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9章 6 “反革命”的小本生意(1 / 1)

第一篇第五章6 “反革命”的小本生意

有著大學學曆的王仁昌,“文化大革命”期間被打成“反革命”,判刑10年,1981年獲釋。擺在他麵前的首要問題是如何生存。當時,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剛剛開過,頭腦聰明、嗅覺靈敏的王仁昌立即捕捉時機,用妹妹從別人手裏借來的260元錢,在漢正街開始了商海生涯。此時的武漢三鎮日漸繁榮,漢正街車水馬龍,人流如潮。王仁昌的百貨攤一人忙不過來,弟弟王仁忠便來幫忙。

1981年春節之後,別人還蒙在鼓裏,王氏兄弟就開始悄悄賒銷武漢製傘廠的老式雨傘。3.7元一把進,3.9元往外批發,每把傘淨賺0.2元,下一次進貨時結清上次賒的貨款,每月可周轉2~3次。勤扒苦做3個月,王氏兄弟的能耐和信譽在漢正街已是有口皆碑。不久,已有近10家商販醒悟過來,以相同方式賣傘,而且批零兼營。競爭日益激烈,商販間相互抓信息、搶速度和鉤心鬥角,同擁擠熱鬧的漢正街一樣緊張忙碌。

哥哥的知識、智慧加上弟弟的實踐經驗,兩兄弟很快就發現一種廣州產的新式折疊傘款式新穎、小巧玲瓏,且傘的色彩鮮豔,銷路肯定會更好。必須搶在別人前麵抓住機會!但手裏的錢遠遠不夠,賒銷別人不幹。此時,兩兄弟因信譽好,同傘廠的合同已改為一月一結,正好一個月的周期裏把賒貨賺來的錢拿去廣州進貨,賣完了再結武漢傘廠的錢。為了盡快在月初將賒貨變成現金,兄弟倆一咬牙,決定每把傘以比進價還虧一毛的價格批發。“王仁昌的傘3.6元一把!”一時間,兩兄弟的傘被裏三層外三層的商販瘋狂搶購,而別人的傘堆積如山卻無人問津。

兩天之後,兄弟倆冒著傾家蕩產的風險,爬上南下的列車,在肮髒的硬座椅子底下一躺就是十幾個小時。從廣州發回的貨,異常俏銷,8元進價賣9.5元,每天銷500把傘,而且每周可周轉4~6次,這意味著王氏兄弟賣廣州貨比賣武漢貨每月可多賺10倍以上。他們做的簡直就是無本萬利的生意。

財富精點

拿著微薄的本錢,隻要善於玩“空手道”,就會獲利不少。這不隻是金錢的魔力,還充分展現了商人對金錢和周圍環境靈活利用的智慧。同樣多的錢財,如果你運用得當、把握自如,它就會成幾何倍數去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