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故事都是從牧人們那兒聽說的。
直到1893年的年末,我親自遇到狡詐的狼王之後,終於比其他人更徹底地了解了它,也才相信那些傳說都是真的。
幾年前,我曾經是一個獵狼人,後來換了工作,從事寫作,但生活異常枯燥,一直想換換環境。
一個朋友正好在喀倫坡做牧場老板,讓我去新墨西哥,試試能不能對付這幫強盜。我痛快地接受了他的邀請。
我很想認識那個狼王,就馬不停蹄地趕了過去。
我花了些時間,騎著馬去了解環境,我的向導不時地指著還粘連著皮的牛骨頭,氣憤地說:“這都是它幹的!”
我清醒地意識到,在這個地勢險惡的鄉村,用獵犬跟馬來對付飛揚跋扈的洛玻,是枉費力氣的。
毒藥跟捕狼機是唯一可用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們還沒有足夠大的捕狼機,隻能開始著手製造毒藥。
我不需要講,雇傭除掉“老狼精”的上百種設備的細節。像番木鱉堿、砒霜、氰化物或是氫氰酸的化合物的組合,全都試過;也根本沒有一種肉,沒有被當作誘餌使用過。但每一次,我騎馬前去查看結果,發現自己所有的努力都付之東流。
這個老狼王太狡猾了。
有個實例,特別能顯示它令人驚奇的智慧。
有一次,我依循一個老獵人的經驗,融化一些奶酪,跟剛宰掉的小母牛的肥腰子一起,放在一個瓷盤裏蒸煮。為了不沾染金屬的氣味,我特意用骨頭刀把肥腰子切成塊。
等放涼了,然後注入大量的番木鱉堿和氰化物,簡單地說,就是不滲透任何氣味,最後再用奶酪塊把洞封起來。
在整個過程中,我都戴著用母牛的鮮血泡過的手套,且盡量避免朝著誘餌喘氣。
當將所有準備停當,我把它們放在一個用血泡過的生皮袋子裏,騎著馬拖著它們,繩子的末端拴著牛肝跟牛腰。
這樣繞著走了十英裏,每四分之一英裏,我就拋下一塊誘餌,而且極度小心,絕不用手去碰。
通常,洛玻總在每個星期的頭幾天,到這個地區來。其餘的幾天,大概是在茜拉·格郎山麓附近度過的。
就在星期一晚上,我們正要睡覺的時候,聽見了狼王低沉而威嚴的嗥叫聲。
聽著這個聲音,有一個夥伴立馬斷定:“它來啦,等著瞧吧!”
第二天一大早,我前去查看結果,我是多麼渴望知道結果啊!
不一會兒,我就來到了這些強盜留下的新腳印前。老狼在前麵領著,它的腳印清晰可辨。普通的狼,前腳隻有四英寸半長,大的也不過四又四分之三英寸。
可是洛玻呢?
據量了好多次的結果,從前爪到後跟,竟有五英寸半長。後來我發現,它的其他部分也很大,身高三英尺,體重達一百五十磅。它的腳印,盡管被別的狼踩模糊了,也並不難辨認。
這群狼,很快就聞到了牛肝、牛腰的味道,就好奇地沿著味道,跟了過來。我看得出,洛玻到第一塊食餌這兒來過,還嗅過一陣子,末了還是把它帶走了。
我掩飾不住內心的興奮。
“我終於要逮到它了,”我大喊道,“不出一英裏,我就能找到它的屍首了!”
我快馬加鞭,用渴望的目光,緊盯著印在土裏的又寬又大的腳印。順著腳印,我來到了放第二塊誘餌的地方,也不見它。但我確信洛玻已經死了,為它陪葬的可能還有它的幾個同夥。
但拖過的痕跡上還有寬大的腳印,我站在馬鐙子上,向空曠的前方搜索,可是連一點像死狼的東西也沒看見。我心裏有點兒疑惑,可還是不死心。繼續跟蹤後,發現第三塊誘餌也不見了。
跟著老狼的腳印,我來到了放第四塊誘餌的地方。這時我才明白,它根本沒吃過一塊誘餌,它僅僅把誘餌銜在嘴裏,然後堆在第四塊誘餌上麵,並在上麵撒了泡尿。
它對我的“花招”表達了徹底的鄙視。發泄完了,離開了我拋著誘餌的路線,帶著自己牢牢看護的狼群,忙著幹壞事去了。
小百科
狼的腳掌可以輕易適應各種類型的地麵,特別是雪地。它們的足趾之間有一點蹼,使它們在雪地上行動能比一般動物更為方便。
狼是趾行性動物,體重能很好地分布在積雪上。它們的前腳掌比後腳掌略大,掌上有五個趾,後腳掌沒有上趾。掌上的毛和略鈍的爪幫助它們抓住濕滑的地麵。
狼的腳掌有特殊的血管保護,能防止凍傷,而趾間的腺體分泌會在腳印上留下氣味,幫助狼記錄自己的行蹤,同時也提供線索讓其他的狼知道自己的所在。與犬不同,狼腳掌的肉墊上沒有汗腺。
狼群會策略性地獵捕獵物,與母獅群不同,它們並不那般頻繁與有效地運用策略。狼群很少穩定維持兩年以上,因此它們學習合作獵捕的時間比較短。一般規模愈大的狼群,每隻狼可分得的食物通常愈少。整體而言,單一隻狼或僅是一對配偶,比大的狼群的獵捕成功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