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從身邊趕走沒有責任心者(1)(2 / 3)

在對其他較為嚴苛的官吏中,乾隆反複闡明寬仁,讓他們以休養百姓為己任。廣東布政使薩哈諒奏辦理征稅情形,乾隆下諭說:“征稅擾民之弊,朕深知之,看汝辦理情形,仍蹈苛刻之習矣,但朕特降寬大之旨者,原欲使百姓實沾恩澤,若汝等稽察不力,徒飽官吏之私,而百姓不被其惠,則汝等地方大員之罪不可逭矣。將此旨傳爾督撫知之。”除此諭外,乾隆還分別給四川總督黃廷桂、廣東巡撫楊文斌、福建布政使張廷枚等下諭,要他們減輕百姓負擔,不要做那些急功近利,苛刻百姓的事。他說,對那些“以苛為察,以刻為明,以輕為德,以重為威,此則拂人性、逆人情者”,要嚴以查辦,不能姑息養奸,擾害良民。

在清除嚴苛的官僚時,除王士俊、許容外,因“嚴刻”被處置的官員還有很多。山東文登知縣王維幹杖斃二命,“殘忍刻薄,如瘋如狂,肆無忌憚,且創設不經見之非刑,草菅民命”。乾隆聽說後,讓巡撫嶽嚴審定擬具奏,斥責說:“似此酷劣之員,身為巡撫,何以不行查參?著伊明白回奏。以次奉旨嚴審,不得回護前非,絲毫容隱,自幹嚴譴。”

對一批推崇嚴刻政治的官僚加以處分,表明了乾隆通過法紀來維護自己政治革新的決心。他決計殺一儆百,讓其他對新政不滿或存有疑慮的大臣官僚們明白,不守新規、不行新政的人下場會和王士俊等人一樣。對嚴苛官員的處置,為他施行新政進一步廓清了道路,使新政在短時間內就收到很好的成效。乾隆曾反複強調過:“安良必先除暴,容惡適足養奸,此為察吏之法。”也正是在這種謀略之下,他對“奸”者毫不留情,對“惡”者懲除務盡,從而促進了臣民的向心力、凝聚力的生成。

4.不容敷衍了事

敷衍了事,是欺人行為。乾隆力戒大臣有欺隱行為,他對那些苟且塞責以圖了事的大臣,絕不寬容。

在明清兩朝交替之際,有許多明朝降將在前朝政治腐敗、軍事瓦解的情勢下棄暗投明,反戈一擊,成為新朝驍將,為推翻明朝,建立大清帝國立下了不朽功績。在當時,是降清之臣,還是抗清之臣原是清初衡量人們政治立場的主要標準,為此,乾隆采取了“秋後算賬,以正視聽”這一才智,卻把這個標準改成忠君與否,也即舍棄了政治色彩,變成了實用主義的道德準則。

在乾隆四十一年,乾隆決定按照忠君標準,重新評價那些降清的明朝官僚為貳臣,編纂《貳臣傳》。乾隆不以功利主義評論他們為清朝立下的汗馬功勞,反而斥責這些變節之臣“大節有虧”,就這些人“遭際時艱,不能為其主臨危授命,輒複畏死幸生,麵見顏降附,豈得複謂之完人?”也即對他們的品質提出了質疑。《貳臣傳》專把在明清兩朝做官的人收錄其中,以為“萬世子孫樹綱常。”乾隆還指出“所以致有二姓之臣者,非其臣之過,皆其君之過也。”原因即是明朝皇帝昏庸無能,而使那些有才有德的明朝臣子投靠了新主人。《貳臣傳》又分甲乙兩編:甲編中是那些效忠於清朝的明朝降官;乙編中是在明清兩朝雖都為官,卻兩不孝忠的厚顏無恥毫無建樹之輩。在《貳臣傳》中共收明末清初人物一百二十餘人,其中人物又可分為五種類型。乾隆下諭要編纂人員對這些降臣加以區別:“入貳臣傳諸人詳加考核,分為甲乙二編,俾優者瑕瑜不掩,劣者斧鉞凜然。”

列入甲編的人物中有原為明朝低級官員,後因功而被清朝升遷的降臣;也有在明朝時已居高官,而降清後仍受重用的降臣。如李永芳是明朝萬曆末年的一個小遊擊,清軍進攻撫順,李永芳未戰即降,成為明朝官吏降清的第一人。李永芳降清後為清軍滅明獻計策,功勳昭著,曾被免死三次,他的兒子也為清軍重要將領。到了乾隆朝時,李永芳的四世孫李侍堯又深得乾隆信任,任為督撫大員。即使對清朝有這樣多貢獻,李侍堯世家幾代人仍因李永芳降清一事而被乾隆列入貳臣之行。乾隆對此的說法是:“律有死無貳之義,不能為之諱。”

