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研究
作者:陳貴霞
【摘要】隨著中國社會進入全麵轉型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創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麵臨著物質主義和自由主義的挑戰,當代大學生幸福感的缺失呈現出上升趨勢。本文從闡述“幸福”的涵義入手,提出幸福能力的培養的理念,並擬從思想道德教育、高校具體工作和學生個體出發,合力推薦大學生幸福能力的培養。
【關鍵詞】大學生幸福能力 培養
一、幸福的基本知識
幸福是一個複雜的概念,幸福也是一種主體的體驗和主觀的評價。在心理學中,幸福是指人類個體認識到自己需要得到滿足以及理想得到實現時產生的一種情緒狀態。盡管幸福的定義各不相同,但是我們可以通過主觀幸福感的定義來探究幸福的內涵。主觀幸福感指評價者根據自定的標準對其生活質量的總體評估。主觀幸福感是一種主觀的、整體的概念。有學者認為,它由生活滿意感、積極情感和消極情感三個部分組成。生活滿意感指的是個體對生活質量作出的滿意判斷的評價,是呈現在總體上的判斷,個體的生活滿意感越高,產生的幸福感的體驗越高。積極情感簡單說來就是積極的情感體驗,如堅持、上進、樂觀、自尊、合群等,積極情感是提升主觀幸福感的一個重要指標。消極情感是指消極的情感體驗,如不安、抑鬱、焦慮、緊張等,消極情感會降低肌體的免疫力,而導致生理的各種疾病產生,消極情感在一定程度上會降低個體的主觀幸福感體驗。
從本質上說,幸福應該是主觀和客觀的統一。個體應該認識到自己的需要和理想,當這種需要和理想得以滿足和實現的時候,個體能夠從其中獲得愉悅的感覺,並將這種感覺輻射到其生活中的其他方麵。大學生既不要滿足於片麵的物質享受,也不必追求苦行僧式的精神境界,而是要以精神幸福統領物質幸福,超越純粹的物質滿足的層次,立足於精神性愉悅的高度來體驗幸福,在物質追求的基礎上注重理想道德和文化修養,不斷提升自己的精神幸福。
二、幸福能力
幸福的實現除具客觀條件外,還需主觀條件,即大學生自身的幸福能力。
幸福能力就是“接受幸福的能力”,是對幸福的理解、敏感、向往與追求能力。人的幸福能力需要通過修養、教育去獲得。
蘇霍姆斯基曾說過,“教育一個極為重要的任務就是喚起孩子對幸福的敏感性。可見,教育的本質就是不斷提升個人獲得幸福的能力。它不是將人具體地塑造成某種工具,而是要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培養對幸福的感受,體現對幸福價值和意義的理解與追求。
幸福觀教育始終強調不斷提升個人獲得幸福的能力,而察知幸福、體驗幸福、追求幸福都統攝於這一能力中,即體現為對幸福的知、情、行的統一。
幸福不僅是目的,幸福的獲得還必須關注追求幸福的方式,不僅把結果看作是幸福的生活而且尤其把行動看作幸福的生活。隻有使這一行動本身成為幸福的,才會有真正值得追求的幸福。
大學生幸福教育,貫穿與大學生德育教育之中,關注大學生身心和諧的生成,關注高校幸福載體的科學建設,關注高校大學生幸福的內在實現。
三、大學生幸福能力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