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追求完美,溫斯頓·邱吉爾曾講過一句著名的話:
“惟盡善盡美者為上”。
這句話表明,總想取得成功的心理會使你陷入一種惰性之中。
是的,事情追求完美,就要拚命做好,這表麵上看確是一種好事,但它卻會使你自己陷入一種生活的癱瘓。在日常生活中,你確實可以找到一些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想拚命地去做好。但大多數情況下,盡力做好、或僅僅是好好地做這種心理本身便是阻礙你做事的障礙。不要讓盡善盡美主義妨礙你參加愉快的活動,而僅僅成為一個旁觀者。你可以試著將“盡力做好”改成“努力去做”。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三月,劉墉於乾隆南巡行在覲見後被授予湖南巡撫,同年五、六月份到任。
湖南古時屬荊州之域,明代屬湖廣布政使司所轄,設有偏沅巡撫於沅州。清初因之。康熙三年(1664年)分置湖南布政使司,為湖南省,並移偏沅巡撫駐長沙。雍正二年(1724年)改偏沅巡撫為湖南巡撫,並歸湖廣總督兼轄,有長沙、寶慶、嶽州、常德、衡州、永州、辰州、沅州和永順九府,澧州、桂陽、郴州、靖州四直隸州,南州、乾州、鳳凰、永綏和晃州五直隸廳,共有六十七州縣。轄域東至江西義寧,西至貴州銅仁,南至廣東連州,北至湖北監利,是一個轄區遼闊的省份,也是一個擁有民族較多,情況比較複雜的地區。
劉墉上任伊始,即遇武岡、邵陽、黔陽等地發生水災,衝坍兵民房屋並淹死人口事件。劉墉立即督同屬員進行搶險救災,大水過後,又奏經乾隆批準,向災民發放銀兩,供修理房屋和埋葬死者之用;對於莊稼被衝毀的農戶,則借給籽種以便補種秋收作物。隨即具折向乾隆奏報有關情況。
作為以自然經濟為基礎的清政權,為了保證財賦收入以維持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向來重視對農業生產的經營管理,確立有地方督撫等官員定期或不定期向皇帝奏報風雨年成的製度,並把能否督率地方興修水利、開墾荒地等內容作為其考成的重要內容。武岡等地受災一事,劉墉在接獲乾隆的批諭後,並沒有將續行情況奏報乾隆,這使乾隆極為不滿,隨於七月二十九日特下諭旨指出:
前據劉墉奏報:武岡州等處雨後發水,有衝坍營房民居並漂溺人口之事,現在查明給發銀兩,修葺埋葬,其被淹地畝酌借籽種一折,業經批發,此時諒已接到,何未續行明白速奏?救災濟民之事不可延緩也。著再傳諭劉墉,務行查明各處被災確實戶口,照例撫恤,其被淹地畝有可以補種者,即行及時借給。該撫務宜督率屬員,實心妥辦,俾各均沾實惠,以符朕軫念災黎至意,仍著將如何撫恤情形速行覆奏。被災各處,前已查明,照例撫恤,淹傷地畝酌借籽種工本;今複委員覆勘,續查出被淹人口房屋田地,俱補行撫恤借給……
劉墉遵旨辦理,並把有關情況向乾隆做了彙報。
同年十一月初,乾隆上諭給各受災地區督撫,詢問來年春天是否有需要加恩蠲免賦稅的情況,劉墉遵旨奏報稱:
武岡、邵陽、黔陽三州縣於本年夏間猝被水災,業經照例撫恤,旋值秋成,仍獲稔收,堪資接濟,訪察民情,實已得所。茲接奉諭旨,詢問明春應否加恩,已飛飭該州縣,將被災各戶再加體察,如應酌量借給以紓民力,俟查覆到日,另行奏聞……
由於這份奏折沒有將三州縣是否應該加恩蠲免情況明確告訴乾隆,因而再次受到乾隆的指責。乾隆在諭旨中指出:
前經傳諭受災各省督撫,詢問明春應否加恩免征賦稅,原恐災民正賑之後,時後青黃不接,民力不無拮據,或有應需展期賑濟之處,令該督撫酌量情形奏聞,以備新政降旨加恩。如果民情得所,無需接濟,即應以毋庸加賑奏覆,至酌借口糧籽種等事,隻須該撫酌量情形自行查辦,不值因此特降諭旨。今該撫折內既稱災民已沾實惠,堪資接濟,又稱來歲春耕有無缺乏,如應酌量借給糧種,另行查奏,殊未明晰。本日勒爾錦、閔鄂元俱經奏到,著將折錄交劉墉閱看,似此方為合式。劉墉係新任巡撫,或未能諳習,或存書生之見,以為既經奉旨詢問,不肯直言毋庸加賑,不知朕軫念災黎,方降旨垂詢,有何不可據實直陳乎?此雖觀過知仁,究亦不可。將此諭令知之。
在此期間,劉墉還對湖南各地倉貯進行了盤查整頓。此項工作在前任巡撫李湖任內既已開始,劉墉接任後即對通省常平倉進行了盤查。並規定用其平糶盈餘銀買補缺額及修補朽壞倉廒。他在乾隆四十五年七月的一份奏折內稱:
湖南通省常平倉穀,現在並無缺額,而曆年平糶盈餘銀實存二萬八千餘兩,將來按年續收,漸有增多,如遇常平缺額之時,即將此項撥給,以充買補之需,其各屬倉廒朽壞者,仍請於此項內動支興修。
