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這阻隔、這駕馭、這單對自己的注視就演變出了你的得意忘形。你不得不暫時忘掉“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走有走相”的人間訓誡,你不得不暫時忘掉臉上的怡人表情,你想到的隻有走得自在,走得稀奇古怪。
我開始稀奇古怪地走,先走他一個老太太趕集:腳尖向外一撇,腳跟狠狠著地,臀部撅起來;再走他一個老頭趕路:雙膝一彎,兩手一背——老頭走路是兩條腿的僵硬和平衡;走他一個小姑娘上學:單用一隻腳著地轉著圈兒地走;走他一個秧歌步:胳膊擺起來和肩一樣平,進三步退一步,嘴裏得叨念著“嗆嗆嗆,七嗆七……”走個跋山涉水,走個時裝表演,走個青衣花衫,再走一個肚子疼。推車的,挑擔的,背筐的,閑逛的,都走一遍還走什麼?何不走個小瘋子?舞起雙手倒著一陣走,正著一陣走,側著一陣走,要麼裝一回記者拍照,隻剩下加了速的倒退,退著舉起“相機”。最後我決定走個醉鬼。我是武鬆吧,我是魯智深吧,我是李白和劉伶吧……原來醉著走才最最飄逸,這富有韌性的飄逸使我終於感動了我自己。
我在大霧裏醉著走,直到突然碰見迎麵而來的一個姑娘—一你,原來你也正踉蹌著自己。你是醉著自己,還是瘋著自己?感謝大霧使你和我相互地不加防備,感謝大霧使你和我都措手不及。隻有在霧裏你我近在咫尺才發現彼此,這突然的發現使你我無法叫自己戛然而止。於是你和我不得不繼續古怪著自己擦肩而過,你和我都笑了,笑容都濕潤都朦朧,宛若你與我共享著一個久遠的默契。從你的笑容裏我看見了我,從我的笑容裏我猜你也看見了你。刹那間你和我就同時消失在霧裏。
當大霧終於散盡,城市又露出了她本來的麵容。路燈熄了,車輛撒起了歡兒,行人又在站牌前排起了隊。我也該收拾起自己的心思和步態,像大街上所有的人那樣,“正確”地走著奔向我的目的地。
但大霧裏的我和大霧裏的你卻給我留下了永遠的懷念,隻因為我們都在大霧裏放肆地走過。也許我們終生不會再次相遇,我就更加珍視霧中一個突然的非常的我,一個突然的非常的你。我珍視這樣的相遇,或許還在於它的毫無意義。
然而意義又是什麼?得意忘形就不具意義?人生又能有幾回忘形的得意?
你不妨在大霧時分得意一回吧,大霧不隻會帶給你豬皮那般實在的記憶,大霧不隻會讓你悠然地欣賞屋簷、凍土和草垛,大霧其實會將你挾裹進來與它融為一體。當你忘形地駕著大霧衝我踉蹌而來,大霧裏的我會給你最清晰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