洪承疇乃是在《貳臣傳》甲編中讓乾隆心裏有些矛盾的人物。洪承疇在明崇禎朝,官至延綏巡撫、陝西三邊總督加太子太保,他曾為明朝撲滅農民起義而立下大功,深受崇禎推崇。為抗清,洪承疇又臨危受命奮勇殺敵,卻戰敗兩次被俘,最後,終於在被捕中降清。降清後,又因受皇太極賞識,成為清軍統一全國的得力幹將。因崇禎帝對洪承疇也極為重視,在對清軍的戰役中,崇禎帝曾因誤聽說洪承疇戰死,竟賜祭十六壇,並在城外建祠,準備親臨祭奠亡靈。可見洪承疇確實為一代將才,竟受兩朝皇帝推愛。對於洪承疇的評議,乾隆也比較為難,他既指出洪承疇投降叛節,又說他“雖不克終於勝國,實能效忠於本朝”,“則於洪承疇等可深譏焉”。

以洪承疇這件事可以得出乾隆評價忠臣時,連誓死效忠於大清、並對大清做出傑出貢獻的降臣,仍不願屈就稱他為忠君之士,而把他列入《貳臣傳》,可見所宣揚的忠臣的要求又有多高。為本朝和後世的正統道德著想,他為做人臣之道立下了十分嚴苛的規矩。

被編入《貳臣傳》乙編中的人中,有在明清兩朝均為高官、卻是兩朝奸臣的馮銓等人;也有雖在兩朝做官,卻在暗中又詆毀清朝的,其中最為出名的是錢謙益。

說起馮銓其人。馮銓在明朝曾賣身投靠大宦官魏忠賢,官至文淵閣大學士,後因魏忠賢倒台而受牽連,被削官為民。清軍入關後征明官入朝做事,馮銓又以大學士原銜入內院佐理機務,但他仍舊習不改,聲名狼藉。乾隆對馮銓之類甚為反感,說對他們隻是“不得不加以錄用以靖心”,可惜“再仕以後,唯務麵見顏持祿,毫無事績足稱。”

錢謙益是明末清初的著名詩人,明朝萬曆年間的進士,官至禮部侍郎,後為禮部尚書。清軍進入南京時,錢謙益是迎降清軍的明臣中官階最高的人,他降清後仍為禮部侍郎,並任明史館副總裁,但在錢謙益所著的書中,卻攻擊清廷統治。對他的人品乾隆極其厭惡,譏諷他的詩作隻配去蓋酒壇子,根本沒有資格自比高潔。早在編纂《貳臣傳》之前,乾隆就說:“錢謙益果終為明臣守死不變,即以筆墨謄謗,尚在情理之中。而伊既為本朝臣仆,豈得複以從前狂吠之語刊入集中!其意不過欲借此掩其失節之羞,大為可鄙可恥。”在他的《觀錢謙益初學集因題句》一詩中,乾隆寫道:“平生談節義,兩姓事君王。進退都無據,文間那有光。真堪覆酒甕,屢見詠香囊。末路逃禪去,原為孟八郎。”

除此之外,乾隆還下令在全國範圍內燒毀錢謙益的作品。指出:“錢謙益輩,尤反側僉邪,更不齒於人類矣。”

乾隆十九年九月,乾隆東巡歸京時途經寧遠城,見祖氏石坊,有感於祖氏兄弟祖大壽、祖大樂二人立於明而降清,便作《題寧遠祖氏石坊》詩嘲諷之。詩雲:“火遂謹寒更烽侯,鳩工何暇尚逍遙。若非華表留名姓,誰識元戎事兩朝?”原來這是明崇禎十一年,皇帝為祖氏兄弟建了兩座石坊表彰他們的忠孝節,可是崇禎十五年鬆山之戰時,祖氏兄弟卻叛明降清了。乾隆認為這兩人已經變節,旌表石坊猶存,這簡直是曆史笑柄。而事實上,祖氏兄弟隆清後,對清朝忠心耿耿,並無二意,可乾隆仍對他們心存譏諷。在事清的漢族官員中,像祖氏兄弟這樣的貳臣,有不少人以死效清,然而乾隆為標榜其正統忠君思想,仍把他們列《貳臣傳》中,讓後人評說其是其非,可見他臧否人物之用心仍在於維護清朝統治利益,他這一代清朝的利益,卻以封建傳統道德和思想來封鎖不利於自己的一切言行。十一敬業是成大事之本十一、敬業是成大事之本任何人缺乏敬業精神,都不可能做好工作。領導也是這樣,而且要比一般人更加敬業,才能凝聚成一個強大的團隊。這一點是無可爭議的,更是不能不做到的管理關鍵。