四十六年二月,劉墉又對湖南社倉進行了盤查整頓。他上給乾隆的奏折稱:湖南社倉本息穀共存近六十萬石,自乾隆二十二年以後未經捐增,上年通省豐收,當令長沙、善化等二十一州縣循例勸輸,隨經各屬報捐至十六萬石,現已另立倉房社長分別收貯。至舊存穀,除本穀留貯備借,其曆年收存息穀,請照安徽、江西等省例變價存司,以為民田水利及隨時撫恤之用。
這次整頓社倉活動一直持續到乾隆四十七年初劉墉離任時,頗具成效。劉墉稱:
社倉成例,準予秋收之後勸諭捐輸。湖南省自乾隆四十五年長沙、辰州等屬捐穀十七萬三千五百餘石,上年湘陰等屬又捐穀十二萬餘石,合舊存本息穀五十餘萬石,頗為充裕。現飭各該州縣,於城鄉要地繕治倉廒,新舊分貯,並選殷實之人充當社長,責成州縣官實力稽查,不令胥吏涉手,以備農民接濟。如遇儉歲,例得免息,於貧民更沾實惠。
另據劉墉於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所上《奏報捐收秋穀數目以備農民接濟折》稱,乾隆四十五年共勸捐十七萬多石,加上乾隆四十六年所收幾萬石,累計劉墉任內共勸捐倉穀近三十萬石餘,頗資調劑之用。
在湖南巡撫任上,劉墉還進行了勘修城垣奏準開采湘南銅礦等工作。
湖南各地城垣經清初修治後,多年失修,其中不少已破敗不堪,前任巡撫李湖時已著手修治長沙城垣。劉墉任內又對其他地方城池進行整治。劉墉任內修理完固城池二十七座,原來完好城池三十三座,應行緩修城五座,原無城八處。十三成事三法——穩、準、猛十三、成事三法——穩、準、猛領導當以成事為要,去調動員工各方麵的積極,切忌人浮於事,隻說不做。這就要求領導必須針對下屬存在的問題,拿出“對症下藥”的本領——穩、準、猛,以便為成大事打好根基。
曾國藩的領導心智是:人人都要克己私心,不能膨脹私欲,否則“貪”字就會毀掉一生。因此,拋開私欲、貪利,從“穩”、“準”、“猛”三字上把每件事做到點子上。
1.整頓吏治是職責我們知道,古代做官有許多講究和學問,根據各地差異,做官之地有“衝”、“繁”、“簡”、“要”的區分。一般的官員,多選擇“繁”、“要”之地,因為繁要之地雖說責任大些,但權力大,利益多,容易出成績。而“簡”、“衝”之地要糧無糧,要錢無錢,而且,越是貧困,越是盜賊蜂起,鬥殺成風,官員不但升發無望,反而多以不稱職降革。
清朝康熙年間有名的清官於成龍,在廣西一個縣為官十餘載,雖掙得清廉之名,而且生當康乾盛世,朝廷倡導清廉,但於成龍不幾年即病死。一百多年後,胡林翼在貴州做官道台,後來寧願當幕僚,也不願在那裏幹下去。這是兩個很典型的例子。
直隸屬於另外一種情況,既屬於天子腳下,又屬於地方官。這種地方,達官顯貴,多如牛毛,很多人都有通天的本事。因此,稍有疏忽,就出大問題。曾國藩非常精通為官之道,認為首要的是為官更當勤苦耐勞。他赴京途中,在為高官“三不主義”基礎上,又體悟出“六項原則”。這六項原則就是針對直隸而發。
直隸總督當時署衙設在保定。曾國藩於同治八年(1869)正月二十七日抵達保定,這時本省司道一級官員早已迎候在城外。第二天開始,曾國藩接見直隸地方官,直隸各州縣,每十人為一班,共計十一班於二十八日接見完畢。二十九日,又接見提鎮等武職官員,前日未能接見的州縣以及教職官員也都安排在這一天。稍晚時分,他又接見佐雜十四起。每起十人,前四起坐見,佐雜立見,“至午正方畢,殊以為苦”。
有了感性認識,曾國藩隨後開始清查各官履曆。對於要提拔的以及要參劾掉的官員,曾國藩不但將其曆年政績查閱一番,而且還親自微服私訪。曾國藩有知人之名,他不能讓自己的名聲在直隸丟失。因此,對要參劾的劣員,他研討再三,慎之又慎,他說自己“連日為此事疲敝精力,恐有差失也”。
本著吏治為先的原則,曾國藩在審慎地參劾提拔一批以儆官方的同時,著重從勸導、訓化上下功夫。他朝思暮想,三更不眠,在枕上做勸誡州縣官廳聯:
長吏多從耕田鑿井而來,視民事須如家事;
吾曹同講補過盡忠之道,凜心箴即是官箴。
做畢後,又想沉吟更改,以致久不成寐。三更二點乃入睡。
第二天,他對昨天所做聯不甚滿意,於是改做一聯:
念三輔新離水旱兵戈,賴良支力謀休息;
願群僚共學龔黃召杜,即長官藉免愆尤。
沉吟良久,至夜方定。曾國藩向來做聯做詩,每每苦吟不輟,他雖然說“由才思遲鈍之故,亦過於愛好也”,實際是求盡善盡美,起到警示的作用。睡後仍反複思之,纏繞不休,以致不得酣眠。次早初起,又做一聯,雲:
隨時以法言巽語相規,為諸君導迎善氣;
斯民當火熱水深之後,賴良吏默挽天心。
這樣才第三次改定。
曾國藩對整飭吏治確實下了番苦心。二月初二日,他將官廳二副對聯寫好後不勝疲倦,說自己“用心太過也”。
他還馬不停蹄巡訪各州、縣。州、縣地方的條件自然比不上總督衙門,時常有臭蟲、蚊子咬得他不能睡覺,這時,他又拿出詼諧的本領,將白香山的詩句略作改動,說:“獨有臭蟲忘勢利,貴人頭上不曾饒。”
2.製住貪心最重要
居官之學問首先應當自己清廉,曾國藩雖然自己主張不“貪”、不“欲”,但他縱觀天下,發現“勇於事者”乃是“皆有大欲”之人。這一點在他重回兩江總督任上,欲勵精圖治的時候感觸更深,故以治住貪心為要。
