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年裏回憶之昔日的玩伴(1 / 2)

記得我讀小學一年級的時候,那個時候在狗旦縣,街上的流氓混混特別橫行,大家都在向老一輩們學習,就連當時才剛上小學的我也不例外。

因為那個時候社會上的“大佬”還不多,所以街上的小流氓就很吃香,買東西通常不付帳,全天候守在某小學門口等待落單的小學生,三五十個拉幫結夥約在周末在某處進行群體鬥毆,來爭奪某一小片國有土地的“稅收”權。就在這樣優勝劣汰的叢林法則下,不會混的流氓地痞們全被淘汰,極少一部分進化成了當今的“大佬”們,率先富了起來。並且這群大佬壟斷了當今的‘流氓資源’,所以再無後流氓地痞之輩的起之秀了。

不過以前不一樣,那個時候到處傳言當流氓多麼多麼有出息,於是我當然也想‘出道’來分一杯美羮,隻可惜年紀太小了,結果剛走上街頭,身上的零花錢就被搶了個精光。

我把原因歸結於我的年紀太小了,認為一年級的我自然鬥不過二年級的前輩。那時我覺得隻要等我上了二年級就可以和他們對抗了。但是時間是不等人的。

結果我二年級的時候,他們已經三年級了,除去留級的。那是我第一次感歎: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

結果我不再好高鶩遠,我把目標放在班上的同學身上,大家都一樣大,年齡上誰也不占優,但是我的同學們也是這麼認為的。於是除去年齡上的差異,我們依靠體型和力量來角逐誰是班上最出色的流氓。結果可想而知,從小就體弱多病的我,在第一輪就慘遭淘汰,隻等著當小弟。

那段日子真是過得索然無味,畢竟給人當小弟不是一般的不爽,每次“分紅”連買糖的錢都不夠,什麼髒活苦力都是我做。可是我又向往快意恩仇的流氓地痞生活,結果我很矛盾,要不要就此金盆洗手不幹了?當然,我可沒有金盆,也沒去幹什麼所以用不著洗手。於是我最後還是就那樣混下去了。這其中有各種原因。

當流氓小弟,而且是最小的那個小弟的那段日子,我體會到了‘存在感’這種東西。我覺得每個人都需要存在感,不然會過得很痛苦,不管這種存在感是靠什麼得來的,欺壓比自己更弱的弱勢群體也好,仗著年齡挖苦自己的下一代也好,總之需要個存在感。

但是我這些都做不到,那個時候我們就是社會上最小的一代了,並且我也找不到比自己更弱的家夥,所以很鬱悶。每次看古惑仔電影的時候,我都把目光放到主角身後的那群呐喊助威的小弟們身上,頓時我覺得社會上需要‘螺絲釘’精神。

到了小學三年級得時候,我的境遇出現了轉機,因為我們班的班級流氓隊伍又吸收了一批新鮮血液,其中有個叫施必靈的家夥。

施必靈在小學三年級和我同學,是個和我同樣瘦弱的男孩,而且也與我一樣的相當地痞流氓。於是乎我的宿敵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