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與農業利益(2 / 3)

亞當·斯密對於地產交換價值的這類情況保持沉默,不加聞問。薩依卻不是這樣,他表示了意見,他認為土地的交換價值並沒有什麼重要意義,無論價值是高是低,土地總是同樣地適合生產的。這位作家,在他的德文翻譯者們的心目中是具有普遍代表性的權威者,而在他作品裏對於國家繁榮具有這樣深切關係的一個問題,卻抱著這樣錯誤的見解,真是一件憾事。我們的主張卻相反,認為必須肯定,土地價值的高低是測驗國家繁榮程度的最可靠標準,這方麵的波動和恐慌,應當認為是能夠降臨到一個國家的、毀滅性最大的災害之一。

這個學派所以會陷入這樣的錯誤見解,也是由於對自由貿易理論的一意偏袒,它是希望自由貿易這個名詞能夠深入人心的。有些純農業國家同富強的工商業國家有著無拘無束的商業往來,而在地產價值與價格方麵波動與恐慌發生得最劇烈的,也就是處於這樣地位的一些國家。

固然,國外貿易也能使地租及地產價值增長,但是這種增長情況,同本國工業的建立、工業生產有規律的不斷增長以及國內工業品對國內農產品的交換相對照時,前者的那種不確定、不均衡、不能持久的情況是不能與後者同日而語的。

當農業國家還有著大量未經開墾或耕作粗放的土地,它所產的主要農作物在富強的工業國家裏有穩定的銷路,可以換得工業品,這類農作物在運輸方麵也沒有問題,農作物的需求又能逐年有所增長,增長的程度大致與農業國生產力發展相適應,雙方的貿易關係也沒有被戰爭或國外關稅製度所阻斷——隻有處於這樣的情況時,國外貿易對地租與地產交換價值的增長才會發生強大影響。但是這一係列的情況的任何一點如果有了變化,或中止發生作用,國外貿易就會成為國家經濟停滯的起因,不僅如此,還往往會造成國家經濟重大的、長期的退化現象。

國外的需求是變化無常的,這種情況在這方麵具有最有害的影響,如果由於戰爭、農產歉收、來自別的地區的輸入的減退,或由於任何其他情況或變故,工業國家對於生活必需品或原料或上述的某些主要農作物的需求有了增長;然後由於和平恢複、農產豐收、從別的地區輸入增加,或由於政治措施,這種需求卻又大部分不複存在。如果上述需求增進的持續期比較短促,農業國家也許會由此獲得一些利益。但是如果持績期長達好多年,則這時國家的一切情況與一切私人組織的消費規模,已經與這個需求相調和配合,生產者對於某種標準的消費已經習慣;關於某些原來認為是奢侈的享受,現在對他說來已成為必不可少的事物。他的農業收益與地產價值已有所增長,他憑了這一點,改善了耕種與房屋設備,添置了許多東西,如果地產價值沒有提高他是決不會這樣做的。土地的買賣與租賃以及貸款,都是在地祖和地產價值提高了的標準上成立的。再說,個人的收入有了增加以後,國家本身的開支也就必然會增加。但是這種需求一旦突然中止以後,生產與消費之間、降低了的地產價值與並未降低的貨幣貸款之間、根據租約應付的貨幣地租與租地上的貨幣產額之間、以及國家的收人與支出之間都會失去平衡,由於這一係列的不平衡狀態,就發生了國家在經濟、政治、精神各方麵的破產、窘迫、沮喪、退化等等現象。在這樣情勢下的農業繁榮,它的作用就象鴉片或烈性飲料一樣,隻能引起一時的興奮,結果將終生萎靡不振;又如電光的一閃,當時雖使萬象格外光明,但過後卻墜入了更深一層的黑暗。

在農業上曇花一現的繁榮比持久而平穩的貧困局麵還要壞得多。如果要使繁榮真正有利於個人和國家,那麼這種繁榮就必須是無間斷的。但是隻有在逐漸增長的趨勢下,隻有國家對於這種增長與增長趨勢的持久不變具有保證力量時,這樣的繁榮才能成為無間斷的繁榮。就土地價值來說,處於較低水平,比水平雖高而波動不定的局麵,不知要好到多少倍;隻有當這種價值處於逐漸而穩定的增勢時,才能使國家享受持久繁榮。可是要使已經相當發展的國家,對於土地價值穩定而持久的增長具有保證力量,就隻有止它自己有了工業,才能辦到。

