開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透露,國家留學基金委將開始2001年的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選派工作和來華留學獎學金生的招生、錄取工作,並公布有關辦法和規定,招生、錄取規模與2000年大體相同。

2000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共錄取2300餘人公費出國留學,接受2025名獎學金生來華留學;著重實施了“重點高校係主任和研究所、實驗室骨幹出國研修項目”;進一步加強了對留學人員的國外管理,截至10月底,按期回歸率已達92.8%。此外,還調整了歐、亞、非地區24個國家的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獎學金資助標準,這是多年來留學人員獎學金標準調整國家最多、範圍最廣、力度最大的一年。7.2002年公派人數將達1672人

200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即公派留學的專家評審工作全部結束,經過專家評審,中國將公費派遣1672人出國留學,留學人員將於明、後兩年陸續派往42個國家和地區。

據了解,今年全國共有3000多人提出了申請,申請人分別來自高校、科研院所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在錄取的公派留學人員中,碩士以上學曆者占70%,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者占67%。在這些公派留學人員中,高級訪問學者388人,普通訪問學者和進修人員為1284人。

目前國家公派留學實行的是“個人申請、專家評審、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政策。

到今年4月,國家公派留學人員按期回歸率在93%以上,未按期回國人員均按協議履行了賠償手續。

8.國家公派留學基金資助計劃

為促進中國高校的國際化,並為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培養高級人才,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負責的“重點高校係主任實驗室骨幹出國研修項目”正在實施,並已選出503名自然科學類高級訪問學者,將於今年赴世界各國研修。同時還將選拔百名左右社會科學領域的高級訪問學者出國研修。

據了解,自1996年起,國家教育部對公費出國留學的選派和管理工作進行了改革。新的管理辦法實施“個人申請、專家評審、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簽約派出、違約賠償”辦法。

截至2000年10月底,教育部按照新辦法,共向四十六個國家派出各類留學人員8100人,已有5155人按期回國,回歸率占應回國人員的92.8%,對未按期回國人員,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均按協議追究其違約責任,履約率達百分之百。

附件:2002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外語水平考試成績標準及有關情況說明

(1)關於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外語條件的說明

①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外語合格條件:達到“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的出國標準(詳見以下說明),或同一語種外語專業本科畢業,或曾在同一語言國家(近10年內)留學或工作一年以上。曾在教育部所屬培訓部參加非通用語種培訓者,亦可申報(須附培訓證書複印件)。

②參加2000年或2001年WSK考試、成績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申請2002年國家出國留學基金。

A.外語水平合格:

-英語(PETS5)總成績55分以上(含55分),其中聽力18分以上(含18分),口試成績3分以上(含3分)

-日/俄語總成績110分以上(含110分)

-德語總成績65分以上(含65分)

-法語總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

B.外語申報條件:

-英語(PETS5)總成績50分以上(含50分)

-日語/俄語總成績90分以上(含90分)

-德語總成績55分以上(含55分)

-法語總成績50分以上(含50分)

C.外語培訓標準:

-英語(PETS5)總成績55分以下

-日/俄/德/法語總成績未達到合格標準

外語培訓期限:一學期或一學年

外語口試標準:英語(PETS5)總成績55分以上(含55分),聽力/口試任意一項未達標

③未參加過外語考試,但派出單位重點推薦者也可以申報。如被錄取,則必須參加教育部指定的語言培訓並獲得培訓合格證書,或參加規定的WSK、PETS5考試達到合格標準方可派出。

(2)外語培訓安排及教育部指定的外語培訓部聯係電話/培訓語種為滿足各方麵外語培訓的要求,教育部指定的外語培訓單位(簡稱“出國培訓部”)可提供相應的培訓服務。凡外語水平未合格人員可在申請時注明意向培訓/口試地點,留學基金委將根據情況予以安排。英語口試地點安排在北京語言文化大學和上海外國語大學;凡口試未達標人員須按規定參加外語培訓,培訓地點一般為口試所在培訓部。各出國培訓部聯係電話及培訓語種如下:

①北京語言文化大學出國培訓部(010-82303540);

培訓語種:英語、法語、德語、俄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

②北京外國語大學出國培訓部(010-68916498);

培訓語種:英語

③上海外國語大學出國培訓部(021-65318816);

培訓語種:英語、法語、德語、俄語

④同濟大學留德預備部(021-65982702);

培訓語種:德語

⑤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出國培訓部(020-86627595轉2315);

培訓語種:英語、法語、德語

⑥中山大學外語學院英語培訓中心(020-84113240);

培訓語種:英語

⑦西安外語學院出國培訓部(029-5309440);

培訓語種:英語

⑧東北師範大學留日預備學校(0431-5695251);

培訓語種:日語

⑨大連外國語學院出國培訓部(0411-2803121轉6355);

培訓語種:日語

四川大學出國培訓部(028-5405432);

培訓語種:英語、德語、俄語

四川外語學院出國培訓部(023-65345262)

培訓語種: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