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孩子是家裏的“小皇帝”,他們在父母的寵愛下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以至於“四體不勤、五穀不分,不知稼穡之苦”。於是,有的家長為了讓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務,采取了一定的“物質刺激”。
田先生家住海西路,他的樓下二三百米處有一個商店,可是他下班後卻不順路買上東西,而是回到家中再讓他10歲的兒子去買,報酬便是買完東西後剩下的零錢。由於有物質刺激,他兒子每次總是樂於效勞,並且能很好地完成“任務”。目前有不少市民也像田先生一樣,對做了家務的孩子采取一定的金錢刺激,比如掃一次地給多少零花錢,洗一次碗再給多少零花錢。
那麼,這種靠“金錢刺激”孩子做家務的做法可取嗎?內蒙古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的阿爾泰副研究員認為:對這種做法不能全麵否定,要視情況而定。
阿爾泰認為,孩子做家務要不要付錢,帶來了一個觀念問題。按過去的傳統,家庭裏兄弟姐妹多,做家務活是天經地義的。但現在家庭均為獨生子女,在幾代人的嗬護下,不少孩子形成了一種隻會接受愛不懂得付出愛的情況。很多時候,其實是不少家長剝奪了孩子勞動的權利,以致十幾歲的孩子連襪子也不會洗。
該不該給報酬?該不該有報酬?這個問題一直眾說紛紓
大人們認為——
杜茂時(教師):在我們許多人的觀念中,學生隻要把學習搞好,幹不幹家務無關緊要,爸媽給孩子零花錢是天經地義的,孩子通過幹活收取報酬倒好像不太正當。其實,在市場經濟時代,從小培養按勞取酬的觀念是有積極意義的,應當把它作為一種通過勞動創造財富的實踐。家庭內部的親情不應因此而冷漠,當我們為家務付出汗水後,父母在掏腰包的時候也應當露出欣慰的笑容。
劉利軍:孩子要工錢尚需理性看待,家長如何應對極其關鍵。打擊太大或鼓勵太多對於孩子的成長都沒有好處。理性的做法是,引導孩子形成經濟意識,但又不至於形成拜金思想。
林平順:我讚成這種做法。其實這種做法在國外也很常見。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培養孩子的理財能力,可以避免他們長大以後對金錢的過分崇拜和過分輕視,可以終生受益。
練洪洋:我是樂觀的,從小養成權利與義務意識,對孩子成長及整個社會都是有益的。
徐繼響:勞動是有價值的,自立意識也很重要,但父母孩子是“一家人”,西方的“付費家務勞動”並不值得照搬。
周明華:以精神獎賞來鼓勵孩子們積極勞動,這已麵臨著現實的挑戰。當然,給不給錢,給多少錢,家長還得考慮到中國的文化心理背景。但是,有一點應注意,和孩子的商討過程和最後的決定一定是家長和孩子在平等而積極的氣氛中完成的。
孩子們則認為——
有些家長用給錢來刺激孩子進行勞動,但要視情況而定,勞動了,給點錢有好處,讓他既知道勞動的好處,又體驗到掙錢的不易,這總比讓他把父母當成搖錢樹,伸手就要錢好得多。王遠寧(初二):我們班有個同學,寒假期間他家的小保姆回家過年,他就承擔了家務勞動,打掃房間、洗衣服、上超市購物……什麼都幹,但他不是白幹,而是“有償服務”——一個月掙了爸媽的300塊錢。他家經濟條件很好,但他不是向父母伸手要錢,我很佩服他。可我的父母隻是讓我專心學習,從來不讓我幹家務,更不會花錢雇我幹活。
黎瑩(初一):我覺得,我們在空閑時幫父母幹點家務勞動是盡義務,不應當收取報酬。父母為了我們付出了那麼多的愛心,提供了那麼好的條件,我們幹點活是對他們養育之恩的回報,當看到他們欣慰的笑容時我們就應當滿足了,這比金錢更寶貴。
梁禕(初二):去年暑假,我跟著媽媽一起到德國探親旅遊,發現那裏有很多孩子都在給父母“打工”,不要說給自己家的花草澆水、除草要有報酬,就連臨時看管一下弟弟妹妹也是按鍾點收錢的。他們的父母認為,這是從小培養孩子通過誠實勞動來獲得報酬。仔細想想,他們的觀念很值得我們中國人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