紀曉嵐的領導心智是:做事必須以敬業為本,不能敷衍了事。隻能精益求精,就可以贏得信任。

1.越謹慎越放心“謹慎”兩字永遠是智慧型領導者不可丟的關鍵。你想,你過於放達,就可能走上險道,走到懸崖邊。反之,你謹慎了,想一步走一步,就能夠避免麻煩。

作為重臣的紀曉嵐屬於那個時代,經曆“精神淩遲”的文網之劫,落馬者比比皆是,網外的更是惶惶度日,如履薄冰,紀曉嵐屬於後者,以致“立久心茫茫,悄然生恐懼”。因此他認為:對自己越謹慎,才能對自己越放心。

紀曉嵐編纂《四庫全書》之時,總有如履薄冰的感覺,這不僅僅是乾隆對編纂工作的挑剔,更嚴重的是在編纂《四庫全書》過程中大興文字獄。

文字獄的興起幾乎是與編纂《四庫全書》同步的。乾隆編纂《四庫全書》名義上是為了“稽古右文”、“嘉惠士林”,也就是說,對曆代典籍進行整理,以方便士子閱讀。而實際上,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目的,就是統一全國的思想,為其集權統治服務。所以,在乾隆三十七年正月發布諭令,在全國範圍內“搜集古今群籍”之後不久,就開始了查禁“違礙”書籍的運動。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初五,乾隆降下這麼一道嚴厲的諭旨:為什麼各省進呈的一萬多種書籍中竟然沒有“稍有忌諱之書”?豈有這麼多的遺書中“竟無一違礙字跡之理”?況且明季野史甚多,其中“必有抵觸本朝之語,正當及此一番查辦,盡行銷毀”。在上諭末尾,乾隆以嚴厲口吻宣布:若此次傳諭之後,再有隱諱存留,則是有心藏匿偽妄之書,日後別經發現,其罪實不能宥,承辦之督撫等亦難辭咎!

此後文字獄案掀起高潮。幾乎每月都有文字獄案,罪不容赦的大案一年也有十幾起。乾隆上諭的當年九月即有直隸人王進獻書帖案,並牽涉總纂官紀曉嵐。

本來,由於當時實行高壓政策,編纂古籍就麵臨著極大的危險,稍有不慎,誤將禁毀書編入四庫全書中,都可能被視為有意隱瞞禁書,對本朝不滿,更何況哪些該禁該毀,並沒有一個標準尺度,完全憑乾隆的旨意。

麵對如此形勢,紀曉嵐特別小心謹慎,他先是積極響應獻書號召,將自家幾代人積攢下的善本貢獻朝廷。據記載,當時全國朝野獻書超過五百種以上者有四家,超過百種者共九家,而且絕大多數為江浙人。北方藏書之富者首推紀曉嵐,進呈書籍共105種,其中著錄者62種,存目者43種,因此獲頒賜內府所印《佩文韻府》一部。紀曉嵐給乾隆的印象是盡職盡忠的。但盡管如此,王殉的獻書案險些將紀曉嵐打入地獄。

《四庫全書》編纂時,各家私人著述經纂修官審訂後也收入其中,這當然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因此,在編纂期間,不斷有人將自己的家藏書或私家著述送呈書館。

王是直隸鹽山縣回民,乾隆三十九年,他派其兄王琦進京投遞字帖於戶部侍郎金簡,內有詩文三本,又稱家中有神書係《滕王閣序》文,又有神聯一對,俱係乩仙筆。由於當時文字獄已興,金簡對此十分敏感,就上奏朝廷。乾隆立即將王琦逮捕,隨後又將王押至京師審訊。王在供詞中牽連紀曉嵐:

我祖上有乩仙的字圍屏十扇,為乩仙所書,上寫《滕王閣序》……還有“鬼神鹹欽”四大字。固有翰林紀昀是獻縣人,我平素慕他才學,又當日講鸞時乩仙有雲:“紀翰林與王俱是聖門弟子,紀昀是子貢轉世,王是顏回轉世”之語。我想紀昀如今做了翰林,遂欲將仙書仙字給他。三十七年差家人張文禮送與紀翰林,因我備一單帖,紀翰林說我小看他了,不肯收下。張文禮回來告訴我,因此我就擱起來了。

去年十二月內,有紀翰林家先生趙子建也是鹽山縣人,與我交好,他到我家說,紀翰林現在纂書,叫我將這字仍送給他,隻要用手本,不可講價錢,他自然收了。我於三十九年正月,又將仙字及所做的一篇文章,仍差張文禮送來。紀翰林說:“這鸞字是四十餘年之字體,因何不早送來?”仍然不收,發回來了。因此,我因紀翰林不肯收,隻得各自做文各自進呈,遂按字跡做了書四本,這四本書是從前紀翰林沒有見過的,其中俱是申明四書大義的意思。又有對聯一幅,也是仙筆寫的,我也抄錄下來……我進這書,原為皇上是孝友之君,我句句都是尊君明大義的話,皇上必定賞我追封先人之意。再,我因紀翰林不收我字,原心裏氣他,隨於文內寫出“求皇上差紀翰林去取神書神聯上來”之意,並無別的情由。

