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時尚

時尚是生活方式在時間和空間上的一種選擇,映襯著每一個人的生存狀態。消費是時尚表達的最直接通道。

在消費多層次的涵義裏麵,時尚最初的表現就是流行。流行貫穿著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時尚則是每一個季節流行的主題。時裝是流行舞台上永遠的主角,譬如,1997年春夏之交的街頭處處點綴著靚麗、透明的色彩,和輕柔、舒適、飄逸的款型,既再現了六七十年代的古典的流線型設計,又闡述了人們回歸自然的夢想。食在中國,無論“辣”遍大街小巷的川菜,還是不標榜就似乎不夠豪華的生猛海鮮,都直接衝擊著不同階層人們的飲食習慣,直至走人平民百姓的生活。居室設計的每一個細節都體現出流行的選擇,不必說格局的設置,裝飾材料的更新,家具風格的轉換,就連夜色中溫馨千載的燈光都已“歲歲年年花相似,年年歲歲‘燈’不同”。不僅如此,頻頻推出的金碟名曲,排行榜上的暢銷讀物,甚至具體的消費方式中,都無不烙印著時尚的色彩。可以說,在消費的靜態和動態過程中,時尚始終作為一個完整的背景而存在著。

社會不可能沒有時尚,這是一種生活需要,它表現了經濟發展水平與思想的開通。時尚的變化直接反映了人們生活觀念的更新、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文化的演變,它標新立異,有助於消費熱點的形成,生產力的進步,並促進社會文化的多元化發展。每一個時代都有其特有的消費時尚,就在時尚令人目不暇接的變換中,社會已發生了根本的變化;消費時尚具有濃厚的地域色彩,就在潮流頻繁無序的轉動中,不同的風情已經開始融合。

那麼,對於時尚,我們何從選擇?實際上,對我們來說,消費時尚更具體地表現為無處不在的誘惑。

世間的事物,或許最難把握的便是時尚。比如從麥當勞在京城的開張,到紐約中式服裝的流行;從充斥街巷的通俗歌曲,到世界著名樂團演出的曲高和“眾”。追求新奇是人類的天性,而天性並不規定某個具體時間上演固定的節目,這就注定了流行是不可知的。

而時尚的魅力是永恒的。街上流行紅裙子,於是便無分胖瘦妍媸皆以一襲朱紗丹綢為至美;某本書上了什麼排行榜,識字的一群便競相讀之似乎非此不為讀書且涉嫌落伍於時代;且不必談諸如紅茶菌飄進千家萬戶,呼啦圈扭損多少人的腰頸,當年君子蘭的盛行有如荷蘭鬱金香球莖般的瘋狂;也不必再說前幾年文壇上冒出了那麼多匪夷所思的新鮮寫法,使小說成為某些特定群落並非高尚生活的簡單複製,以調侃為生的人物就入主了此後的多部作品,一支動人的歌旋即唱遍各個角落,並為盜製者提供了新的素材。由此看來,流行可知性的又一特點,便是其來去匆匆,轉瞬凋零,全無痕跡,似乎隻為印證速興者易速朽的道理。

從理性的角度來說,消費時尚最直接的受益者是渲染時尚並盡可能操縱時尚的商人。而對於一個時時追風的人,時尚永遠不會有盡頭。莊子對人生有限和知識無窮的感慨,移用於此倒也貼切——“以有涯隨無涯,殆矣!”

況且,站在了潮流的前麵又如何?最頂級的發燒音響是否就可以架起與音樂之間穿透時空的橋梁?身著最知名的品牌、最新型的款式是否足以證明其人就真的具有了相應的品位與相當的高貴?事實上,大多數的流行,根本經不起理性的審視,它建立在新奇、多變的基礎之上,如同沙灘上的房子。一座輝煌若星級賓館的房子,就一定是夢想中溫暖的家嗎?一顆璀璨奪目的鑽石,就真的能夠作為愛情永恒的經典嗎?一台所謂的麗音、寬屏幕的彩電,就保證實現你的需要嗎?如果不是,如果不能,那麼,你所擁有的便隻是一種對時尚的認同,一種經不起推敲的自我安慰。對流行的追逐,大致都是如此。

自然,人各有誌。你以為不必,他卻以此為人生理想,在追逐中陶陶然以為樂,似也不妨隨其自然。但是在這種追逐中隱藏著許多弊端,不可不究。一個總是依照報紙排行榜來選擇書籍的讀者,其收獲是大可懷疑的。一個跟從肥皂劇“何不遊戲人生”的鼓噪而生活的人,最後很可能的結果是讓命運遊戲了自己。這時,流行已不再是一種熱鬧的把戲,而成為一種致命的傷害。

須知真正的價值從來都是樸素的、不事張揚的,同時是久遠的。它是一棵根深葉茂的大樹,看時尚的鳥兒一群群掠過,再無影蹤;它又仿佛是穿越時空的水流,流行的東西充其量是漂浮在某段水麵的一片草葉。而一個有獨立思考的人,對待種種消費時尚的誘惑,最重要的是保持自我。讓時尚的色彩點綴生活,而並非以其為生活內容的全部。時尚是易碎的,獨具魅力的個性卻是永存的。就像一部能夠抵達人性的深度,充滿真誠與愛的書,即使扉頁已經發黃,也永遠有它不老的讀者。

選擇時尚,而不是讓時尚選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