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小微,助力成長
時局
作者:沙磊
“帶著感情去做,送政策、送服務、送溫暖,中小企業是實體經濟的基石,關乎社會穩定,我認為這也是中央所著重強調的民生。”1月23日下午,在北京西單辦公區,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司司長鄭昕在接受《經濟》雜誌專訪時開門見山地指出。
2013年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會議的數據顯示,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中小企業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提供了80%的城鎮就業崗位,創造了60%的國內生產總值、50%的稅收,完成65%的發明專利以及75%以上的新產品開發。
但成就來之不易,在鄭昕眼裏,廣大中小企業是數量龐大的弱勢群體,這還不包括4000萬個體戶,他們需要政府給予幫助。“沉甸甸的還是責任,責任重大。”鄭昕毫不掩飾對中小企業工作的格外投入與熱情。
鄭昕強調,可以很實事求是地講,中小企業最大的作用,是緩解就業壓力,促進社會穩定,全社會關注中小企業的發展意義也在於此。“我們中小企業司職能是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麵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係,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但是中小企業工作不光是我們司局的工作,而是全社會的工作,中小企業能夠形成今天的發展局麵,根本上是得益於國家的重視和各部門配合的結果,尤其是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的發揮。”鄭昕表示。
他所指的領導小組辦公室就是2009年成立的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國務院副總理張德江親任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工業和信息化部,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研究提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部門的配合才使小微企業的政策環境不斷完善”,鄭昕強調,針對國發〔2009〕36號文出台後,相關部門出台了36個配套文件;國發〔2012〕14號文,相關部門出台了45個配套文件。
《經濟》: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小微型企業迅速發展,是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力量,從政府層麵來說,您認為這主要得益於什麼?
鄭昕:1998年國務院專門在國家發改委成立了中小企業司,2008年大部製合並後劃到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府層麵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時間並不長。我覺得短短的15年,可以用1個法律4個文件來概括。一個法律是2003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中小企業開始有了專項資金,中央財政每年都有預算。4個文件一是2005年2月13日國務院下發了《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的若幹意見》,俗稱36條,就是對非公經濟如何監督、如何準入、如何發展;二是2009年為應對金融危機,國務院發布了《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幹意見》(國發〔2009〕36號文);三是國務院於2010年5月13日再次發布的《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四是《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文)。3年之內,國務院連續為扶持中小企業發布兩個文件,這是比較罕見的。
《經濟》:從2003年中小企業促進法的實施到2012年國發14號文件的發布,10年來政策的演變體現了哪些特點?
鄭昕:10年的政策實踐應當說,我們國家在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有比較清晰的思路,脈絡是漸進的。最顯著的是14號文件為標準,由扶持中小企業向扶持小型微型企業轉變,政策取向發生了變化,相關政策更多地是向小微企業聚焦。比如說,14號文,在資金方麵,提出逐年擴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並向小型微型企業和中西部地區適當傾斜,2012年為141.7億元。在稅收方麵,提高了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所得稅政策延長到2015年底並擴大範圍等,這是非常大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