那些法國葡萄園的業主們,直到現在仍始終認為法國的保護製度有損於他們的利益,要求在對英貿易中享有盡可能廣泛的自由,希望由此可以使他們的地租增長;這種情況清楚地表明,一般對於國內工業與國外貿易兩者對地租與地產價值的影響大不相同這一點,果能有徹底了解的是多麼少。

鮑林博士的關於英法間商業關係的那個報告的基本意向是要表明法國由英國多輸入毛織品、對英多輸出酒類時所能獲致的利益;但是他所提供的簧料,卻可以用來作為一些事實的極顯著的證明,這些事實同他自己的論點恰恰處於對立地位。

鮑林博士指出,法國酒類1829年輸人荷蘭計2515,193加侖,輸入英國隻431,509加侖,由此證明,如果英法之間存在著比較自由的商業關係,則法國酒類對英銷售量將會有如何大規模的增長。

英國人對於酒類是習慣於那些由葡萄牙、西班牙、西西裏、特納裏夫島、馬德拉群島、好望角等處輸入的蒸餾酒、烈性啤酒以及性烈而價廉的各種刺激飲料的,法國酒要大量運銷英國,在這方麵未必沒有阻礙;這些都姑且不論,假定英國對於法國酒的消費確能增進到與荷蘭同樣的比率,那麼按照英國人口計算,它的消耗量將增進到五百萬或六百萬加侖,等於現在對法國酒類消費量的十倍到十五倍;這一點從表麵上看來,對於法國,對於法國的葡萄園業主,的確顯得是有很大利益的。

但是,假使我們對這個問題加以徹底研究,所獲得的結論將完全不同。按照所宣揚的原則和鮑林的論點,所主張的當然是徹底的自由貿易。我們且不提這一點,隻是假定在盡可能獲得的貿易自由限度下,這時毫無疑問,英國人將使他們的工業品,特別是毛、棉、麻織品以及鐵器、陶器,占有法國市場的一個很大部分。即使按照最穩健的估計也必須假定,由於法國工業生產的下降,法國城市居民將減少一百萬人,以原料與糧食供應城市居民的農民也將減少一百萬人。按照鮑林博士自己的估計,法國人民對於酒類的消耗,在鄉村的是每人16.5加侖,在城市的加一倍,即每人33加侖。據此,法國工業力量由於自由貿易而減退後,它的酒類在國內的消耗量將減少五千萬加侖;而對外輸出量不過增加了五百萬或六百萬加侖;這樣的結果對法國葡萄園業主顯然是有害無利的,因為對酒類的需求,在國內的所失,比在國外的所得超過了十倍以上。

總之,就酒類生產,或者就肉類、穀類以及一般原料與糧食的生產來說,這一點是顯而易見的,凡是宜於由自己建立工業的大國,國內工業生產對這類溫帶農產品所引起的需求,比之即使在最旺盛的出口貿易下對這類產品所能引起的需求,也將高出十倍到二十倍,因此對於地租與地產的交換價值的提高也將發生十倍到二十倍的有效作用。有些地區距離城市較遠,雖然由於路政完善及商業往來上的便利,與城市有著聯係,但是就地租數額與地產交換價值來說,與鄰近大城市的地區比較,仍然瞠乎其後;這一點也是上說的一個最有力證明。

地租問題可以從價值觀點或從生產力觀點來加以研究;但是還可以從單純的個人關係,即地主、農業經營者和勞動者之間的關係,或從社會與國家的關係與情況這方麵來加以研究。流行學派對於這一問題主要隻是從私人組濟的觀點來考慮的。例如,一國的地租被消費時,實行這種消費行為的地區離開產生地租的地區愈接近就愈有利,而有些國家的則與這個原則相反,消費行為大都發生在一國元首所駐在的地區,以專製君主國未說,大都發生在一國的首都,與地租產生的地區離開得很遠,因此對農業、對最有效用的工業、對國家精神力量的發展所能發生的利益隻是限於最低度——就我們所知,流行學派談到地租時,對於這一點卻一字不提,無所闡述。當地租消費集中在首善之區時,貴族地主除非在宮廷中求生活或在政府據有官職,否則就不能享有權利或政治勢力,這時一切公眾權力和勢力都集中在首都,地主們都被吸引到這個中心點,他們要滿足欲望,要找到暢暢快快地化費地產收入的機會,這裏幾乎是唯一的理想地區;而且大多數地主越是習慣於首都生活,在別的地區居住時,對於他們在社交方麵、在高等的精神與物質享受方麵所能提供的機會越少,他們就越來越感到首都生活的富有魅力,別的地方生活的可厭。結果使各地方失去了、使首都獲得了幾乎所有的那些由地租消費而產生的精神改進手段,尤其是原來可以由地租來維持的那些工業和精神生產者。在這樣的情況下,首都的確是顯得極度富有吸引力,因為它把精神勞動者的一切才能,把生產奢侈品各行業的絕大部分,都集中在它的本身。但是各地方卻喪失了主要使農業經營者能改進農業、能鼓勵他們實行改進的那些精神力量、物質手段和那些工業。

