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緬甸大選怎麼選(2 / 3)

對於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除本人和父母雙親都必須是出生在緬甸境內的緬甸公民、年滿45周歲、在緬甸聯邦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20年以上等一般條件外,還必須熟悉軍事,而且本人、父母、配偶、婚生子女及婚生子女配偶的任何一方,不得是外國公民,不得接受外國政府提供的任何權利和利益。這就是說,昂山素季由於不熟悉軍事,曾與外國人結婚並有外國親屬,且正在服刑,沒有資格當選為國家總統或副總統。

競爭人民院、民族院和省(邦)議員者,既可以是政黨成員,也可以獨立參選,但規定處於服刑期的犯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這就是說,正在服刑期間的昂山素季既不能參加大選投票,自身也不能被選為各級議員。

昂山素季是緬甸政治轉型過程中無法回避的問題,也是緬甸與美國關係能否有實質性改善的核心問題。在美國的強烈幹預下,2009年昂山素季與緬甸軍政府的關係發生了一些變化,昂山素季本人也對民盟進行了改造,成立了包括20名中央執行委員和128名中央委員的新領導機構,可以說為參加2010年大選做了一定的準備。但是在2010年3月8日大選相關法律頒布之前,民盟和昂山素季對於是否參加新大選就有分歧,還有相當一部分民盟成員要求1990年的大選結果必須得到承認,事實上這是很不現實的。3月8日係列大選法律的頒布及其相關條款的出台,意味著昂山素季將被徹底排除在未來緬甸政治之外,這是民盟和昂山素季難以接受的。因此,民盟內部對是否注冊並參加大選分成了對立的兩派,其中現任民盟主席吳昂瑞、民盟中央執委吳欽貌瑞主張申請注冊並參加新大選,但另外四名民盟中央執委則主張放棄注冊。由於昂山素季此前比較明顯地表明了她的態度,2010年3月29日舉行的民盟中央委員會會議決定民盟不參加政黨注冊。分析人士認為,除了大選法律過於苛刻之外,導致民盟做出抵製新大選決定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以民盟現有的實力,即便是重新注冊和參選,也不可能像1990年那樣贏得大選,隻能是在議會中占有一席之地。

昂山素季4月29日向緬甸最高法院提出申訴,要求不解散民盟,但到5月6日老政黨重新注冊截止日期為止,緬甸最高法院並沒有做出回應,這就意味著民盟已經從緬甸政治舞台中出局。根據民盟的聲明和民盟中央副主席丁吳等人的談話,民盟不會“放棄人民”,將繼續參與社會公益事業。此外,部分民盟成員極有可能將另組新的政黨參加大選。雖然以昂山素季個人的性格和一貫的政治立場,她不會甘心就此退出政治舞台,仍然會在西方特別是美國的支持下進行活動,但今後已很難有更大的作為和影響。

可能的結果和未來的新政府

由於民盟和昂山素季自己決定退出政治舞台,其他政黨的注冊比較順利,少數民族地方武裝改編問題雖然進展不順利,但爆發大規模武裝衝突的可能性也不大,因此,緬甸在今年內舉行大選已基本成定局。目前傳說的時間有10月中旬或11月中旬,但由於緬甸人非常相信星相學和占卜,舉行重大活動的時間往往是根據星象和算卦情況決定,所以大選的具體時間還存在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