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財政收入十年受“審”(1 / 2)

封麵秀

作者:薑毅

自1983年國家審計署成立以來,財政審計一直是國家審計永恒的主題。隨著國家財政收入的迅速增長,對財政收入的審計也成為審計工作的重點。總結分析十年來(2001-2010年度)審計署《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審計署報告)中揭示的國家財政收入存在的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麵。

因有關部門違法違規造成部門財政收入不實

分析十年來的審計署報告,國務院各部門認真貫徹國家各項政策措施,較好的執行了各項財經法規,違規問題呈下降趨勢,但仍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國務院有關部門本級及下屬單位未按規定征收或隱瞞、截留、坐支收入造成國家財政收入不實。

統計十年的預算執行報告,共有八年提及此問題。如,2001年審計署報告中指出:“審計原出入境檢驗檢疫係統21個直屬局及部分分支機構1999至2000年財務收支情況,發現的突出問題是隱瞞轉移收入13.71億元,主要用於濫發錢物,金額達6.39億元”,“審計國務院其他55個部門、單位2001年預算執行情況,查出39個部門隱瞞事業和經營收入8.56億元,17個部門未按規定上繳預算收入和預算外資金7.13億元”。2009年審計署報告中指出:“3個部門本級和10個所屬單位未按規定征收和上繳非稅收入13.82億元。”

因稅收征管導致國家財政收入虛假甚至流失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分析十年審計署報告,中央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一直比較突出。

一是國稅部門隱瞞稅源、少反映企業欠稅、違規批準緩征稅款、為完成稅收任務預征或虛征稅款、人為調節稅收進度導致財政收入虛假不實。如,2003年預算執行報告中指出:“一些稅務部門在完成稅收計劃的情況下,有稅不征、違規緩征,甚至違規退庫或利用稅款過渡戶人為調節收入。調查的788戶企業中有近一半的企業存在這類問題,由此造成2002年底和2003年9月底分別少征稅款106億元和102億元。”2010年預算執行報告中指出:“2009年至2010年,有62個國稅局通過違規批準繳緩、少預繳、以誤收名義退稅等方式,當期少征287戶企業稅款263.01億元;有103個國稅局通過違規提前征收、多預繳、不退多繳稅款等方式,向397戶企業跨年度提前征稅33.57億元。”二是海關應征未征、延期入庫等造成財政收入虛假不實。如,2009年預算執行報告中指出:“天津海關為調節收入進度,對22家企業2009年12月申報的進口貨物,在符合征稅條件的情況下,先以各種理由征收稅款保證金8.01億元,在2010年1月才轉為稅款入庫。”三是因稅收征管部門違法違規導致國家財政收入大量流失。如,2001年預算執行報告中指出:“一些國稅部門由於受地方政府幹預或自身執法不嚴、征管不力,違規減免緩稅和應征未征稅款問題比較突出。有的執法犯法,為牟取地方或小團體利益,大量截留國家稅款。”2003年預算執行報告中指出:“有些稅務機關對企業納稅申報審核不嚴,擅自擴大優惠政策執行範圍,違規批準減免稅,導致稅收流失27.6億元。”

因追求政績導致部分地方政府財政收入虛假不實

相對中央財政來言,地方政府出於追求財政收入等指標增長的政績考核需要,財政收入不實的問題比較突出。一方麵,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水分”較大。如,2002年審計署報告中指出:“審計署組織對中西部10個省、市的49個縣(市)財政收支狀況進行了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財政收入“水分”較大。2001年,49個縣(市)中有45個虛增預算收入6.74億元,占當年預算收入的16%。”另一方麵,地方政府通過稅收隨意調節財政收入。2008年審計署報告中指出:“62個縣級國稅局違規向169戶企業提前征稅或多征稅款23.4億元;抽查214戶企業,國稅部門違規將71戶企業的130.92億元稅款延期征收,占這些企業當期應繳稅款的54%。”地方政府通過各種手段調節財政收入,財政收入的真實性已成為嚴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