曾國藩回到兩江總督任上的時候,地方興革千頭萬緒,但以他為官多年的經驗,最主要的是先抓上兩件大事:一件是整頓吏治;一件是肅靖地方秩序。這兩件大事抓不出成效,就什麼也別想做好。然而,由於湘軍自身的遺留問題捆住了他的手腳,使這兩件大事都宣告擱淺。
吏治敗壞是封建社會末期無法醫治的弊端。尤其清朝末期,可以說無官不貪,官場黑幕重重,腐蝕著整個國家機構,使它一天天腐爛,走向最後的衰亡。曾國藩創辦湘軍的過程,客居湖湘各省,吃夠了地方官的苦頭,也看清了官場的黑暗。待到他任兩江總督後,幾乎把三江原有的地方官一舉革盡,全換上了自己的親信。開始時他強調選用官員的標準是“能做事,不愛錢,不怕死”。他認為隨自己作戰多年的湘軍將領大體上是符合這三條標準的,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即使是他親自選拔的官吏,到地方做了官,幾乎沒有幾個是這樣的人。何況,湘軍將領之多,保舉做官之泛,他根本就控製不了,更何況即使做官之前確實條件較好,但放到清朝那個腐敗的政治體製之下,不久也就同流合汙,所謂出汙泥而不染者在當時隻是一句空話,或者說微乎其微。所以,連他自己也隻能承認,“凡能任事者,無不好名,無不貪財”,如果不為名為利,又如何能投到湘軍之中拚命呢?冷眼看一看他的湘軍將領和由這些將領變成的地方官員,他才感慨地說:“安得有人乎?勇於事者皆有大欲存焉!”
現在,要由他自己來整頓他親手提拔、保舉的官吏。這些官吏表現什麼樣他不難知道,在戰爭中,尤其攻破金陵之後,湘軍將領哪個不大掠大搶,由此鬧得全國盡人皆知。所以,真要整頓起來,等於自我否定,自我大暴露。當時他所處的地位那麼險惡,自己剛剛從前線敗回兩江,從官文等滿貴的明槍暗箭叢中鑽了出來,哪裏還有勇氣再動湘軍將領及湘係官員的手術呢!
他自知吏治的重要,問題的嚴重,非整頓不可,但卻無法下手,也不敢下手。他向趙烈文問計,趙回答他:要搞吏治,必須先從江蘇布政使丁日昌開刀。丁日昌原為江西萬安知縣,因貪汙庸劣而被革職,時值曾國藩在江西萬分困難之際而投入幕府,為一厘局文員。同治元年(1862年)隨李鴻章到上海,被李提為蘇鬆太道,兼任江南製造局總辦、兩淮鹽運使,後又被李鴻章保薦為江蘇布政使。丁日昌為人貪婪成性,又任蘇鬆太道和鹽運使肥缺,貪名極重。趙烈文說:“使若輩在位,吏治非江河日下不已。”然而曾國藩聽後卻為難地說:“你知道我的苦心嗎?丁日昌之流與少荃至好,我與少荃勢同一家,丁雖是小人,他為少荃籌前敵財用,我又怎能裁治他的手下呢!”就是說,李鴻章的親信就是他的親信,丁日昌人雖貪鄙,但他把貪侵的錢供李鴻章軍餉。所以丁再壞也不能裁治。連最明顯的壞官都不敢輕動,又何談整頓吏治?
看來,曾國藩對如何解決有大貪欲又“勇於事者”所造成的吏治腐敗現象也深感為難。他想整頓吏治,卻礙著湘、淮係官員而不敢行動,這使他非常苦惱。他多次向趙烈文訴苦,並檢討自己說,連自己管轄的“三吳吏治”都不能下手整頓,真是“負國負民”呀。
對於勇於任事而又有權勢者的貪婪與腐敗,或是與他們針鋒相對以自己的能力進行整治和鬥爭,或是與他們井水不犯河水,各行其道,相安無事,或是與他們同流合汙,自甘墮落。而以曾國藩的為人與品格,當他重回兩江的時候,不可能選擇後兩種可能,而第一種可能又實感無能為力,這使他處於一種“欲罷不能罷”的尷尬境地,即使這樣,他也不能不被那些貪欲之人視為眼中釘,加上因對無業遊民哥老會組織給地方上造成的極度混亂的局麵,曾國藩深感問題的嚴峻,陷入了又驚又懼的深淵之中。他常言:“我鄉會匪勃發,各地被擾。這些無業遊民,逐風而逞,剿之而不畏,撫之而無術。縱使十次被滅,而若有一次得逞,則梓之患,不堪設想,殊以為慮。”他焦慮地預計,若是哥老會大股發難,首先遭到攻擊的一定是他們曾家(因為哥老會成員中有許多是被曾國藩裁撤沒有得到太多實惠並對他們不滿的湘軍官兵)。所以,他不止一次地告誡曾國荃、曾國潢和家人,讓他們在鄉裏夾起尾巴做人,多積些陰德,免得遭到憤怒群眾的懲罰。同時認為早晚難逃“劫數”,讓他們隨時準備“避亂遠出”。家裏人一聽非常恐慌,商量全家搬往南京,但又舍不得家產,左右為難。經與趙烈文等反複商量,還是把他自己的家眷子女接到了南京,避離湖南。曾國藩連自己的家人老小都顧之不及,何談“肅靖”地方。好在他在兩江總督的位子上沒有多久,又被調為直隸總督,離開了哥老會集中的長江流域,也管不著那裏的靖與不靖了。
對於成功者而言,也許他本身就是一個有“大欲望”之人。曾國藩怎樣才能合理地使用好那些有“大欲望”的人,則是他治人之術中的難題之一。他主張在治人貪欲心理上下功夫,是一有用之招。
3.絕不容忍私欲膨脹