十一月大學士於敏中等定擬具奏,以王“讀書不就,遂捏造乩仙對聯字幅,希圖哄騙銀錢,甚至敢於編造悖逆字跡,妄肆詆毀本朝,尤為喪心病狂,情實可惡”,應照“造作妖書律”擬請旨即行正法;王琦發往烏魯木齊給兵丁為奴;陳洪書以失察,照溺職例革職;千總張成德、外委張仁德曾接書,應杖罰。狂悖書詞四本燒毀。得旨:“王著即處斬。餘依議。”

或許因紀曉嵐近來表現不錯,或者是考慮到正是用人之際,乾隆皇帝這次並沒有深究此事。但此案讓紀曉嵐大為恐懼。

在編纂《四庫全書》整個過程中,紀曉嵐幾乎每夜寒燈閃亮,做每字必親自審閱,不敢有絲毫的馬虎和懈怠,或許他有忌諱,但作為一個大興文字獄的時代,稍有不慎,被文網之劫罩住的事情都在所難免,不能不說紀曉嵐發出“立久心茫茫,悄然生恐懼”的感歎是可以理解的。

2.進退維穀,“嚴”字當頭

大家都讀過《三國演義》,都知道進退之術在戰爭中的運用,同樣在為人處世方麵,這種進退術也是不可缺少的,甚至比戰場更需要,因為人與人之間的不安全因素往往都是潛在的。編纂《四庫全書》,曆時十幾年,紀曉嵐明白,他猶如獨木橋上的一輛獨輪車,腳下就是萬丈深淵,在這進退維穀的十幾年,紀曉嵐隻有謹小慎微,事必躬親,“嚴”字把關。

乾隆皇帝為顯示自己的高明,賞罰往往出自意外。在編纂《四庫全書》的十幾年歲月裏,紀曉嵐時刻感到他的頭上懸著一把劍,他隨時有可能成為冤鬼。因為乾隆帝完全按自己的“意旨”行事,大臣們想揣測也很難。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乾隆就紀曉嵐等人所進呈宋人李薦《濟南集》中《詠鳳凰台》詩中直呼漢武帝其名的問題,大為光火,諭旨責飭紀曉嵐說:秦始皇焚書坑儒,其酷虐不可枚舉,號為無道,秦後之人深惡痛絕,因而顯斥其名,尚為不可……至漢武帝在漢室尚為振作有為之主,且興賢用能,獨持綱紀,雖黷武惑溺神仙,乃其小疵,豈得直書其名,與秦政曹丕並論乎?要求立即改正。

本來,在修書進程中,禁毀書就是一個十分敏感的話題。現在,乾隆居然指責紀曉嵐將漢武帝列入秦皇一列,是顯存不公,譏諷“秦火”之事。這一驚非同小可,紀曉嵐有點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感覺,甚至可改可不改的他也改,在“疑似但他學會了”嚴字訣。

作為總纂官,紀曉嵐的日子的確不好過。由於當時清王朝是少數民族建立的,乾隆帝對“夷狄”之類字眼十分敏感,單這方麵的文字獄就有幾百起之多。紀曉嵐對此十分小心,當他發現《四庫全書》中仍有“夷狄”字樣時,便小心翼翼地改正。誰知,這又惹得乾隆大為惱火。

同年十一月十四日,乾隆在上諭中說:

昨日披覽四庫全書館所進《宗澤集》內將“夷”字改為“彝”字,“狄”改成“敵”字,昨閱楊繼盛集內改寫亦然,而此兩集內又有不改者,殊不可解。“夷狄”二字屢見於經書,若有心改易,轉為非理。如《論語》“夷狄之有君”,《孟子》“東夷西夷”,又豈能改易!亦何必改易!宗澤所指係金人,楊繼盛所指係諳達,何所用其避諱耶?

皇帝要求將類似問題加以糾正。吏部承旨,要嚴議紀曉嵐之罪,乾隆還是網開一麵,特批免罪。

然而,常在河邊走,怎能不濕鞋?乾隆五十二年紀曉嵐又犯了同樣問題。是年三月十九日上諭說:“李清所撰《諸史同異錄》書內稱我朝世祖章皇帝與明崇禎四事相同,荒誕不經,閱之殊甚駭異。李清係明季職官,當明社淪亡,不能捐軀殉節,在本朝食毛踐土已閱多年,乃敢妄逞臆說,任意比擬,設其人尚在,必當立正刑誅,用彰憲典……該總纂總校等即應詳加查閱,奏明銷毀,何以僅從刪節,仍留其底本?”結果又是將紀曉嵐嚴加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