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桶金(2 / 2)

女老板是外地人姓何,打算在這裏開一家建材店,卻一直找不到滿意的門麵,經過幾天的協商,我以10萬元一年的價格將鋪麵轉給了何老板。到此時,從我租鋪起算以過了半年。我跟何老板簽了4年半的租期,合同簽訂後,我對何老板說:“不要跟人家說是租的,說是跟我合作的”何老板說:“明白”

我以為從此就一身輕鬆了,幾十萬就到手了。以後的事情並不輕鬆,惹出了大麻煩。

12月10日,何老板匆匆忙忙走了找我,遞給我一張通知內容大概是:你租的鋪麵是占用村集體用地的建築,現村集體決定收回集體管理,限令你10天內自行搬出。還加蓋了村委會的公章。

何老板還嚷著要我賠償損失。我沒有多說,安慰了何老板幾句,就去找業主向老板了,向老板表示:鋪租、按金可以退回給我,其他就沒有辦法了,不關他事了。之後也不願多搭理我。我很無奈,四出找朋友,想辦法。我知道這是業主眼紅我,從中搞的鬼。

到了第9天的晚上,我打印好一份答複函,獨自去到村長家。答複函的內容是:村委會,我與向某的租約是經你認可蓋章的,你有異議應到人民法院起訴,你無權限令我10天內自行搬出,若你不聽我勸阻,造成糾紛,一切後果由你村長一人負責,還在答複函上加蓋了我的私章。

村長剛蓋好新房子,裝修得很漂亮,見我到來,村長一家有點意外,我將答複函遞給村長,村長的老婆也走過來看,看完後村長的老婆先開口說:“這是集體的事情,不關我們的事”我說:“不關你事就好,你是村長,對這事如不依法處理,不賠償我損失,強行違約的話,是違法行為,到時我的鋪開不了的話,你這房子也住不了人”說完我就走。

還未走出門口,村長夫婦就吵了起來,我在門外偷偷聽了一會,見越吵越凶。就回家睡覺。

第二天一早,我就到店鋪裏坐,沒有動靜。一連幾天都沒有異常,何老板也放心了,我就沒有去管他了。

4年半的鋪租差價是40萬元,鋼材差價我分得10多萬,50多萬元經過幾個月的誤打誤撞,就這樣賺來了。有了這筆錢之後,我從此不安分了。

不久我就花了10萬元在新區買了塊地皮,建了一棟6層高的樓房。

1993年,手頭有點錢的都流行炒股票,我就做起了當地還未上市的股票買賣。

1994年初,在宏觀調控的影響下,我開始感到賺錢越來越難了。

春節後,通業股份公司分紅,每股派現金0.23元,當時我手上共有10萬股通業股票,順利拿到2萬3千元現金紅利後,我開始特別關注通業公司,通業股份公司的董事長舒昌文(據說是楊尚昆的親屬)是北京來的京官,扶貧區的管委會主任;副董事長是駱麗是市長駱雁秋的親妹妹。

3月初的一天,一次朋友聚會遇到了老彭,我與老彭認識多年,但從沒有過生意上的往來,老彭在舊城搞集資樓,眼看要爛尾了,不敢再投入。老彭跟我說:想到通業期貨公司試試炒期貨,但通業期貨公司開戶要30萬,自己手頭上的現金不夠。我跟老彭約定,第二天一起到期貨公司看看。

第二天下午,我們一起去通業期貨公司考察。通業期貨公司設在建設銀行8樓,通業公司租了建設銀行8樓的整層,從電梯上到8樓,就看到一個醒目的大招牌:通業集團、通業股份有限公司、通業國際期貨經紀公司。

我了解到:通業期貨公司就是通業股份公司開辦的,通業期貨公司是經國家重新核準登記的,全國為數不多的期貨經紀公司。當天,我就決定和老彭各出20萬,在通業公司開戶炒期貨。存了40萬元保證金後,通業公司為我們安排了一位經紀人。

開始一連幾天,都是虧錢。10天的時間虧了8萬多元人民幣。起初,我和老彭都不懂,於是馬上提出要換經紀人,換經紀人後,開始有錢賺了。經過一個月的時間,我們的賬號上的資金翻了一倍。

5月初,我將我的6層樓房做抵押去銀行貸了50萬,自己開了一個賬號。3月份我們去通業期貨公司開戶時,通業公司的期貨客戶並不多,大多數客戶是虧錢的,後來慢慢熱鬧起來了,來開戶的客戶越來越多,到後來,每個晚上建行8樓都是滿人的,經常來人都沒地方坐。

不久,通業期貨公司公司搬到了樓下。搬在建設銀行一樓後,通業期貨公司的客戶更多了。每晚人頭湧湧,成為當時清遠的一道風景。

1994年8月29日,通業國際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停止期貨交易,公司業務停頓。政府成立了專案組,專案組對宣布:對通業期貨公司先封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