曾國藩鑒於以往的地方官過於怠惰畏事,往往積案不辦,甚至良莠不分,罪犯逍遙法外,橫行無忌的現象,主張“治亂世,用重典”,以嚴刑峻罰來痛懲不法分子,絕不容忍私欲膨脹。
曾國藩早就對清朝地方官吏腐敗無能深懷不滿,更不信任承辦案件的胥隸、書役人員,決心於司法機關之外設置新的機構。曾國藩峻法的剛挺之氣也曾令某些大奸之徒膽戰,大小貪官為之忐忑,這種作風一直到他任直隸總督時還如此。
我們來看曾國藩這份陳折便可略知一二:
直隸風氣的敗壞,竟是各省所未聽說過的。我到任以後,不得不大力整頓,把清理積案,停止任意攤派作為頭等大事。嚴明法紀,違者嚴懲。我自認自己不是鐵腕人物,就在近期的江南之治也是很寬容的,但是如今在直隸卻嚴厲起來。那些貪官汙吏有的致信來保全自己,有的坦白所為希望得到寬恕,這些都在我意料之中。我隨時親自察問,找出問題的要害以圖直隸之吏治得到整肅的成效。假使一年半載風氣能夠稍稍好轉,也就不難達到民安世平的目的。我初任直隸,就認為這裏如果不采取剛猛措施就不能懲處貪官,這也是應該預先說明的。
為了峻法,曾國藩敢於冒殺頭死罪,犯顏上陳,這是眾所周知的事。上麵那道有關懲治貪官的折子,是在同治八年(1869)正月十七日上奏的,而後兩個月整,曾國藩又上了這樣的一折,參劾直隸劣等官吏:
一個多月來,我所見的官員有很多,從他們那裏所聽到還是令人鼓舞的。希望從此風氣能有所好轉。現在我把所察罪極的十一人列單呈上,恭請聖上一看。雖說不十分確實,但是臣確實多方察問,不敢輕信旁人,不敢稍帶個人成見。另外還有十幾個未曾察明,等兩三個月後,詳細察清再據實上奏聖上。嚴重的仍罷官斥責,不能犯同一罪過而懲罰有所不同,案輕的令其改過自新,對他們應該重在勸誡而不在嚴懲,藩臬兩司所開賢官與我調查相符的,我也分作兩次呈聖上一看。
峻法一度使曾國藩聲名重創,受到朝野抨擊,一時有“曾剃頭”、“曾屠戶”之諢號流傳,無非是說他“濫殺無辜”而已。但是曾國藩沒有退卻,他相信隻有“挺”下去,堅持峻法,才能拯救垂危的清王朝。他在給弟弟的家信中也直書自己的看法:
吏治最忌諱的,是不分青紅皂白,讓有德行的人寒心,不賢能的人無所畏懼。如果犯了這個過失,那麼百病叢生,不可救藥。韞師近日來聖上對他也有些冷淡了,如果更是事事多遷就,那麼這些人更加放肆。我近日對待屬下改變不明事理的做法。馬上派人到三省秘密查詢,也隻是革去那些特別差的人。
戰國晚期的韓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從“法”的角度,對君臣吏等的不同職能,發表自己獨特的看法。
他認為,作為君主,應該是處勢、任法和用術三者並舉。
1.處勢
韓非十分重視勢的威力,他說:“勢者,勝眾之資也。”“民者固服於勢,勢誠易以服人。”“有材而無勢,雖賢不能製不肖。故立尺材於高山之上,下臨千仞之淫,材非長也,位高也。桀為天子,能製天下,非賢也,勢重也;堯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韓非通過形象的比喻說明了勢對於君主的重要性:“威勢者,人主之筋力也。”“國者,君之車也;勢者,君之馬也。”君主失去威勢,也就失去了力量,失去了賴以運行的工具,就不免會喪國辱身。因此,韓非告誡君主一定要嚴守勢位,“明主之治國也,任其勢”。“萬物莫如身之至貴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勢之隆也。”韓非要求君主嚴守勢位,意在鼓動他們獨攬大權,“威不貳錯(通”措“置立),製(權力)不共門”,不給下臣提供取而代之的機會。
2.任法
韓非認為,仁政或暴政,都於國不利,“仁暴者,皆亡國者也”。要想國泰民安,必須推行法治。用他的話說就是“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治強生於法,弱亂生於阿(偏私)。”“家有常業,雖饑不餓,國有常法,雖危不亡。”“釋法術而心治(任憑胸臆處事),堯不能正一國;去規矩而意度(隨意估測),奚仲不能成一輪;廢尺寸而差(比較)短長,王爾不能半中(半數準確)。使中主守法術,拙匠守規矩尺寸,則萬不失矣。”
那麼什麼是法呢?韓非回答說:“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者也。”“法者,事最適者也。”“鏡執清而無事,美惡從而比焉;衡執正而無事,輕重從而裁焉。夫搖鏡則不得為明,搖衡則不得為正,法之謂也。”韓非主張,立法首先應當以普通百姓的理解能力和實踐能力為根據,“察士(明察之士)然後能知之,不可以為令,夫民不盡察;賢者然後能行之,不可以為法,夫民不盡賢。”其次,還應當將法令製定得詳備具體,“明主之法,必詳盡事”,因為如同聖人之書寫得簡約會引起弟子們的歧見和爭執一樣,法令製定得省略必然要導致人們的爭論不休,(“書約而弟子辯,法省而民訟簡”)這就不利於法製的實施。法令一旦製定出來,就應當堅決貫徹執行並保持相對的穩定,“法莫如一而固”。
