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先崇拜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意思是說,不生養兒孫,是對祖宗最大的不孝。為什麼?因為沒有兒孫,就意味著父係血統的斷絕,就意味著祖宗的神龕牌位和祖墳沒有人祭拜,祖宗就會成為孤魂野鬼,這是中國人最恒久、最普遍的觀念。在這種觀念支配下,中國人最重後嗣,封建禮法規定,婦女不能生兒育女,不管如何賢德,都可“休掉”;男人為了多生兒子,可以納妾,甚至還搞出“典妻”生兒的怪名堂,如果到中年還沒有兒子,就要考慮在宗族內過繼來一個“兒子”,無論如何,不能斷了香火。所以,中國人生兒育女,主觀上是為了對祖先盡責,使列祖列宗的亡靈得到“血食嚐祀”,這是我們中國人祖先崇拜的重要表現。
所謂祖先崇拜,就是相信祖先的靈魂不滅,並且成為超自然的一部分而加以崇拜。祖先崇拜是取代圖騰崇拜而產生的。到了母係氏族社會後期,隨著生產技能的提高和對生殖現象的逐漸理解,人們不再願意認被自己征服的動物為祖先,圖騰崇拜被慢慢拋棄,取而代之的是祖先以人的神格化的麵貌出現。隨著母係氏族社會向父係氏族社會過渡,人的神格化的祖先也就由女性變成了男性,我們從漢字中“祖”字的構造可以找到男性祖先崇拜的證據。祖的古體是“且”,在甲骨文、金文中都畫作男性生殖器的形狀。繼父係氏族社會之後,中國進入夏、商、周的早期奴隸製階段,男性在社會生活中處於絕對的優勢地位,建立了在父係血緣之上的宗法製度,祖先崇拜始終偏重於男性。
《論語》上麵說:“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慎終就是為父輩或祖輩辦理喪事;追遠就是舉行祭祖活動。祭祖與喪葬包括了祖先崇拜的主要內容。祭祖的起源,十分久遠。孔子說夏禹“致孝乎鬼神”,《禮記·祭法》稱夏人“祖顓頊而宗禹”,都是指夏代對祖宗的祭祀活動。到了商代,形成了一套完整而係統化的祖先崇拜儀式。商人祭祖包括“周祭”和“選祭”,“周祭”即普遍祭祀,“選祭”即選擇五係之內的直係祖先若幹位一次合祭。商代規定,同一氏族的人在宗廟祭祀,同一宗族的人在祖廟祭祀,同一家族的人在稱廟祭祀。祭祖範圍的差別,表示血統上的親疏。周代確定了嚴格的宗法製度,國王自稱天子,王位由嫡長子繼承,世代保持大宗的地位。周代的祖先崇拜也體現宗法關係。周代的廟製規定:天子七廟,三昭三穆,合太祖之廟為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合太祖之廟為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合太祖之廟為三;士一廟;庶人祭於家中,不得立祖廟。左為昭,右為穆。昭穆之分,主要是為了確立世係輩分。廟製的等級與各人的政治地位一致,這種製度的基本原則一直沿用到封建社會的解體。
秦漢以後,郡縣製取代諸侯分封製,由選拔而成的官僚體製突破了宗法製的天羅地網。相應地,祭祖不再是像周代那樣全國性的統一行動,而更多地局限為宗族家族的內部行為。但皇族內部宗法與祭祖更加細密、係統,民眾的家祭禮儀也更加煩瑣。祭祀形式也有了變化,主要的變化是由廟祭過渡到墓祀。東漢應劭的《漢官儀》中就記有月底、月中、二十四節、伏日、社日、臘日等日子到墳前去“上飯”的事;王充在《論衡》中也說:“古禮廟祭,今俗墓祀。”到了唐代,掃墓盛行。據史載,開元二十年(公元732年)唐玄宗曾明確規定允許百姓寒食節時掃墓。白居易《寒食野望吟》一詩,描述了唐時清明掃墓的情景:“鳥啼鵲噪昏喬木,清明寒食誰家哭?風吹曠野紙錢飛,古墓累累青草綠。棠梨花映白楊樹,盡是生死離別處。冥漠重泉哭不聞,蕭蕭風雨人歸去。”清明掃墓的習俗一直流傳至今。除了掃墓之外,在中國人的祖先崇拜儀式中,還有在家中供奉祖宗牌位,農曆七月半冥節期間宗族內各家各戶輪流為祖宗“供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