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常味道

那時花開,追憶從前在上海的過年飲食生活,一定是要一隻豬頭開始,豬頭於我,在觸發回憶的功能上相當於普魯斯特的小馬德蘭點心。

豬頭這種事情,跟現在的小朋友不大說得清楚,外地的小朋友聽了更不信,他們更願意相信上海人都應該到新天地去吃年夜飯——簡明扼要地說吧,三十年以前,中國的豬遠不像今天這麼多,所以豬肉是緊缺商品,一頭豬長了一身的肉,卻不會長出兩隻頭來,故緊缺以豬頭為甚。在漢族的傳統習俗中,“豬頭三牲”屬祭祀用品,所以會安排在農曆年供應,雖然除了自己淡出鳥來的嘴巴之外,也沒什麼好祭祀的。

憑票證限量供應的豬頭並非人人有份。五口(含五口)以上的家庭,才算“大戶”,才有資格憑票到小菜場去買一隻豬頭回家。我家四口人,按“小戶”處理,故與豬頭無緣(想當年,一本發行了二十萬冊以上的圖書,也不能算是暢銷書)。不但沒有資格吃豬頭,而且還不得不天天參觀著別人家的豬頭。那些豬頭都是新鮮斬下,未經醃製,雖然那時上海的冬天比現在冷,不過買回家來仍須置之於通風之處,而最通風的地方,就是公用的走廊,夏天乘風涼,一年四季晾衣服的地方。我家住四樓,有十幾戶鄰居,其中“大戶人家”不少,依照晾衣之法,他們把他們的豬頭全都高掛在竹竿上,就像傳說中高懸於城門或旗杆上的罪犯首級。作為一個出身於被剝奪吃豬頭資格家庭的小朋友在走廊裏進進入入,一抬頭見到豬頭,悲傷就湧上心頭。沒有豬頭的年夜飯是不完整的,就像現在積極爭取煙花爆竹解禁的知識分子們所說的那樣:“缺了煙花爆竹的春節是沒有幸福可言的。”

我無論如何也回想不起鄰居們當時是怎麼炮製他們的豬頭的,好在豬頭肉還是有得吃的,而且與過年無關。豬頭肉是上海熟食店裏常年的必備,鹵的,切成條狀,略透明,膠質豐富,很好吃。老爸愛喝小酒,輒佐以此物,我便經常自告奮勇地擔當采購。肉,用一張白紙包著,托在手上沉甸甸的。從熟食店回家,往往走到半路,豬頭肉的油膩就開始慢慢滲透出來。許多年以後,每一次用麵紙在麵孔上沾過之後,都會使我回憶起包在紙頭裏的豬頭肉來。那種感覺實在美妙。布列鬆拍過一張照片,一個小男孩抱著兩瓶酒在街上走,滿臉幸福的表情。1970至1975年間的某些晚飯時段在南京東路外灘一帶與我擦身而過的,後來在看到那張照片時不知會不會突然產生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我一直堅信豬頭和豬頭肉是兩件截然不同之物事,直到在電視裏偶爾看到一出韓劇,裏麵的男主角和女主角逛市場時指著賣豬頭的攤檔對女主角說,仔細看,豬頭其實都是有表情的,有的高興,有的不高興,那種看上去嬉皮笑臉的,可以賣出特別高的價錢。看到這裏,我差點笑得從沙發上滾到地上,直到站在衛生間的鏡子前,我還想笑,刷牙的時候,突然想到外灘的那座走廊裏曾經掛滿了豬頭的曆史悠久的紅磚大樓現在被貼上了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金字,簡直就快笑不動了,最後,終於把自己的頭也笑成了一隻豬頭。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