3.用術
韓非針對君主“舍常法而從私意”的情況,明確提出君主也應當恪守法令,做到“不遊意於法之外,不為惠於法之內,動無非法”,“功名所生,必出於官法。法之所外,雖有難行(難能可貴的行為),不以顯焉”。韓非的任法主張含有行政規範化的思想傾向,這一點必須肯定;而它更主要的還在於使所有的臣民都變成法的奴仆,由獨處於法上的君主通過法來主宰,對這一點更應有足夠的認識。
①“信賞必罰”。根據法令,下臣有功即予獎賞,有罪予懲罰,以此約束群臣,使之不敢妄為。
②臣的守職之道。韓非從維護君主權威的目的出發,提出了臣的守職之道,主要是:
竭誠事君。韓非主張:“賢者之為人臣,北麵委質,無有二心……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視。”可見,韓非理想中的人臣品格,就是盡心奉上,一切服從君主的意誌。根據韓非的君臣關係理論,君主得到這樣的下臣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韓非明白這一點,所以他又指出:“所謂忠臣,不危其君。”從而把對人臣的品德要求限定在比較現實的竭誠事君上。
告惡諫過。申不害曾說:“治不逾官,雖知弗言。”韓非對此評論說:“治不逾官,謂之守職也可;知而弗言,是不謂過(不告發罪過)也。人主以一國目視,故視莫明焉,以一國耳聽,故聽莫聰焉,今知而言,則人主尚安假借矣?”韓非主張,人臣有揭發罪惡之責,如果知惡不告,則與之同罪。另外,韓非認為,人臣還應當善諫君過,“夫為人臣者,君有過則諫,諫不從輕爵祿以待之,此人臣之禮也”。
循法遵令。韓非認為,君主製定了法令,下臣就必須恪守,而不得越雷池半步。他說:“法也者,官之所以師也。”“人臣循令而從事,案法而治官。”在韓非看來,法是下臣行動的唯一準則,至於道德仁義,皆不可為據。在這裏,下臣完全變成了君主和法的工具。
勉力職事。韓非要求,“為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修頭,下以修足,清暖寒熱,不得不救,鏌鋣傅體(劍鋒將及身體),不敢弗搏”,“朝廷不敢辭賤,軍旅不敢辭難”,“夙興夜寐,卑身賤體,辣心白意(敬心誠意”這就是說,人臣應當不畏勞苦,盡職盡責,為君主排憂解難。
看來,曾國藩作為一個大儒,其“挺經”中的“峻法”是與韓非的法家主張大有淵源的。
曾國藩說:“我欲足以自立,則不可使人無以自立;我欲四達不悖,則不可使人一步不行,此立人達人之義也。孔子雲‘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孟子所雲‘取人為善,與人為善’,皆恕也、仁也。知此,則識大量大,不知此則識小量小。故吾於三知之外,更加‘知仁’。”曾國藩明白隻有自己身正,才能使“峻法”有效地推行下去。
4.用人四法:做、省、學、禁
有一位成功學家說:“用人的學問是一門永遠的新鮮課!”在曾國藩的用人學問中,他是按照“做”、“省”、“學”、“禁”四字來實行的,因此極有章法條理。
先讓我們看曾國藩的一段真言:
崇儉約以養廉。昔年州縣佐雜在省當差,並無薪水銀兩。今則月支數十金,而猶嫌其少。此所謂不知足也。欲學廉介,必先知足。觀於各處難民,遍地餓殍,則吾人之安居衣食,已屬至樂,尚何奢望哉?尚敢暴殄哉?不特當廉於取利,並當廉於取名。毋貪保舉,毋好虛譽,事事知足,人人守約,則可挽回矣。
曾國藩一世廉矩,勤政愛民,了解民間疾苦,多次為民請命,減免稅賦。
道光二十三年(1843)三月,曾國藩升任翰林院侍講,六月任四川正考官,十一月回京複命。曾國藩在京都四年,景況很苦,生活儉樸,但對於因窮困和疾病死亡的同鄉,必盡力資助。從四川回來,將得到的俸銀千元寄回家中,並且拿出一部分來救濟貧困的親友,他在家信中說:
孫所以汲汲饋贈者,曾有二故:一則我家氣運太盛,不可不格外小心,以為持盈保泰之道;舊債盡清,則好處太全,恐盈極生虧;留債不清,則好中不足,亦處樂之法也!二則各親戚家,皆貧而年老者,今不略為資助,則他日不知何如?自孫入都後,如彭滿舅,曾祖彭王祖母,歐陽嶽祖母,江通十舅,已死數人矣!再過數年,則意中所欲饋贈之人,正不保何若矣!家中之債,今雖不還,後尚可還;贈人之舉,今若不為,後必悔之。
曾國藩做了十多年的京官,對於職務十分盡責,他這種勤懇廉潔的精神,很為一般人折服。
他壯年時曾立誌,要有民胞物與之量,有內聖外王之業,要做一個天地間之完人。所以他說:
治世之道,專以致賢養民為本,其風氣之正與否,則絲毫皆推本於一己之身與心,一舉一動,一語一默,人皆化之,以成風氣,故為人上者,專重修身,以下效之者,速而且廣也。
