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會計準則中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應用(2 / 2)

(一)選用公允計量模式很難保證信息質量的可靠性。

依據公允價值的定義,在進行公允價值計量的時候,必須保證公平交易這個前提條件。要求活躍的交易市場、進行交易的時間以及交易的負債或者資產相關性質同時具備,可是交易公平性會受到會計規範體製的完善程度、中介機構的公眾信任度、市場體係的健全程度以及會計人員的素質高低等一些因素的影響,若不加分析,直接用公允價值替換曆史的成本計量方法則非常不妥。和曆史的計量成本進行比較,雖然在財務的報表裏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可提供更好的會計信息,但有時並不能直接獲取公允價值,還需要驗證及估算,這樣勢必增加了成本,和會計成本的效益原則相衝突。

(二)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非常困難。

縱觀國內外市場經濟模式,都存在著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實際操作過程非常困難的現象。我國根據具體情況,已經有針對性地做出了一些具體規定,可是對公允價值如何進行實施,卻沒有進行充分說明。

(三)選用公允計量模式會產生稅收的銜接問題。

在現代,市場通常比較關心的問題是企業第一次選用公允價值這種計量模式投資房地產時,留存的收益及未實現的收益在進行調增之後是否需要進行征稅。根據我國現行稅收法規可以看出,稅法和會計遵循相互分離這一原則。換言之,在對企業費用及收入進行確認的時候,應該把收付的實現作為準則。因此,對留存的收益及未實現的收益進行調增之後,征稅可能性非常小。此外,在選用了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對投資性的房地產進行計量之後,以前所計提的攤銷及折舊不允許在稅前進行扣除,這勢必增加了企業的應收所得稅。由此可見,在選用公允計量模式的時候,對這種沒有實現的收益是否應該交納所得稅,法規並沒做出明確規定。

四、解決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存在問題的相關措施

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是一把雙刃劍,關鍵就在於如何運用它。公允價值計量模式選用存在的主要問題在於缺乏統一標準。此外,評估機構的評估對象通常是有型的企業資產,較欠缺對無形資產的評估經驗,且相關領域缺少專業人才。我國的價格體係並不完善,資源共享平台亦不充足,這些問題都將對公允價值的判斷帶來困難。公允價值的增值收益並沒有帶來相對應的現金流量的增加,有鑒於此,應建立、健全市場機製,有效整合信息,製定監管有效的市場準則等。新會計準則給內部的審計、外部的立審計以及國家審計都帶來了很大的挑戰,因此審計人員應拓寬審計的思路,關注審計風險,充分發揮審計監督評價機構的作用,並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對廣大投資者以及社會公眾利益予以維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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