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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低級”的錯誤

記者部落

作者:鄭東鴻

主持人的話:烏龍新聞年年有,今年好像特別多。最近,新聞圈裏紛紛擾擾,筆者的腦海中時常想起五個字:“理性、建設性”。這曾是《經濟觀察報》創刊時提出的報道理念。至今還記得時任總編輯,也是本刊編輯部的老朋友何力先生的注解:“理性、建設性,核心就是要求注重思想、講究方法、相互理解和未來導向。就是以積極向上的心態看事物,多看事物的主流,當矛盾和衝突出現的時候,多看它們的共同點,以漸進、重過程的方法推進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強調擴張性、非迎合遊戲的思維方式,強調用增量解決存量問題的方式,最終實現利益最大化。”

把這段話找出來重溫並複製於此,是感慨於如今我們已經進入的這個自媒體時代,傳播越來越發達,公信力卻越來越折損。身處傳統媒體的我們,在這個充滿喧囂與騷動的環境中,好像正在喪失應有的判斷力和報道立場,變得人雲亦雲,“嘴比腦子快”,缺乏獨立思考和判斷的能力。

麵對傳言,我們還是應該先動腦後動嘴。希望嘉賓的分析和觀點能引起同行的深思。

圖片是最好的文字,圖片是最好的報道,圖片是最好的微博。

如果告訴你上麵圖1和圖2中間的人物都是夏俊峰,你會吃驚嗎?坐牢會讓一個人的臉變來變去嗎?可是眾多媒體告訴你這就是夏俊峰的資料照,雖然他其實是崔英傑,雖然他們都是小販,都殺了城管,不同的是崔英傑悔過賠償,不同的是夏俊峰拒不悔過,不同的是崔英傑死緩夏俊峰死刑。

筆者承認,如果不是網友指出,本人對網傳的夏俊峰的“烏龍”照也產生過誤讀。除了夏俊峰一家三口的經典照片經常被媒體引用外,就是這張“夏俊峰”(實為崔英傑)法庭上“拭淚”的照片最為網友和讀者熟悉了,也成為經常被媒體引用的“資料照”。在一些“祭奠”夏俊峰的網站裏用的也是這張“烏龍”照,連夏俊峰的愛人張晶也轉發過這張照片來呼籲捐款。

然而,讓筆者吃驚的是,一些經常以“新聞專業主義”自稱的著名傳統媒體、門戶網站,居然也出現了這樣的“烏龍”照。筆者作為一個沈陽人,對夏俊峰案件很關注,也寫過一篇分析文章《一米六五小販刺死二名一米八城管該不該死的八點分析》,也對鳳凰衛視《鳳凰大視野》節目對張晶的采訪視頻提出過質疑,寫下《鳳凰台販賣的〈小販夏俊峰〉能否不像個小販?截圖說明》,在這個精心製作的節目中,居然沒有一個鏡頭是關於當前沈陽的真實市容畫麵的。

如果再檢索還會發現,一些“紀念夏俊峰”的網站上都是這張經典的流淚照片。從鏡頭語言來講,這張崔英傑閉著眼睛在法庭上流眼淚的照片很有衝擊力,因為崔英傑的確認識到自己犯下的罪行,也主動去求得受害人的原諒,而夏俊峰卻完全不同,最後在一些律師的辯護下,還在堅持“正當防衛”。

客觀地講,1983年出生的崔英傑,2006年犯罪時隻有23歲,很年輕,這張俊朗的臉上流下眼淚的照片很讓人動容。而夏俊峰卻比崔英傑長7歲,根本不像崔英傑有著英俊的麵龐,更沒有像崔英傑那樣流下悔過的眼淚。

對於夏俊峰一案的媒體報道,追求真相的網友越來越多,我們的媒體更需要深刻反思:為什麼這麼多媒體會出現“烏龍”照?為什麼在如此關鍵的照片資料上犯下如此“低級”的錯誤呢?

筆者曾這樣分析“烏龍”照產生的原因:

小販崔英傑這張照片在微博上常被誤讀傳為夏俊峰,因為拭淚,鏡頭語言可為夏俊峰增加同情分,這是傳播的技巧之一。可@沈陽張晶卻轉發呼籲而未指出謬誤,原因有二:一是張晶精神恍惚認錯老公,二是微博賬號還有他人代筆。認錯老公理不該,淪為工具更不該。

其實下麵這張照片從攝影技術上講,拍得比較不錯,不知是否為張晶本人所拍,因為背景有大大的“親情”二字,可能由於夏俊峰此時的表情,不夠煽情,並沒有流傳開來或被廣泛引用。

作為媒體人,筆者有探求真相的潔癖,近年來,揭露了很多媒體的誤讀和誤報,比如美國的國際新聞戰,伊朗轉基因巨鼠的假新聞。一場美國發起的國際新聞戰,中國的很多媒體卻競相報道,希望他們隻是不夠專業,而不希望他們是這場新聞戰的棋子,因為前者是業務問題,後者是立場問題。

而在夏俊峰案的社會輿論中,可以說支持夏俊峰一方的聲音占了絕對優勢。一起簡單的刑事案件,就因為殺的是城管,可以用來批評體製,被殺死城管的父母雙親和孩子的聲音就被淹沒在批評體製的口水中。

批評體製是最安全的,因為體製不是個人,任何人可以毫發無損。任何人都可以對體製噴水,公知噴,體製內的也噴,可是誰來維護真相呢?這樣的一個個案,誰更應來告訴大家真相呢?誰更應回答網友的質疑呢?誰更應來揭露謠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