他所標榜的“廉矩報國,側身修行”,也是注重以身化人,可見他隻以從軍、從政作為轉移風氣的過程。何嚐要為一姓一家效愚忠呢?何以謂之轉移風氣?就是改造社會的意思。他常引顧亭林《日知錄》上“保國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謀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賤,與有責焉”的話來勖勉官員。保即為保天下,就是不要使“仁義充塞而至於禽獸食人,人將相食”。換句話說,就是不要使人欲橫流,獸性高張,道德淪喪,禮法蕩然,社會沒有辦法來維係,這才是人世間最危險的事情,好像是“人吃人”了。
所以他把功名富貴滿不當一回事,常常教訓兒子說:
予不願為大官,但願為讀書明理之君子。富貴功名,皆有命定;學為聖賢,全由自己做主。
他認為事業的成功是不可捉摸的,屬之天命;學問道德是可以困勉而得的,使人們皆循正道而行,國運自然就好了。做官也應該以此為目的。所以他說:
為督撫之道,即與師道無異,其訓飭屬員殷殷之意,即與人為善之意,孔子所謂“誨人不倦”也。其廣谘忠益,以身作則,即取與人為善之意,孔子所謂“為之不厭”也。為將帥者之於偏裨,此一以君道而兼師道,故曰“做之君,做之師”;又曰“民生於三,事之如一”,皆此義爾。
這不就是經世學的道理嗎?所謂做君做師,即精神領袖和事業領袖合一,以事業表現精神,以精神貫注事業。曾國藩一生側重此義,兩者兼而有之,所以能把“汗馬勳名,問牛相業,都看作秕糠塵垢”了。
他說廉矩的道理,不外“致賢”、“養民”和“正風氣”三端。風氣如何能正呢?必須先培養人才,使之各得其用,讓他們發生一種領導作用,這就是所謂致賢了。同時把人民的生活改善,使之安居樂業,“倉廩實而後知禮義,衣食足而後知榮辱”,這就是所謂養民了。總之是教養廉矩,讓治者與被治者,或士大夫階級與農工商階級,都能發展他們的技能,配合一致,殊途同歸,然後風氣可轉,社會自然就欣欣向榮了。
曾國藩出生在一普通的農戶人家,他與湘鄉農村有著廣泛的聯係,他了解農民的疾苦、願望和要求,他的部隊實際上是一支農民部隊,他正是依靠這支部隊打敗了撚軍和太平天國軍隊的。
曾國藩說,養民是為了民,做官也是為了民,當官不為民著想,那是我深惡痛絕的。為民不是一句空話,不是一曲愛民歌,不是做幾件事情擺擺樣子,而是要真心實意地愛,愛字中間有一個“心”字,所以愛民就要出於“真心”。
在給曾國荃的一封信中,曾國藩這樣寫道:
大抵與士兵和百姓交往,隻要真心實意地愛護他們,就可以得到他們的諒解。我之所以深得民心與軍心,就是因為這個緣故。在與官員和紳士交往時,即使心裏看不起某些人,也不能在語言上、表情上、禮節上表現出來,我之所以在官場上不得誌,就是因為常常表現出來的緣故啊!
盡管曾國藩與官員和紳士之間常常發生矛盾,這給他的仕途增加了不少麻煩,但由於他能真心實意愛護軍民,所以還是能心有所想,事有所成。曾國藩的這種愛民思想應該說得益於他所受的儒家文化的影響。
在《尚書》、《禮記》、《論語》和《國語》中,民本思想已經很重,到了孟子,民本思想獲得了高度的發展。孟子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這種以民為貴的思想可以說是曆朝曆代明君實行仁政的基礎。孟子還說:“樂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這是獲得民心的法寶。得天下就要得民心,得民心就要“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爾也”。
曾國藩稱孟子為“真豪傑”,表示願意終身以孟子為師,他的愛民思想、民本思想大概可以從孟子那裏找到根據。
有什麼樣的君主,便有什麼樣的臣民。君主廉矩,臣民便廉矩;君主仁義,臣民便仁義;君主好巧,臣民便好巧;君主愚昧,臣民便愚昧。齊桓公喜歡穿紫色的衣服,齊國上上下下都喜歡紫色衣服,結果導致齊國紫色衣料價格猛漲,世風如此。
曾國藩說:“風正與否,則絲毫皆推本於一己之身與心,一舉一動,一語一默,人皆化之,以成風氣。故為人上者,專注修養,以下之效之者速而且廣也。”
所以,曾國藩特別注意對屬下官吏的使用,要求官吏廉矩,一是習慣勞苦以盡職盡責,一是崇尚儉約以培養廉潔,一是勤學好問以拓展才能,一是戒矯以糾正風俗。所以委任一個官員,一要看他是否“做”得,二要看他是否“省”得,三要看他是否“學”得,四要看他是否“禁”得。他著重考察的是人的品質、習慣、才學和意誌。
曾國藩在使用紳士時有一個秘訣,就是給他們一點名利,但不說破,用這種辦法可以培養他們的廉恥之心。
“官階日益進,心憂日益深。”清代學者紀昀的這句話曾國藩大概體會得尤其獨特,在別人或許會覺得虛偽,在曾國藩卻字字是淚!
