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北京市一對年輕的父母帶著剛上小學的女兒去逛街。在一個繁華的路口,有一位老爺爺正在賣《北京晚報》。父親從口袋裏掏出5元錢交給女兒,讓她去買10份晚報。孩子買回晚報,父母跟她商量,讓她按原價把晚報賣出去,看看要花多少時間才能賣完這10份晚報。孩子在父母的幫助下費了幾個小時才把10份晚報賣出去。然後,父母讓孩子去問賣報的老爺爺,賣出一份報紙能賺多少錢。孩子從老爺爺那裏知道,賣一份報紙隻能賺幾分錢。她算了一筆賬,花了這麼長時間才掙了幾毛錢。孩子一下子領悟了父母的良苦用心,她主動對父母說:“爸爸媽媽,我以後再不會隨便花錢了,掙錢太不容易了!”那對年輕父母是家庭教育的有心人。
現在很多孩子不懂得節儉,浪費的現象相當嚴重。在某所小學裏,教師和校工在校園內撿拾的物品堆滿了一間屋子,大至皮茄克,小至鉛筆、橡皮。學校多次廣播要求學生去認領,卻沒有人去。在一次家長會上,校領導講了這件事,最後隻有幾位家長帶著孩子去認領,其他物品仍舊堆放在屋子裏無人問津。
孩子不懂得節儉,這不能怪孩子,我們大人有責任。家長因為疼愛“獨苗苗”而遷就孩子的亂花錢自不必說,有些家長自身也產生了不健康的消費心理——攀比、從眾、喜新厭舊。時代變了,人們的消費觀念確實應該改變,但盲目花錢、隨便浪費永遠都是不好的,是不良品質的反映。
每個家庭的經濟情況不同,教育孩子把錢用在有利於自身的發展上是每個家長都要認真思考的問題。不管為孩子花錢多少,都要用以下三條標準來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