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隊晚上值班,指揮中心來電要求聯合偵辦一起特大販毒案,局長已親臨一線。原來,當日下午,轄區一派出所接到出租車送來一個“坐霸王車”的男子,派出所在審查此人時,此人主動交代自己是販毒的,還有兩公斤海洛因現正存放家中。派出所民警聽了,馬上向所領導報告;所領導向分局報告;最後分局局長向市裏報告,並且局長大人深夜親自到派出所督戰。
刑警們全副武裝趕到派出所。隻見燈火通明,人來人往。局長周密部署,決定先到他家把毒品拿到手後再開展下一步工作。
於是一行人四輛車,十數人槍,一路呼嘯著前進在漫漫的夜色中。車開了一二十公裏後,刑偵隊長突然間覺得那家夥有點麵熟,於是用對講機呼叫全部車子停下。大家下車後,隊長上去就問那人“你是不是前兩年到市局來報假警騙吃騙喝的?”那人說:“是的,是我。”
隊長把情況報告給局長。局長暴怒,一腳把那男子踢翻在地,問:“是不是在騙人?”
那男子說:“是。”
“為何要騙警察?”
“我想坐牢。”
“為何想坐牢?”
“家裏的地沒有了,房子沒有了,父母也不在了,沒有親戚管我,而自己腳又跋了一隻,所以想坐牢,有飯吃。”
再問:“還騙過哪些地方?”
答:“重慶、成都、雲南。”
局長怒極,大喊一聲:“拉回去,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