曾國藩說他“無處不憂心,無日不懼禍”,“所過之處,千裏蕭條,民不聊生”,他一定體會到了曹操寫作“白骨露於野,千裏無雞鳴”時的心境,不然,他能說出這樣的話嗎?處在亂世,身居高位,掌握著廣大軍民的生殺大權,幾乎是人生的一大不幸。
一般人羨慕總督、巡撫的榮耀,不外乎宮室、衣服、富裕和尊貴,而曾國藩所住隻有軍營的茅屋三間,瓦屋一間,所穿的衣服比起當年在京城時還要節儉得多。不是他不能住得好一點,穿得好一點,而實在是他不敢、不願、不忍啊!他說:
從冬至夏,常有十幾萬敵軍環繞在祁門的前後左右,幾乎沒有一天不打仗,幾乎沒有一路不梗阻。白天沒有美食,夜晚常做惡夢。軍餉拖欠達五、六個月之久,士兵的生活異常艱苦,我實在不忍心一個人過富裕的日子。所以近年來我不敢往家裏多寄銀錢,也不敢給宗族鄉黨一些潤澤,這並不是虛偽矯情,一則是因為我親眼看到士兵窮窘異常,二則是想到從高祖父、曾祖父以來,我家世代寒素,我雖然享受了祖上的蔭德,但我不想享受過多,以便為自己存惜福之心,為家族留不盡之澤。
這就是曾國藩的真實想法。
曾國藩覺得自己才識淺薄,卻久居高位,為了避免大災大難,所以他才兢兢業業,不圖安逸,不圖豐豫,崇尚勤儉,講求廉矩。他以為隻有這樣才是載福之道。這是人人都可以做,但不是人人都願意做的事。
5.主動舉薦有才之人
人才靠獎勵而出,即便中等之才,如獎勵得法,亦可望成大器;若一味貶斥,則往往停滯於庸碌不能自拔。如果不知此等學問,就一定用不好人。
戰爭期間非重獎厚利不足得人死力,而獎勵手段則又不外升官、發財二事。其時籌餉相當困難,前線弁勇除日糧稍優外不可能再另外給予重金獎勵,而幕僚等後方人員則連薪資亦並不豐厚。辦厘人員薪水來自厘金提成,糧台人員薪水來自湘平與庫平銀兩的差色折算餘數,弄得好也還收入不錯。而文案人員則薪水出自軍費,標準甚低,數有定額,僅能維持全家生活。他們所以對曾國藩幕府趨之如鶩,主要是為了學點真才實學,混個一官半職。曾國藩利用幕府訓練與培養出大批人才,並委以重任、保舉高官,以致“薦賢滿天下”。這樣,保舉也就成為了曾國藩吸引人才、鼓勵士氣的主要手段。
曾國藩從軍之初,對這一點體會並不深刻,“不妄保舉,不亂用錢,是以人心不附”。如鹹豐四年(1854)曾國藩帶兵攻下武漢,“僅保三百人”,受獎人數僅占百分之三。鹹豐五、六兩年保奏三案,合計僅數百人。而胡林翼攻占武漢一次即保奏“三千多人”,受獎人數竟達到百分之二、三十。消息傳開,不少人認為欲求官職投曾不如投胡,往往曾國藩挽留不住的人員主動投奔胡林翼門下。開始,曾國藩還以為自己德不足以服眾,後來漸漸發覺主要是保舉太少,使人感到升發無望所致。回顧往事,亦甚感對不住李元度、甘晉等同自己患難與共的僚屬,他們長期沉於下位,實於自己保舉不力有關。對此,好友劉蓉多次向曾國藩進言,並舉楚漢之爭為例,曾國藩有所觸動。後來,趙烈文又上書懇切進言,曾國藩隨即改弦更張。趙烈文說:
閣下愛賢好士,天下所共知。遠者可無論,僅左右人士屈指可數者,是士負閣下耶?還是閣下以為無益而棄之耶?我以為知之不難,而忘之實難。泰山之高以其不棄糞壤,滄海之大,以其不拒濁流。天下分崩,人誌日囂,凡其器能略過儔輩,鹹思奮自樹立,四顧以求因依,真偽雖不一端,未嚐無也。苟非賢傑以天下為己任,流俗之情大抵求利耳。使誠無求,將銷聲匿跡於南山之南,北山之北,又肯來為吾用耶!是以明君給人之欲,不失其意,責人之力,不求其情,故人人自以為得君,頂踵思效,合眾人之私以成一人之公,所以能收效也。夫與人共患難之際,而務慎密於登進,殆自孤之道也。謂宜多儲廣納,收其偶然之用,其有誤濫,則亦為損甚微,而以獲好賢之稱,利甚厚也。軍旅之間,一技不沒,有道以禦之,孰不思盡其力。況賢否之分,不可倉卒,士有造次傾動,亦有暗然日章,觀人之難,及久而後可盡也,故曰“賢主求才終日,及其得人,不出閭巷”,信篤論也。自古英霸之略,汲汲不遑,惟有求賢自助而已。而士恒愜蹇不樂者,徒以既出則當分人之憂,非榮寵安樂已也。自後世誌節淩夷,以幹謁為進身之階,一登仕途,有利無患。於是,遊談之士爭扼腕而言利害,雖衡石程書猶不可計,是使周公在今亦將爽然而廢吐握,何論餘者。閣下奮其勇智,矯世違俗,懇誠拳拳,千裏之外,將共興起。尤望敦尚儒者骨幹之士,以佐不及,寬以納才,嚴以責效,是實安危之大端,治亂之所存也。
趙烈文的話講得入情入理,尤其是“合眾人之私以成一人之公”,令曾國藩為之動容,於是,“揣摩風會,一變前誌”。從鹹豐十一年(1861)起開始效法胡林翼,大保幕僚,不再拘於舊例。
曾國藩的保舉,主要有彙保、特保、密保三種,它分不同的情況、級別、待遇。湘軍每攻占一城、奪回一地或打一勝仗,曾國藩就辦一次彙保之案,於獎勵作戰有功人員的同時,也以勞績奏保一部分辦理糧台、文案、善後諸務的幕僚。
