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交通經費(1)(1 / 2)

對於這個方案的出台經過,特別是馬建設處長與趙一局長的叮囑,龔仲卻全然不知,自始至終一直蒙在鼓裏。以致於後來龔仲在審核這些項目的成本費用、提成比率、收益分配等工作時,又與馬誌兵等人發生了激烈的衝突。此是後話,暫時按下不表。

卻說辦公室主任這個位置,不管是在哪個單位,都是一個非常敏感的位置,也是一個矛盾集中的交彙點。更何況龔仲這個辦公室主任,他不僅要協助領導處理一些綜合協調、督察督辦等行政性事務,更要對整個機關後勤保障中心的財務管理負責。一個單位的財務管理,如果全部按正常規定進行肯定很好操作,但又有哪個單位沒有一些特殊費用呢?就是一個家庭兩口子的開支,有時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嘛。

在機關後勤保障中心,人們無形中形成了一個共識,那就是在財務管理方麵,龔仲是管錢者,其他幹部職工是用錢者。所有財務上遇到的問題,人們都習慣了谘詢龔仲。而隻要人們谘詢了,龔仲都會有一個明確的指導意見。久而久之,大家都習慣了這種現象,龔仲代表製度,代表單位管錢。所有的支出,隻要龔仲同意了就代表沒有問題了。

而自古以來,管錢者與用錢者,永遠是一個矛盾體的兩個方麵,他們永遠是對立的統一。不管是哪個單位,哪個部門,什麼時候,資金都是有限的,而用錢者的欲望都是無限的。這樣一來,無形之中,就將龔仲推向了幹部職工的對立麵。龔仲,就處於這個矛盾體的風口浪尖。但他沒有任何退縮,而是站在單位的角度,根據製度規定,憑自己的良心與業務知識,審核著每一個用錢者的每一筆支出。

從董昕副主任辦公室出來後,龔仲並沒有計較馬誌兵對自己的過激言行。為了中心的財務管理,龔仲經常要麵對一些不理解他的人。對於別人言語中的不尊重,甚至譏諷都習以為常了。現在物業公司承接對外工程項目財務管理中,一些關鍵性的敏感性的問題,既然董昕副主任已有明確的指示,自己按照執行就行了。

但龔仲的命就是苦,一個矛盾解決了,另一個矛盾又來了。現在擺在龔仲麵前一件讓他頭痛的事,就是公務用車交通費用超預算問題。目前,國家對公務接待費、公務出國費和公務用車交通費用(簡稱“三公經費”),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嚴禁超預算支出,違者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龔主任,辛苦你框算一下,看我們控製得怎麼樣?有沒有缺口?”在接到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三公經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後,董昕副主任指示道。

根據董昕副主任的指示,龔仲經過初步框算,發現機關後勤保障中心公務用車交通費,到年底將超預算三十萬元,也就是說將缺少二個月的經費。他立即將情況報告給董昕副主任後,請求領導怎麼處理。董昕副主任聽了龔仲的彙報後,又詳細地問了一些具體情況,然後指示道:“你立即寫一個報告,與財務處溝通,爭取追加預算。不管怎麼樣,車子不能停下來嘛,相信局領導會考慮的。”

憑著對機關後勤保障中心情況的熟悉,憑著對部門預算管理的專業知識的了解,龔仲很快就找了幾條能讓局領導理解,也能說明交通專項經費超預算的客觀理由,草擬出了《機關後勤保障中心關於交通專項經費缺口的報告》,董昕副主任修改了幾個他認為不合適的表述字樣後,由龔仲將這個內部呈批件正式遞交到了財務處馬建設處長會簽。

應該說,國家對交通專項經費的控製是非常嚴格的,預算管理也是非常嚴謹的。每年都下達了專項預算,嚴禁超預算執行。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卻根本不可能到位。就拿江南正氣管理局來說,每年交通專項經費預算,平均每台車隻有三萬元,而實際支出最少在八萬元左右。三萬元的預算就是隻加油與購保險都不夠,何況還有正常的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維修費、駕駛員工資、勞動保險等。

這並不是上麵的預算下達不準確,也不是單位上管理製度不完善。嚴格來說,在理想化的前提條件下,三萬元的交通專項經費預算,應該還是能夠滿足公務車公務行為運行的需要。但問題是,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單位上的公務車並不僅僅隻是用於公務行為,而絕大多數是用於非公務行為。這是多年來的習慣,也是公開的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