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基金的概念是相對於封閉式基金而言的,它是指基金發起人在設立基金時,基金單位規模不固定,可視投資者的需求,隨時向投資者出售基金單位,並可應投資者要求贖回發行在外的基金單位的一種基金運作方式。因此,開放式基金的規模是不確定的,其基金規模可以應市場需求,既可以應投資者的購買要求而擴大,也可以應投資者贖回變現而減少。
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有以下主要區別:
(1)期限不同。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封閉期,期滿後要予以清盤。期限通常在5年以上,一般為10年或15年,經受益人大會通過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可以適當延長期限。而開放式基金沒有預定存在期限,投資者可隨時向基金管理人贖回基金單位,若大量贖回甚至會導致清盤。
(2)發行規模限製不同。封閉式基金的基金規模是固定的,在封閉期限內未經法定程序認可不能再增加發行。開放式基金沒有發行規模限製,投資者可隨時提出認購或贖回申請,基金規模就隨之增加或減少。
(3)基金單位交易方式不同。封閉式基金的基金單位在封閉期限內不能贖回,但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者在櫃台轉讓,因而此類基金的交易多數是在投資者之間完成的。開放式基金的投資者則可以在首次發行結束一段時間(多為3個月)後,隨時向基金管理人或中介機構提出購買或贖回申請,絕大多數開放式基金通常不上市交易。
(4)基金單位交易價格的計算標準不同。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單位除了首次發行價是按麵值加一定百分比的購買費計算外,以後的交易計價方式不同了。封閉式基金的買賣價格受市場供求關係的影響,常出現溢價或折價現象,並不必然反映基金的淨資產值。開放式基金的交易價格則取決於基金每單位淨資產值的大小,其申購價一般是基金單位淨資產值加一定的購買費,贖回價是基金單位淨資產值減去一定的贖回費,不直接受市場供求影響。
(5)投資策略不同。封閉式基金在封閉期內基金規模不會減少,因此可進行長期投資,基金資產的投資組合能有效地在預定計劃內進行。開放式基金因基金單位可隨時贖回,為應付投資者隨時贖回兌現,基金管理人不能將全部基金資產用來投資,更不能把全部資本用來進行長線投資,必須保持基金資產的流動性,在投資組合上需保留一部分現金和高流動性的金融商品。
(6)交易費用不同。封閉式基金在交易價格之外要付出一定比率的證券交易稅和手續費。開放式基金的有關費用包含在基金價格之中。
3按投資對象劃分,基金可分為國債基金、股票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和指數基金
國債基金是一種以國債為主要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由於國債的年利率固定,又有國家信用作為保證,因此,這類基金的風險較低,適合於穩健型投資者。國債基金的收益會受貨幣市場利率的影響,當市場利率下調時,其收益就會上升;反之,若市場利率上調,則基金收益率將下降。除此以外,彙率也會影響基金的收益,管理人在購買非本國貨幣的債券時,往往還在外彙市場上做套期保值。
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為主要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基金的投資目標側重於追求資本利得和長期資本增值。基金管理人擬訂投資組合,將資金投放到一個或幾個國家甚至全球的股票市場,以達到分散投資、降低風險的目的。投資者之所以鍾愛股票基金,原因在於可以有不同的風險類型供選擇,而且可以克服投資市場普遍存在的區域性投資限製的弱點。
此外,股票基金還具有變現性強、流動性強等優點。由於股票投資基金聚集了巨額資金,幾隻甚至一隻基金就可以引發股市動蕩,所以各國政府對股票基金的監管都十分嚴格,不同程度地規定了基金購買某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總額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淨值的一定比例,防止基金過度投機和操縱股市。
貨幣市場基金是以貨幣市場為投資對象的一種基金,其投資工具期限在一年內,包括銀行短期存款、國庫券、公司債券、銀行承兌票據及商業票據等。通常,貨幣基金的收益會隨著市場利率的下降而降低,與國債基金正好相反。貨幣市場基金通常被認為是無風險或低風險的投資。
指數基金是一種按照證券價格指數編製原理構建投資組合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基金。從理論上來講,指數基金的運作方法簡單,隻要根據每一種證券在指數中所占的比例購買相應的證券,長期持有就可。指數基金的優勢是:第一,費用低廉,指數基金的管理費較低,尤其交易費用較低。第二,風險較小,由於指數基金的投資非常分散,可以完全消除投資組合的非係統風險,而且可以避免由於基金持股集中帶來的流動性風險。第三,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中,指數基金可獲得市場平均收益率,可以為股票投資者提供更好的投資回報。第四,指數基金可以作為避險套利的工具。對於投資者尤其是機構投資者來說,指數基金是其避險套利的重要工具。指數基金由於其收益率的穩定性和投資的分散性,特別適用於社保基金等數額較大、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資金投資。到目前為止,我國共有三個指數優化型基金:基金興和、普豐和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