特保多以薦舉人才的方式保奏,如鹹豐十一年(1861)曾國藩以常州士紳辦團堅守危城為由,一次就特保周騰虎、劉瀚清、趙烈文等六員。密保之案則專為立有大功或特別優異的人才個別辦理,或專密折,或夾帶密片,如保奏左宗棠、沈葆楨、李鴻章之密折等。
彙保與特保皆屬一般保案,人數較多,辦理稍寬,隻能保奏候補、候選、即用、簡用之類,或僅保一官銜,且有時全準,有時議駁,或隻批準一部分。因實缺有限而記名、候補之類無限,所以用彙保之案開空頭支票就成為曾國藩乃至所有統兵將帥在戰爭期間鼓勵士氣的主要手段。這種辦法初由曾國藩創立,後來風行全國,愈演愈烈,成為晚清一大弊政。
按照慣例,各省督撫每年年終要對司、道、府、縣官員進行秘密考核,出具切實考語,“以備朝廷酌量黜陟”,故清政府對此極為重視,“措詞偶涉含糊,即令更擬”,官員的升遷降黜皆以此為據,戰爭期間清政府基本上仍沿用此法,雖候補官員彙保甚濫,而實缺官員的補授則非地方督撫出具的切實考語不可。因這些考語是秘密的,任何人不得外泄,所以,這種考核辦法及其考語,稱為密考,而依照此法保奏官員即稱為密保。也正因為這一點,彙保一般隻能得到候補、候選、即用、即選之類,而隻有密保才能得到實缺官員,所以,曾國藩欲保奏實缺官員,就隻有密保。鹹豐十一年奏保左宗棠、沈葆楨,李鴻章等人的八字考語極有力量,說李“才大心細,勁氣內斂”,左宗棠“取勢甚遠,審機甚微”。在左宗棠評語中,又加“才可獨當一麵”,沈葆楨“器識才略,實堪大用,臣目中罕見其匹”。清廷很快準奏,左宗棠授浙江巡撫,沈葆楨授江西巡撫,李鴻章授江蘇巡撫,由此可見密保作用之大。所以曾國藩奏稱:“臣向辦軍營彙保之案稍失之寬,至於密保人員則慎之又慎,不敢妄加一語。上年奏片中稱‘祝塏在豫,士心歸附,氣韻沉雄,才具深穩,能濟時艱’,雖不敢信為定評,要可考驗於數年數十年以後。”
鑒於封疆大吏不幹涉清廷用人權這一原因,曾國藩保奏實缺官員十分謹慎,按級別大小大體分為三個層次,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保奏巡撫一級官員,曾國藩隻稱其才堪任封疆,並不指缺奏保。保李、沈時說,二人“並堪膺封疆之寄”。保奏左宗棠幫辦軍務時則說:“以數千新集之眾,破十倍凶悍之賊,因地利以審敵情,蓄機勢以作士氣,實屬深明將略,度越時賢。可否籲懇天恩,將左宗棠襄辦軍務改為幫辦軍務,俾事權漸屬,儲為大用。”而對於司、道官員則指缺奏薦,不稍避諱。如保奏李榕時說:“該員辦理臣處營務兩載以來,器識豁達,不憚艱險。現委辦善後局務,實心講求。可否仰懇天恩,準令江蘇候補道李榕署理江寧鹽巡道缺,隨駐安慶,俾臣得收指臂之功。”對於州縣官員更有不同,曾國藩不僅指缺奏薦,且對因資曆不符而遭吏部議駁者,仍要力爭。
為了使廣大候補府縣均有補缺之望,他還特別製訂委缺章程,使出類之才早得實缺,一般人才亦有循序升遷之望。對於幕府的保奏,曾國藩實際上亦采用此法。追隨曾國藩多年的幕僚,才高者如李榕、李鴻裔、厲雲官等早已位至司道,而方宗誠等則直到同治十年(1871)才得任實缺知縣,大概這就是區分酌委與輪委的結果。這就使中才以下隻要勤勤懇懇,忠於職守,人人都有升遷之望。
曾國藩辦團練之初,自身難保,欲謀一個實缺幾近七年之久,更不論對屬下人員的保舉了。鹹豐四至七年曾國藩第一次帶兵出省作戰期間,很少奏保幕僚。他在籍丁憂時期曾為此甚感苦惱,覺得很對不住與自己患難多年的幕友李元度、甘晉等人。鹹豐八年(1858)再出領軍後,奏保幕僚較前為多,但又常遭議駁,難獲批準。鹹豐九年,奏保按察使銜候補道員李鴻章升任兩淮鹽運使,即未獲批準。隨著漸握實權,門庭廣大,尤其是出任兩江總督、欽差大臣後,曾國藩既有地盤又得清廷倚重,奏保候補官職自不待言,即請旨簡放實缺,亦無不獲準。這一時期,曾國藩奏保人數之多,官職之高,都是空前的。此時,清政府對曾國藩等人的奏請幾乎有求必應,以致鹹豐十一年至同治四年的五年之中,曾為曾國藩幕僚的五位道員皆被破格重用,分別超擢為江西、江蘇、廣東、湖南等省巡撫。李鴻章、沈葆楨、左宗棠三人,論資格都不夠,沈、李是由道員直升巡撫,是軍興以來超升中極為少有的例子。左宗棠論出身隻是個舉人。三人任封疆大吏前,多屬幕僚之類。惲世臨半年兩遷而至,郭嵩燾、李瀚章則二年之中連升三級,由道員位至巡撫。同治三年六月湘軍攻占天京之後,清政府開始對地方督撫的權力略加限製。吏部頒布新章規定,凡各省保薦人員,尋常勞績概不準超級保升及留省補用,對糧台保案挑剔尤甚,使曾國藩不得不變換手法,免遭部議。其後曾國藩奏保幕僚,多以整頓吏治、薦舉人才為詞。尤其北上與撚軍作戰和移督直隸前後,都曾奏保大批幕僚升任實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