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張開雙臂向她撲去,鉤住她的脖子,她合著雙眼;他抱住她,在他的雙手下,媽媽的身子動了動,她已經崩潰了。
他一拳揮向他的父親。
第二天,他卻帶我去看他父親的演出。
一群衣著整潔的人在燈光暗淡的劇場裏坐著,鈴聲之後,劇場安靜下來。
8點整,帷幕拉開。
舞劇按劇本一幕幕演下去。
故事發生在一個遙遠而神秘的時代,男女主人公都衣著華美:女的穿著閃閃發光的裙子;男的戴著假發,臉上滿是濃重的油彩。
這個故事不太簡單,我還是看懂了一些。
我們都知道舞劇的女主角就是那個女人,他父親的情人。
他坐著,膝蓋上放著節目單,看著沉沉的舞台,目不轉睛。
從劇場出來之後,他說:“她很漂亮,不是嗎?”
我說:“是。”
他母親決定離開家去旅行,
說要走很長很長時間。
她把鑰匙給了我,其他什麼都沒說。
他父親和情人搬去了別處,
走的時候也什麼都沒說。
他也住進了學校,偶爾回來。
還是什麼都不說。
我一下有點無所適從。
我曾多麼渴望在這個城市有個像這麼大的房子。
但是,這間房子,讓我覺得害怕。
有一天他從學校回到家,我走進他的房間,把房租擱在他桌上。
他請我在他房間坐一會兒。
我說我打算搬走。
他聽後很意外。
“能不能不搬?”他拉住我說。
我不由呆了,他極端的過敏反應讓我手足無措。
“繼續住在這裏!不要搬走!”他說。
看他那副可憐相,我當時差點就說,行,我不搬,我們相依為命,不管發生什麼事情,我都會在這裏之類的話。
我給你看一個東西,他鄭重其事地對我說。
什麼東西,給我看看。
誰也不應該大聲喊叫。
誰也沒有幹什麼。
我們沒有罪。
窗外的星星同樣沒有罪。
他竟然從枕頭底下掏出了他寫的詩,我看見紙頁上他的筆跡大吃一驚。
我一直好奇他在自己的房間裏靜悄悄地做著什麼。
沒想到,他在寫詩。
他的詩都寫在乳白色的紙上,用訂書機裝好。
狂熱喜歡詩歌的年代早已經過去了。
真的想不到,一個近90後的孩子,在寫詩。
我們坐在陽台上讀詩,讀了很長很長時間。
那是一個仲夏夜,空氣貼在皮膚上,暖烘烘的。
我拿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手上。
我這麼想,就這麼做了。
他把頭埋進我的胸口,睜著茫然無助的眼睛,像一隻被趕到了懸崖絕壁邊的小動物,渴望我的拯救。
我並不害怕他的眼睛,隻是覺得那裏麵有難以形容的焦慮和悲哀。
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該如何安慰一個男人,我隻能默默地注視著他,把手放在他的身上,窗外刮著風。
不久以後。我還是搬走了。
因為我實在受不了。
那個房子太大了。
他們,再無消息。
已經過去十年了。
現在,隻要我一閉上眼睛,我就能回到那個住過幾個月的屋子,過去的一切都會從心裏升起,難以抵擋的傷感情緒就會把我淹沒。
“福根兒”
愛腳小分隊。
你的化妝台上,是不是和我一樣,老是留下一些瓶瓶罐罐,裏麵不多不少的,還剩餘著一些“福根兒”。
這個毛病很奇怪,明明還沒用完,就開始想買新的。
然後剩一堆瓶子,想扔掉吧,拿起來看看,可惜。
有個好建議:把它們收攏起來,成立一個“愛腳小分隊”。
問過十個朋友,有七個已經沒有泡腳的習慣了。
都是洗澡,或者拿起花灑對著腳衝一衝了事。
但是,那樣對腳,真的沒太大作用。
熱水泡腳,最大的作用,是讓腳得到最大限度的放鬆,進一步緩解全身的疲勞。
隻是衝一下,是沒有這個效果的。
我喜歡泡腳.而且過程猶如儀式一般。
打水,試水溫,然後滴兩滴橙花精油進去。
然後把洗腳水端到沙發跟前,地毯上鋪一塊毛巾,盆放在上麵,這樣做是避免水灑出來打濕地毯。
然後備好一條擦腳毛巾,放在身邊。
在“愛腳小分隊”裏,找一個成員出來,作好準備。
開始。
無論怎樣合腳的鞋子,穿久了,都會讓腳跟角質層增厚。如果天氣一幹燥,就會起翹脫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