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歸還100年前借的書(1 / 1)

歸還100年前借的書

人生

作者:佟才錄

周末,英國青年伊恩在幫助母親打掃閣樓時,發現了已故的爺爺艾伯特·錢伯斯於1914年10月20日從愛德華國王六世學校(原莫珀斯文法學校)圖書館借的一本書。然而,在是否要把這本書歸還給愛德華國王六世學校圖書館的問題上,母子倆發生了嚴重的分歧。

伊恩主張不要歸還,因為事情已經過去了100年,恐怕連圖書館都忘記了曾經有過這麼一本書了。而且,最為棘手的是,如果把書歸還給圖書館,按照圖書館規定,將要支付給圖書館逾期罰金4380歐元(約合人民幣33540元),逾期罰金是這本書售價的1000倍還多。這是令他無法接受的。但伊恩的母親卡西亞卻說,一定要歸還給圖書館,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價。伊恩十分不理解,母親卡西亞為什麼要小題大做,一定要歸還100年前爺爺借的一本書。

卡西亞含淚給伊恩講了這樣一個故事:伊恩的爺爺艾伯特·錢伯斯原是英國莫珀斯文法學校(即愛德華國王六世學校)的一名教授,他每周會從學校的圖書館借一本書拿回家看。1914年10月26日,伊恩的爺爺艾伯特在開車回家的路上發生了嚴重的車禍,被送到醫院搶救時已經奄奄一息,在彌留之際,艾伯特·錢伯斯含混不清地對兒子說:緩,緩,緩……輸,輸……當時,伊恩的爸爸和母親卡西亞都不明白父親艾伯特·錢伯斯到底想要說什麼,這麼多年來,伊恩的爸爸一直耿耿於懷,因為他總也想不清楚父親臨終要向他交代什麼事情,他知道父親一定是在向他交代著什麼重要的事情,希望兒子能代他完成。可到底是什麼事情呢?伊恩的父親想了整整40年也沒想明白,最後含恨離世。直到今天,伊恩發現了爺爺艾伯特·錢伯斯100年前借的書,卡西亞瞬間便恍然大悟,公公的臨終囑托一定是要伊恩的爸爸把他借的書還給圖書館。可是,由於他們一直沒能參透公公的遺言,所以竟一晃錯過了100年。

聽了爺爺的臨終“托書”故事,伊恩禁不住淚流滿麵。他羞愧地對媽媽卡西亞說:“媽媽,我一定代替父親完成爺爺的臨終遺願,把書還給愛德華國王六世學校(原莫珀斯文法學校)圖書館,並如數按規定繳納逾期罰款。”第二天,伊恩帶著那本書來到了愛德華國王六世學校圖書館,接待伊恩的是圖書館的管理員貝弗利,伊恩把爺爺借的那本書遞給貝弗利,代替爺爺鞠躬向圖書館表達歉意,並表示願意接受圖書館的處罰。看著伊恩歸還回來的100年前借出去的圖書,貝弗利驚訝不已,因為這本書根本就不在圖書館的現在的登記冊上。貝弗利留下了這本書,讓伊恩先回家去,說他會將情況上報給校長,然後再告訴他處理決定。

一周後,伊恩接到了學校方麵的書麵通知,通知上說這本書超過借閱期限100年未還,按照圖書館規定,應處以4380歐元的罰金,讓伊恩到圖書館接受處罰,繳納罰金。伊恩表示完全接受,帶上錢款來到圖書館,在處罰書上簽了名字,把4380歐元罰金交給了圖書館。當伊恩交完錢正要離開的時候,愛德華國王六世學校校長馬克·辛普森來了,馬克·辛普森緊握著伊恩的手說,他非常高興,也非常驚喜能收到這本100年前被借出的書,盡管過去百年了,但該書仍然保存完好。隨後,馬克·辛普森又鄭重地向伊恩宣讀了學校剛剛出具的一份決定:鑒於伊恩主動歸還圖書的誠信精神,所以學校決定授予伊恩的爺爺艾伯特·錢伯斯“終生榮譽讀者”的稱號,以後伊恩一家人可以免費借閱圖書。

有記者問:歸還100年錢借的書,還為此繳納了4380歐元的逾期罰金,到底有沒有必要?值不值得?伊恩的母親卡西亞對記者說:“一個人做人要講求誠信。生活中,誠信是個很珍貴的東西,比金錢更重要!”

摘自《遼寧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