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也沒有人管,每天隻是起床,對著靜靜的房間發一會愣,吃掉給我留下的早餐,然後看著頭頂轉著的電扇發傻。糟蹋一番自己的頭發,丟掉一大串英文中完全找不到的未知數,開空調,躲到被子裏,上貼吧。
家裏網不好,慢吞吞地拿著手機刷新,看到他昨晚留的最後一句話,又接著聊起來。好像中間那些分離的時間都不存在,到後來,大拇指打字幾乎打到抽筋,幹脆關注了他,然後點進了他的個人貼吧。
我發了個帖子,然後兩人在裏頭聊了很久很久,甚至跨天——當然,這與網速有分不開的關係。但確實是很久,上百層樓中樓。我想那是他貼吧中留言最多的帖子——呃,雖然大多是我們的對話。
我們從性格聊到生活聊到學習聊到家庭,而我則是十句話中能冒出來一句——我們好像啊。結果話題就被我這找不出話而發出的感慨扯偏了。
我說我們好像,他說他也覺得。我說好朋友。他問隻是朋友嗎?我說那我以身相許吧。
他說好。
得到答案的我竟是短暫的失神,然後笑笑自己居然被他牽著鼻子走了。我說那也要他嫁過來,然後兩人就戲謔似的“爭吵”起來。當時我早已是節操君碎滿地的生物,便順水推舟地默許了——那我去了嚎~~準備好嫁衣。然後後麵的聊天內容就無端的喜慶起來。
我感覺到或許他對我而言是有些特別的。
但若一直僅僅隻是特別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