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傳統中國式控製力智慧對現代企業管理的啟示(2)(2 / 3)

宋代開國帝王,深刻反思曆史的經驗教訓,做出“與士大夫治天下”的選擇,將士大夫群體作為惟一可信賴依托的對象。這種治國方針,固定為“祖宗家法”,為曆朝皇帝所遵循。宋太宗對宰相李昉等說:“天下廣大,卿等與朕共理,當各竭公忠,以副任用。”一大批出身貧寒、門第卑微的知識分子能夠進入領導核心階層,出將入相,真正肩負起“治國平天下”的曆史使命,完全依靠朝廷的大力提拔,因此他們對宋王室感恩戴德、誓死效忠,即使仕途屢遭挫折,也此心不變。宋代宰相時而自稱“措大”,即一介窮書生,這是他們對自己身份的一種體認。宰相所體現出來的權威和權勢,就是皇帝的權威和權勢的反映。趙普三度入相,且獨相近十年,不可謂不顯赫,然他深自警惕,告誡其子弟說:“吾本書生,偶遇昌運,受寵逾分,固當以身許國,私家之事,吾無預焉。”(《長編》卷29)

宋代相權雖重,卻完全操縱在皇室手中。宋代從來沒有皇帝被摒棄、其他政治勢力成為國家主導力量的政變事件發生,維係、支撐宋王朝的主要政治力量就是以宰相為代表的士大夫勢力。

綜觀唐宋兩代相權的演變發展,就能發現這樣一種有趣的曆史現象:唐朝的相權是隨著唐王朝國家勢力的衰敗而削弱,相權的強弱與國力成正比;宋朝的相權則是隨著宋王朝國家勢力的衰敗而膨脹,相權的強弱與國力成反比。唐朝地方政治、軍事勢力跋扈,中央又存在著多種政治勢力,各具千秋,如後妃、外戚、宦官、宗室等。在國家體製運轉正常的情況下,唐代宰相集體還能夠發揮比較正常的作用,隨著唐王朝的逐步崩潰,國家對各種政治勢力的約束越來越小,相權也隨之萎縮,相權完全依賴於皇權。宋代則汲取唐王朝的經驗教訓,抑製地方和中央的其他政治勢力,以宰相為代表的士大夫勢力一枝獨秀。這樣的權力體現模式,又帶來另一種現象,即相權能夠脫離皇權獨立運作,相權對皇權的離心力越來越強。對相權的抑製主要倚賴趙宋帝王和正常的朝綱製度,隨著朝綱的破壞和國家勢力的衰弱,對相權的約束力也越來越微弱,宋代相權自然走向惡性膨脹,北宋末年和南宋的相權演變史實,有力地證明了這一點。

因為宰相製度無論怎樣調整,皇權與相權之間的矛盾都無法得到徹底解決,所以從元朝開始,宰相製度便進入衰亡期。元世祖為加強中央集權,健全統治機構,在中央設中書省、樞密院和禦史台。中書省上承天子、下總百司,為最高行政機關,行使宰相職權。

明朝時,明太祖則廢除了丞相製度,把中央行政權分屬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六部各設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這樣,皇帝的權力空前加強。至此,長期存在於中國曆史上的宰相製度被廢除了,明清五百多年來推行的是無宰相的君主專製體製。

清初官製,大體承明之製,隻是對明朝官製中突出的弊端稍加以改革。直到雍正、乾隆時,才逐步調整,從而穩定下來。清朝中央機構設內閣、置六部、都察院及各卿寺,但還保留著由滿洲貴族組成的議政王大臣會議。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淩駕於內閣、六部之上。凡軍國大事都由議政王大臣會議決定,皇權受到了限製。康熙帝時設南書房,把中樞權力一分為三:內閣、議政王大臣會議和南書房,互相製約,最後集權於皇帝手中。雍正帝時設軍機處,由皇帝挑選親信的滿漢官員充任軍機大臣。軍國大事全憑皇帝裁決,軍機大臣隻是跪受筆錄,然後負責傳達給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員去執行。這樣地方軍政首腦實際上也直接聽從皇帝指揮。議政王大臣會議名存實亡,到乾隆帝時撤消。至此,曆史上宰相製度的影響徹底消除了。軍機處的設置,標誌著我國封建君主專製主義中央集權製度發展到了頂峰。

“相權過強”就會引起猜忌

作為百官之長,宰相是官僚集團和士大夫的領袖,處於官僚組織的頂端,是皇帝之下權力最大、地位最尊的職務,又加上位居皇帝的“臥榻之側”,比較接近皇權,地位十分特殊。在君臣關係本就十分微妙的情況下,宰相的這種特殊地位和身分更容易遭到皇帝的猜忌,引起和君權的衝突摩擦。因此,在君臣矛盾關係中,宰相處於首當其衝的特殊地位。另外,以宰相為代表的官僚組織必然會在運行中發出某種不受君主意誌所左右、自行其是的“自主性”傾向,使官僚組織在一定程度上成為異化於君主意誌、相對獨立的力量。這是君權與相權衝突的最主要的體製性根源。因此,強化皇權,削弱相權就成了封建專製統治下一種必然現象,以致最後取消了丞相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