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親的過程中,有些地區和民族有卜婚的習俗。卜婚中,有時是以人們對某種物象的好惡感來決定婚姻的。由於某種物象被認為是災禍、妖邪的征兆,所以凡是婚姻跟這種物象聯係在一起,那就是要忌避的。如布依族訂婚那一天忌有響雷,對他們來說,響雷是惡兆,為防萬一,隻有自動解除婚約。哈尼族婚姻的締結要經過“踩路”儀式的考驗,所謂“踩路”就是讓男女雙方家族的老人一同在村寨外林間崎嶇的小道上默默地走一段路,看是否有兔子或狼等野獸出現,若有則不吉,婚約隻好取消。不過這一習俗現在已經改進,至於是否有野獸出現已不起決定作用,它隻不過成為一種例行的訂婚儀式罷了。

請期禁忌

請期是“六禮”之一,舊時指男家擇定婚期,備禮告知女家,求其同意。婚期的擇定因趨吉避凶而有了一些禁忌。據《中華全國風俗誌》記載,舊時南京一帶“男家欲迎娶,先將男女八字送星家諏吉,必使無衝犯,無刑克之良辰,以全紅柬上記新人沐浴何時,水傾何方,新人上轎何時,合巹何時,避忌何人,謂之送日子”。在婚期方麵,對於年、月、日都有忌諱的規定。

首先是禁忌某些年份。民間對結婚安排在哪一年是有選擇的,有些年份必須忌避,以祛凶辟邪。漢族許多地區忌無立春日的那一年結婚,認為這一年是“寡年”,而“寡年結婚不養崽”。對於有兩個立春日的那一年是否應忌避,各地就很不一樣,一些地方認為這一年結婚好,取“雙春雙喜”之意,一些地方認為這一年結婚不好,因為“雙春喜衝喜”。德宏傣族則有忌避“凶衝喜”的習俗,在直係親屬長輩去世一年中因服孝要忌舉辦喜事。

其次是禁忌某些月份。漢族、佤族及其他一些少數民族忌避五月、七月、九月嫁娶,說這幾個月是“惡月”,鬼很多。由於惡鬼出沒作祟,這期間嫁娶是不易成功的。

再次是禁忌某些日子。漢族和許多少數民族都有忌避單日嫁娶的習俗,反映了民間“好事成雙”的信仰。漢族某些地方尤忌七月七日嫁娶,反映了人們夫妻要長相伴隨的心理,而不要像牛郎織女那樣長期分離,隻有在七月七日那一天才能相會。

迎娶禁忌

迎親過程中的禁忌要求。迎親當天是大喜的日子,是婚禮的開始。在迎親過程中為了辟邪是有些忌避的事項的。漢族和其他一些少數民族都要選擇吉日作為迎親日,在這個基礎上再行禁忌事項。如朝鮮族迎親時,新郎忌用腳踩地。另在湖北神農架一帶有半夜打鼓迎親的風習。當夜深人靜的時候,男家即遣迎親者敲鑼打鼓燃放鞭炮去女家迎娶新娘,這裏的敲鑼打鼓燃放鞭炮固然是為了喜慶熱鬧,但也有驚嚇山中野獸而辟邪的作用。燃放鞭炮不獨在半夜迎親的習俗中才有,一般它在整個婚儀中都可能出現。

送親過程中的禁忌規定。送親是指女方親友送新娘出嫁。在中原一帶送親時有一些帶有辟邪意義的習俗規定,如:送親的人要“全活人”,忌避寡婦、孕婦送親。在渤海灣一帶,有“送爹不送媽”、“姑不娶、姨不送、舅媽送、一場病”之俗諺。為了避病等邪氣,隻有禁止女人送親了。這種習俗一方麵根源於對女人的蔑視,另一方麵源於女人所具有的特性:心腸軟且感情脆弱,看見親人出嫁會生出悲傷的情感而落淚,對嫁娶不吉。不過民間這些禁忌俗信往往來源於人們對某人某物的好惡感受或錯誤聯想。

新娘上轎、坐轎、下轎、入門過程中的禁忌行為。在迎親過程中,新娘始終是中心和焦點,舉手投足都有忌避,從而從上轎到入門有諸多禁忌事項。按漢族的習俗,上轎前新娘要蒙上紅蓋頭,紅蓋頭即是一塊兩尺見方的紅布,可蒙住新娘的頭麵脖肩,使其不能被人看清楚麵目。據說這種習俗是很古老的,有類於女媧“以草為扇”,是遮羞的,其紅色象征火,可以辟邪。在陝西一帶流傳著“蓋頭一掀、必生禍端”的俗諺,就說明紅蓋頭在民間信仰中確有防邪避禍的功用。新娘上轎前還要帶一串製錢、一麵銅鏡,據說這兩種東西都是驅邪避煞的法物。還有新娘上轎時禁忌足踏土地,這一習俗在過去是很多民族都具有的。為了不讓新娘腳踏地,上轎的辦法有許多種,有的是由新娘的父兄或背或抱送進花轎,有的是由新郎將新娘背進或抱進花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