我們看到法國的首都,特別是在專製政權下,一切文物的輝煌燦爛,超過了歐洲大陸的任何城市,而這個國家在農業方麵卻很少進步,各省區在精神文化以及有實用的工業方麵都感到缺乏。為什麼會這樣?大部分原因就是由於上述那些情況。貴族地主越是能與宮廷生活相脫離,越是能在立法與行政管理上占有勢力,通過代議製與行政製度,給予各省區、各城市管理它們自己地方事務和參預國家立法行政的權利越是廣泛,結果使人們居留在省區時越是能夠受到尊重,獲得勢力,則產生地租的地區的吸引力就越大,就越加能夠多多吸引貴族地主和有教育有財力的公民到那裏去居住,這個時候地租的消費對地方上精神力量與社會製度的發展、對農業的改進以及對人民群眾有用的工業的促進所發生的影響作用也就越大。

英國的經濟情況就為這個見解提供了證明。英國地主一年中絕大部分時間是住在他自己的田莊上的。這一事實在多方麵促進了英國農業,直接的方麵是由於駐在地主為他自己打算,會把地租收入的一部分用於農業改進,或用來支持佃戶方麵所承擔的這類改進工作;間接的方麵是由於他自己的消費行為,對於附近一帶的工業和文化教育組織會發生支持作用。再就德國和瑞士來說,與法國對照時,雖然缺少大城市,在交通運輸設備與國家製度方麵也相形見絀,但在農業方麵,在一般文化方麵,卻高出很多,其中原因也部分地可以用這裏所說的一些情況來加以說明。

亞當·斯密和他的學派在這一問題上所犯的絕大錯誤,我們在前麵已經指出,這裏還可以作進一步清晰的說明。他的錯誤在於沒有能清楚地認識到工業對地租增長、對地產自身的市場價值以及對農業資本所發生的影響,在於對這一點沒有能加以充分說明,卻相反地將農業和工業作了對照,在他那樣對照的情況下,顯得農業比工業對國家要有價值得多,要重要得多,顯得由此所造成的繁榮,要比後者所造成的鞏固、持久得多。亞當·斯密在這裏隻是重複了重農學派的錯誤見解,不過在方式上略有些改進而已。他顯然被一些現象所迷惑,那就是我們已經借助於一些英國情況的統計數字加以論證的,表明即使在最富足的工業國,在重要性上農業物質資本也超過工業物質資本十倍到二十倍;實際上,就是每年的農業生產,在價值上也是大大超過工業資本總額的。重農學派以農業與工業對照時,所以會過高估計前者的價值,或者也是由於受了這種現象的迷惑。表麵上看起來,農業足以使國家富足起來的力量,當然顯得要比工業高過十倍,因此對國家的重要意義比起工業來要高出十倍,也就值得給以多於十倍的考慮。但這隻是在表麵上看起來是這樣的。如果我們研究一下農業繁榮的根本原因,就會發現主要隻是由於工業的存在。英國所以會具有3,311百萬鎊的農業資本,主要隻是由於218百萬鎊工業資本的存在。關於運輸工具,情況也是這樣;靠近運河一帶的土地,價值所以會提高,隻是在建造運輸工具方麵所化費的資金所促進的。如果運河上的運輸工具受到了破壞,我們也可以把原來供作交通運輸用的水流用來灌溉河邊的土地,這樣也顯然能使農業資本、地租等等有所增長;但是即使限定由此使這一帶土地價值有了大大的提高,這一點對農業也顯然是有利的,然而以運河周圍地產的總計價值計算,較之運輸工具存在時的情況,低落將何止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