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麵秀
作者:朱靜
統計數據的無序和口徑不一,導致了財政和統計兩本“賬”相差甚遠。
GDP和財政收入到底是什麼關係?兩者都有虛增之嫌,可虛增的方式一樣嗎?帶著這個問題,記者采訪了在北京市某區統計局工作的王女士。
她向記者談了一些她的看法,她說:“其實財政收入和GDP就是兩股線,不要把它們硬往一起擰。如果非要把兩者放在一起,那一般來講,GDP上升,財政收入會上升,而GDP下降,財政收入也會下降。除此之外,兩者無論在基礎數據方麵,還是在計算方式方麵都是不一樣的。”
她說,首先財政收入數字和統計表示的數字有本質區別。財政收入是通過稅,比如地稅、國稅和行政事業收費來獲得,具有預先協調性。而統計的基層數據是從企業的賬目上獲得的,具有真實性和延遲性。
就財政虛高的問題來說,她表示她所在的區就會有多次這樣的事發生。按照正常規律,稅收是按企業今年所達到的利潤百分比來交稅。但是每年上麵都會派發任務到基層,地稅和國稅就會到企業去做工作,與其商量多交點稅,把明年上半年的稅或整個明年的稅都交上來,這樣今年的任務就能完成了。當然這是要承諾給企業一些條件的,否則企業不會無緣無故就多交這筆錢出來。於是本來今年根本達不到這樣高的財政收入,就是因為額外收了明年的稅,所以今年的財政數字看起來就非常漂亮。
而統計就不一樣了。財政收入和GDP對比分析,為什麼GDP沒有財政收入增長的那麼快呢?第一是對於不同企業有不同稅率。比如某區稅率較高的企業較多,但創造GDP的企業比較少,就會導致財政收入高於GDP。第二統計的數據是要筆筆對應的。就是說,今年企業生產多少,就要向統計報多少,利潤和收入是不能虛估多報的。
就基層統計來說,統計人員要到各個企業收集的是資產、負債、到目前為止的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等數據,以及這些科目下麵的細節指標,這是與企業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相關的。然後把收集的這些數據,通過計算公式加工成GDP數據。統計部門就相當於拿到了企業的一本財務賬,企業隻能是如實報數。所以統計部門收集的基層數據都是實實在在產生的。而且一般情況下,統計數據出台相對延遲,比如統計部門大概在7月份才能拿到上半年的數據。這種延遲性,也會使得基層統計比較真實。
其次收集數據的口徑,也不一樣。統計裏麵雖然有稅的指標,但隻是有所得稅,管理費用價格稅金,增值稅等幾項稅種的相加,企業交的稅一定是高於統計裏麵這幾項稅種相加,所以統計裏隻有這幾項稅之和,而財政收入收的是全部稅金,這完全取自於地稅和國稅。
所說的數據收集口徑不一樣,還指地稅是按照經營地來收取的,不管分公司還是分店,隻要在此地經營,那麼這個稅一定要交到本區域。但是統計是法人經營地原則,雖然分公司在甲地,但法人總部在乙地,那麼這個數據就歸乙地。所以這種收集數據口徑不同,也導致這個數據不能一一對應,不能拿本區域的稅和本區域的GDP對比。
最後就是虛增的方式不同。她表示,所說的GDP虛高,問題完全出自計算方法上麵,並不是出現在基層數據上麵。財政收入的虛高,就沒有方法可言,就是多收稅,多收行政事業費用。
為什麼GDP虛高會在計算方法上呢?比如合成GDP時,為什麼第三產業占的比例就那麼高,第二產業就占得那麼低?合成時所選擇的指標是否合適?這些都是統計部門需要改進的。不過這也有人為因素在裏麵,雖然基層數據真實,但是這個分劈過程,分劈比例是事先人為定好的,在上麵加工時逐漸剝離了這些基層數據。所以這也造成了GDP虛高的一個原因。
而財政收入的虛高並沒有合成方法可言,就是稅收多了,財政收入就增了。
統計和財政收入的兩本賬似乎已經分清了,但這最後這兩本帳裏麵都存在著人為因素,這個是不是更值得思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