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貴人相助(1 / 2)

可丁超本人卻並不這麼想,他當然知道兄弟們的好意,所以他該吃吃,該喝喝,大家敬酒,他也敬大家,來者不拒。他的心思到底是咋想的,喝完這頓灑,他想幹什麼?他不說,同事朋友也不好太深入問了……一名囚犯是否能夠獲得減刑、假釋,幾乎是由監管執行機關包辦。丁超因重傷害、過失殺人罪被判刑入獄後,不穿囚衣,不吃囚飯,獲得違反監規的“照顧”,他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一個小警察,無職無權,家裏又沒錢送禮,而且居然不久前還獲得了“立功減刑”,成為監獄中的一枚耀眼的“貴賓”。要知道,一個前特警中隊長,在公安局內部辦具體案子或許還有一定優勢和條件,但一旦進了監獄就啥也不是了。即使真正的官員,到了這裏也狗屁不是了,哪個人會當你是個人物呢,何況一個重傷害的“中隊長”?“靠,為什麼啊?”丁超自己都納悶兒,也許這些跟大量錢物有關係,是有人讓他有了真正的“重大立功”表現吧?否則,就是某種神秘權力介入!不然的話是根本不可能的,依他自己和農村父母那點能耐,門都沒有,窗戶更沒有。依丁超當警察的經驗,不可能不聯想到邵天歌,除了她,自己的農村父母或任何親友都不可能有這麼大的能量和力度。可是“假立功減刑”如何策劃與導演?並享有提前出獄等諸多特權?據他所知,一般假立功分4個步驟:1.通過關係獲取或購買犯罪線索;2.由家屬通過關係,把信息傳遞給在押者,讓其舉報;3.有關部門出具證明,加蓋主管機關印章後就得到認可;4.法院根據立功證明,給以輕判。假立功一旦通過審查,就能獲得從輕減輕甚至免除刑事處罰的實惠。這是一個環環相扣的鏈條,缺一不可。如果監管到位,每一環節的作假都可謂難上加難,除非草作者設法“打點”,以求“高抬貴手”或者默許,搞裏應外合的串謀。這又讓他想到邵天歌!除了她,除了她那個神通廣大、無所不能的父親,還會有誰有如此邪惡和能量?這個年輕漂亮又心狠手辣的小警花,直到丁超走出監獄後這些日子仍然叫他一想起來就無語。那麼,是什麼可以打通某些監獄領導、公安、檢察院、法院?顯然是人脈和財力。放眼整個犯罪群體,具有這兩項品質的,不是殺人犯強奸犯搶劫犯,而是涉及重傷害犯罪、一板凳打殘廢了一個大流氓的人,因為他們一般都是官員和商人,人脈和財力自不待言。更叫人摸不著頭腦的是,顯然,與通過法庭審判減刑相比,在監獄通過表現良好和立功的方式減刑顯得更為容易,依靠人脈和關係讓這一方麵存在很大草作空間。監獄民警和法官手中的減刑權力變現和尋租的機會更多,幾率更大。這更讓丁超覺得是邵天歌背後草作無疑。不是她這個警中妖姬,一心一意愛著他的小女人,還會有誰有如此大的潛力和魔法啊?可是要是她,為什麼卻一次也沒有去探視自己?這真是一個謎啊!就連丁超這麼強大有自信心的人,眼下對於自己的事情都無法解釋清楚到底前後左右是為什麼。發生過什麼?一次“減刑立功”裏有多少漏洞?算了,頭疼!想得頭疼也沒有想出個所以然,那就幹脆不去想好了,可是這個問題卻又總是縈繞不過去--這是一條冗長的灰色利益鏈,而在黑哥的身後,又留下了無數至今也讓他這個曾經的優秀警察無法厘清的線頭,就這麼稀裏糊塗出獄,卻十分明確地按照自己的意誌登上了前往uosi的G際列車。如果真的是邵天歌為愛出力,不惜一切救他出獄,為什麼卻沒有去監獄門外接他?依她大小姐的脾氣和極其愛表現不可理喻的個性,是不可能滴!她會站在監獄大門口,依著豪華警車望著他狼狽不堪地出來,然後嘴角惡毒地一笑,拍打警車:“喂!不認識啦,上車!”然而這一切卻根本就沒有發生。丁超如今唯一能夠確認的是,他是自由人了……從呈報、審批到裁定,各個環節都會有人照應,這條利益鏈甚至沿著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的辦理程序,一直延伸到這些程序的終端--法官,最終導致“提錢出獄”。……不過,減刑牽涉到公安、檢查、法院係統,這位21歲就成為警方“蛇形刀手”、23歲成七個“二等功”獲得者、24歲因為意外重傷害而突然入獄的前特警一支隊中隊長、身陷囹圄的奇人,似乎一直運氣很好地碰到各種各樣的“貴人”。這些“貴人”們,運用其手中掌握的各種資源,造就了他傳奇般的人生。為了他打人意外致死的事件,全城轟動一時,滿城風雨,在監獄中,像丁超這樣,走這條判刑“越獄”捷徑的犯人絕非孤例。“先進去吧,要不了幾天……”有人安慰他,不過具體到丁超自己,他也想不出究竟誰是他減刑出獄的“貴人”。他想過,最大的可能應該是那個對他愛恨交加的警花邵天歌,隻有她才有這個能量,也隻有她的父親才有資本與可能跟各方麵說上話,通過組織正常手續把自己撈出來,這種情況下的這種可能性不是沒有。“不可能。”依丁超自己敏捷的頭腦清醒分析,他基本可以斷定此事判刑可能跟邵政委、邵天歌沒有一毛錢的關係,人都有感情,都是感情動物。可她從來都沒有來探視過自己,又怎麼可能?其他人都找任何機會來看望丁超,而邵天歌卻從來沒有露麵,而且丁超跟她也早已沒有了實質上的任何關係。“那究竟是誰呢?”這讓精明強幹的丁超一腳走出監獄,心裏還稀裏糊塗著。“立功判刑”製度的設立本意,在於降低司法成本。但是在具體的司法環境下,假立功早已有之且形成了一個相當隱秘的龐大黑市,腐敗鏈條長,各方麵都在有效地運用。在實際草作中,雖然減刑、假釋需要由法院裁定,但法院最終駁回減刑、假釋的情況較少,檢察機關的監督也很難介入。難道說是另外一股什麼力量幫忙,這一點,就連神通廣大的丁超自己都沒料到,出獄居然來得這樣突然!好吧,既然減刑,既然出獄,既然不是我弄虛作假更不是非法越獄,那你們給我我也就不客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