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白光(1 / 2)

迷之尷尬啊!

明明不想欠你人情!還你,你還不領情!

“那好,算我請你們,行吧?”林初夏見實在沒法說服她倆,隻得妥協。

“請的話還很好的。來吧,我來一碗麵茶!”林詩語說。

林冰:“奶油炸糕。”

“好。我去買去。”林初夏說完,去小吃店買外賣去了。

林初夏走後,林冰回頭問林詩語:“她為什麼老上趕著請客啊?”

林詩語解釋:“還能為什麼?我覺得啊,她有可能是家裏有錢,炫富呢!”

林冰:“炫富也不能這麼炫啊!花個一千不帶眨眼的!”

林詩語:“這你不會不知道吧?(林冰:“?”)她每天的零花錢是以‘萬’起步的,而且這個錢隻要不花完,還會存在她的銀行卡裏,什麼時候想用什麼時候隨時用。”

臥艸!萬起步!而且沒用完還不清零?這是一個學生的規格麼?

以前當男生的時候沒遇到過這麼多奇葩啊!我上高中也是個富豪雲集的學校,為什麼我的室友一個個都是智障、寄生蟲?幾乎每次吃飯都是他們請客,我付錢!

真是滅頂之災!

那這樣的話,人家林初夏的身價這麼高,怕欠人情就很能說通了——炫富嗎~

然後等林初夏提這三個中號袋子走出小吃店,林冰用一種異樣的眼神盯著她。

林初夏:“?”

林冰:“沒事,沒事!”

你這麼掩飾很明顯的好不好!

但是不用追究什麼,不用猜都知道,覺得她可能是炫富唄!

林初夏:我真的不是炫富啊!隻是關係好送點東西好不好?

但是誰規定關係好就送這麼貴重的東西了...

據林冰冒出的記憶來講,林初夏好像給她送過一個水滴型的水晶項墜,也挺好看的,但是貴的要死。後來還有幾個想給買但是沒收下的,就不算在內了,雖然都很貴。

而林冰和林詩語還有林琳(同為室友,隻不過林琳由於生病,剛開學就上了一天課就去醫院躺著了),也給林初夏送過很多東西,林初夏都是笑著接受了,可是往後就不斷地找機會還人情。

林冰表示:土豪的世界,我不懂!

看來還是不能把林初夏當成“普通”朋友,會有心理陰影...你想想,一個“普通”朋友有那麼多錢,心裏不犯堵才怪!

總不能老讓她送東西吧?那樣多不好...

“我說,你都送我們那麼多且貴重的東西了,我們送你點回禮也沒事啊~”林冰說。

林初夏:“......”

林初夏此刻內心表示我不是炫富,我真不是炫富!咱們朋友一場互相送點東西很正常!何必如此計較呢?我隻是覺得我是整個宿舍裏麵錢最多的(作者:還說不是炫富!),多給你們花點錢也沒什麼啊!

“走吧,整條商業街呢,咱們又有半天的時間隨便逛。你們要買點什麼可以找我要錢啊,我啥也不要。”林初夏說。

林冰、林詩語:“不!用!”

林詩語家也算是...有錢人吧!雖然沒林初夏他們家有錢,但是還能算個中上等地位。想要名牌的東西,咬咬牙就夠了。

而林冰現在也不算很在意,分兩點:第一,她不想買那麼多東西,她還維持著一半的男性思維。第二,她有一個萬能的“女神紅包係統”,如果真要買,說買漂亮衣服沒錢的話,肯定一個大紅包砸來。但是總覺得,女神紅包係統有點超自然的存在。

這麼想著,打開手機微信,發了條信息:

冰之森林:去逛街買東西有點缺錢,能不能發個真的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