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華晨: “拯救者”的出局 (4)(1 / 3)

事實上,仰融對華晨的所有權一直耿耿於懷。他對此的心態有過一段很微妙的變化。在美國上市後的很長時間裏,他在公開場合都承認華晨是國有資產。1992年,他在一個場合受到中央領導人的接見,中央領導人問他:“你這隻股票上了市,賺了錢算誰的?”仰融脫口而出:“全部是國家的!”隨著企業的不斷擴大,仰融的說法漸漸有了變化。2001年10月,在一次高層會議上,他突然提到“華晨的出身不好”,他說:“什麼叫出身不好……當時很多事都說不清楚,直到今天我有些事是否就有權利講清,也不一定……”在所有的“說不清楚”中,最讓他寢食難安的,應該還是華晨的產權歸屬問題。在隨後一次接受記者的采訪中,他明確地說:“企業不能長期這樣股權結構含混不清,曆史問題要有所了結,要奠定這個企業未來競爭力的基礎。而且這幫管理層跟了我10年,我應該對他們有所交代,我天天為股民考慮,為什麼我不能為我的管理者、我的班組長考慮?”

在講這一席話的時候,仰融其實對產權的“了結”已經有了自己的全盤構想。第一步,他設計並構築了一個“資本的迷宮”。“華晨係”的100多家企業資產關係盤根錯節,互為關聯,其複雜程度讓人歎為觀止,全天下真正弄得清楚的大概就隻有他一人了。第二步,在寧波項目中埋下伏筆。他將華晨集團旗下的君安投資、珠海華晨、正通控股、正運實業及沈陽金杯等的股權進行了多重置換,最終,在寧波注冊成立了一個由他出任法人代表的中國正通控股公司,它將成為華晨與羅孚合資的中方母體。同時,他在華晨集團內組建了職工持股公司,由3000多名職工入股發起,中國正通投資公司與後者再進行某種方式的股權交換。這樣,一個產權清晰的“新華晨”就誕生了。未來,如果沈陽金杯尾大不掉,他完全可以棄之不要,在寧波羅孚項目上換殼重生。第三步,他開始與政府洽談基金會問題。他認為,基金會隻是為了上市而設計的一個“殼”,當年的國有投資僅10萬元而已,後來國家就再也沒有一分錢的投資。因此,國有資產在華晨中所占的比例最多不能超過30%。

仰融認為自己算度精準,前可進,後可退,百密而無一疏,沒有人可能從他手中把“金杯”奪走。他唯一沒有算計到的是,如果對方寧願把“金杯”砸掉也不肯給他呢?在一些地方官員看來,仰融出走是一件讓他們顏麵盡失的事情。華晨哪怕是真的長成了一棵參天大樹,可是如果它長在別人家的院子裏,又與我有何相幹?何況,樹苗當年還是從我家院子裏挖過去的。他們認為,華晨屬於國有資產,是鐵板釘釘的事實。據有關官員援引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製定的相關法規稱:“一切以國家名義的投資及由投資派生出的所有資產,都是國有資產。”為此,遼寧省成立了由常務副省長牽頭的華晨資產接收工作小組,跟仰融進行談判,接收工作小組同意給仰融團隊30%的股份。日後小組負責人對媒體說:“仰融太急,胃口也太大。”

出局: 無可訴性的“知識產權第一案”

拉鋸式的談判在2002年春節後破裂。這時候,華晨各項業務的進展已經將雙方逼到了必須攤牌的地步——

“中華”轎車自兩年前下線以來,已經完成了規模化批量生產的所有準備,準產證即將下發;華晨與寶馬的合作報到國務院辦公會議,即將被正式批準;而在寧波,3000畝土地的征用工作已經完成,工程即將上馬。所有這些項目,都麵臨數億元乃至數十億元的投資,是順從仰融還是驅逐仰融,僅在一念之間。

遼寧省政府最終選擇了後者。

3月11日,仰融和政府方麵同時動手。當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華晨集團宣布更名為申華控股。根據後來的《補充公告》,公司最終實際控製人為台灣敏孚企業有限公司的秦榮華,他無疑是仰融“資本迷宮”中的一個代表。同一天,財政部企業司下發公函,將華晨及其派生的所有公司,一次性劃轉遼寧省政府,所有債務亦一並劃轉,公函要求“抓緊時間審計,以防國有資產流失”。接收工作小組當即向仰融宣讀了這封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