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什麼事,如果不能親身去體驗,就無法知道其中的痛苦和艱辛,當然也就無法品嚐到成功後的甘甜與幸福。無論父母多有錢,孩子都不能依賴父母一輩子。讓孩子去賺點錢,花自己掙的錢,可以迅速地提高孩子的財商,提高孩子的自立能力。
洛克菲勒王朝的創始人約翰·戴維森·洛克菲勒的童年時光,是在一個叫摩拉維亞的小鎮上度過的。每當黑夜降臨的時候,洛克菲勒常常和父親點著蠟燭,相對而坐,一邊煮咖啡,一邊天南地北地聊著,聊天的話題總是少不了怎樣做生意賺錢。從小洛克菲勒的頭腦中就裝滿了父親傳授給他的生意經,這對他的一生影響很大。
國外有很多父母都比較重視對孩子進行自力更生能力的培養。美國的中學生有句口號:“要花錢,自己掙!”一個人在十幾歲的時候就應該在實踐中認識勞動的價值,比如,自己動手修理、裝配摩托車、到外邊參加勞動等。
一個人隻有在使用自己勞動所得的錢時才會比較珍惜。我們要讓孩子意識到勞動和工作的重要性。要讓孩子知道,要獲得報酬,就得付出勞動:將來也隻有勤奮工作,才有工資和獎金用來買吃的、穿的以及支付水電等家庭必要開支。
父母有必要讓孩子學會賺錢。通常“賺錢”這個理財觀念可以在孩子上初高中的時候教給他們。比如,父母可以買一些內部價格的參考資料,讓孩子問一下是否有同學願意購買,多餘的差價就算是孩子賺的。
李明的孩子在李明的幫助下,聯係到一個賣魷魚幹的生意,上家發出的價格是每公斤6元,下家接貨的價格是7元。孩子打了幾個電話就賺了1000元,除了買了一輛自行車外,在李明的啟發下,他還給那位幫上忙的長輩買了一條香煙。雖然是一件小事,但在孩子心目中就有這樣一種理財意識:任何一種貨品都存在差價的,有差價就有錢可賺,自己賺錢並不難。這一理財方式是讓孩子從賺錢的過程中了解人情世故,不要讓孩子在踏入社會後被人認為什麼也不懂。
如果孩子才開始上學,那麼應該逐漸培養孩子的經濟意識,比方說給點零用錢,教給孩子管理,並參考一些相關的培訓材料,在孩子腦子裏形成勞動創造財富的概念,並且給他儲蓄的習慣。如果孩子到了法定工作年齡,可以有選擇性地找一些零工來做。在工作中,孩子就可以對以前你傳遞的概念有一個實踐的印象。當然,父母也可以在家庭中讓孩子幹一些家務活,支付給孩子一定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