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說的滿輕鬆,可田芸聽著卻是說不出的緊張,一個孩子孤身在荒郊野嶺就夠可怕的了,更別說還麵對著狼,他是怎麼過來的?
“跑是肯定來不及了,何況我也不一定能跑得過它!它當時有這麼高…”王旭用手比了比,卻是在他的頭上,也就是說那狼如果人立起來的話隻怕要高出他太多了,田芸手裏都感覺出汗了,真想不出如果自己處在那個環境該怎麼辦。
“我呢想得很明白,索性就一動不動地看著它,對視了很久,那狼大概是沒想到我不太害怕它,就試探著給了我一爪子,流血了很疼的但我忍住了沒動,身上的血味讓它等不了了,它終於還是撲了過來…”
“是有人…救了你?”田芸急急問道。
“沒有人的!我隻能靠自己!”王旭笑了笑,接著道,“我手裏一直握著個打草的樹棍,跑到這裏那樹棍已經磨得很短了,前麵也很尖!開始它離我太遠,我怕紮不到它,所以就沒動,等它撲過來時才用力一紮,運氣滿不錯,正好紮在它腰上,流了不少血,它掙紮著還想咬我,我不敢放手隻是拚命捅它,紮了幾下後它可能受不了就跑了,我怕它再回來隻好一路追著它跑,一直追到天亮才追上,它已經沒氣了…”
“你…你殺了它?那時你多大?”田芸猶豫著問道。
“多大?我不太確定,六、七歲吧!當時不是它死就是我死,情急拚命,那一下紮得很深,要不說這人一急了還是有點兒潛力的!咦,你不會是什麼愛動物協會的吧,認為我不該殺它…”王旭說著說著倒是開起了玩笑。
“去你的!人家是擔心你!”田芸嗔怪地推了他一把,“那…然後呢?”
“然後,我就在山裏生活了下來,渴了找泉水,餓了吃野果,沒事兒做個陷阱逮個小動物,要不湖裏撈魚什麼的,滿開心的過了很久,可人總得回到人的世界裏對吧!終於有一天,我試探著走出了大山,來到了一個小縣城,偷了人家幾件衣服才敢上街,可我馬上發現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我能聽懂人的語言卻說不出來,也許是太久沒有說過話了,所以都忘記了該怎麼說。我隻好裝成聾啞人,靠在集市上賣些小動物或是些山貨來賺點兒小錢,很多人嘲笑我是殘疾人,經常欺負我,搶我的東西和錢,城管、工商、派出所也是如此,還好看我不會說話,頂多打我一頓,把東西沒收了事,我呢隻好來回換著地方混,從一個縣城到另外一個縣城,老實說,那時的我很自卑,也很怕和人打交道…”
難怪他總是怕被別人笑話,又說總被別人欺負,敢情竟然是如此,那敏銳的觀察能力也全是這樣逼出來的!田芸靜靜聽著他的講述,腦海中仿佛出現了他語中的場景,心裏一陣陣難過。
“有時我會到網吧裏去學習一些東西,電腦就成了我當時最想擁有的東西,可巧有一天我逮到了一隻貂,毛色特好,又沒傷到,賣了些錢,用這些錢我買了個舊的電腦,然後就逐漸學會了很多東西,慢慢地我不再靠山吃飯了,而是靠著學會的知識到處拉起了生意,再然後你就知道了…怎麼樣,是不是挺無趣的吧?”王旭笑著問道。
田芸搖了搖頭,似乎有些什麼不對的地方,可馬上又想不起來,沉吟了一會兒她才歎道:“沒想到,你會有這樣的經曆!真是可憐…”
“嗬嗬,可憐談不上!”王旭撐起了身體,看了看她,隨即說道,“你還有時間想想的,我不想欺騙你,其實我是個根本不知道自己叫什麼名字的人,甚至連自己的生日也不知道是哪天!你,確定願意和我在一起嗎?”
啊!對呀,田芸剛才隱約就是想到了這個問題,在沒記事時就被人拐賣了,原來姓什麼叫什麼怎麼可能會知道,那生日就更別提了,看來‘王旭’這個名字隻怕是他自己後起的。
這些肯定是他的秘密了,卻完全沒保留的告訴了自己。田芸才想說點兒什麼,王旭的手指卻輕按住了她的嘴唇:“別著急,先想想,我去準備午飯,好嗎?”
說著話,王旭起身將桌上的餐具收拾了起來,向她笑笑後進了廚房,還隨手帶上了門。
田芸愣愣地看著他離去的方向,腦海裏湧起以往在一起時的點滴,第一次一起吃飯那十成熟的牛排,說是“小時候吃生的太多,有點兒膩了”;“拉菲事件”說是“生平第一次和女孩子一起吃飯,值得慶祝一下”;第二次吃飯他那長長的手指笨拙地擺弄著筷子可就是夾不起東西來,“嘿嘿,筷子是不太會用,這個以後再說,挺丟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