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租賃會計準則問題研究(1 / 3)

租賃會計準則問題研究

商界論壇

作者:李泳瑉

作者簡介:李泳瑉(1992.2-),男,漢族,籍貫吉林省和龍市,現就讀於吉林省延邊大學會計學係。

摘要:在全球企業投融資的行業選擇中,現代租賃業已經成為眾多工業發達國家和一部分發展中國家的主要平台,同時在開展市場營銷活動過程中,現代租賃業也成為了開展設備促銷的重要舉措。因此,租賃已經成為了現代經濟體係的核心組成部分,受此影響,租賃會計的發展和完善則具備了重要的戰略意義,並且需要通過相關研究來對實踐當中的問題進行釋疑答惑。在本文的研究中,充分結合了國際會計準則的相關條例,就我國新頒布租賃會計準則中的相關會計問題展開研究,並且希望能夠通過這些研究工作的開展,對我國租賃會計準則形成行之有效的完善體係,發揮積極的促進作用。

關鍵詞:租賃;準則;租賃會計一、租賃會計準則中存在的問題

1、計量標準對公允價值的應用

在國際上的計量標準中,公允價值是在全球會計準則體係內應用較為廣泛的,而在我國,公允價值卻被刻意的規避,“賬麵價值”成為了我國租賃會計準則的價值計量標準。由於我國的租賃市場缺乏足夠的活躍度,因此在充分考慮我國國情的前提下,采用賬麵價值作為租賃會計的價值計量標準還是比較切合實際的。眾所周知,這種標準體係的采用,對企業的弄虛作假和利潤虛報能夠產生很大的預防作用,但不可否認的是,由於出租人的租賃資產沒有明確的賬麵價值,因此承租人很難了解其相關信息。導致這種問題出現的原因,首先是因為出租人的資產狀況會在賬麵價值上得到體現,因此出租人往往不會將賬麵價值進行公開。其次,我國企業的資產評估往往會出現較大偏差,因此賬麵價值所體現的信息和數據並不具備可信賴性。

2、如何處理或有租金

現行的租賃會計準則對承租人的或有租金做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實際發生的或有租金應該即時計入當期損益。或有租金的形成,是來源於承租人進行融資租賃交易時產生的必要支出。在新頒布的租賃會計準則中,允許融資租賃交易發生時產生的或有租金不在會計期間進行入賬,並且可以不進行相關信息的披露,但必須在實際發生時進行數據的體現,而當期損益也要對其計入。結合會計的謹慎性原則來看,這樣的規定是與之背道而馳的。由於或有租金的相關信息隻是在實際發生的時間段才進行當期損益的計入,因此就無法對企業的真實經營狀況進行體現,畢竟租賃開始日以及或有租金尚未支付的相應會計期間,財務信息的真實性無法得到保障。在財務報表的使用中,無論其來自內部還是外部,都無法全麵了解承租人所承擔費用的真實狀況,而使用者在籌資、投資和經營等相關業務上的決策行為則會因此而出現誤判。

3、內含利率的計算所出現的問題

所謂租賃內含利率,在相關的準則條文中,將開始租賃的即時租賃最低收款額與未擔保餘值兩者的現值相加,得出租賃資產原始賬麵價值的折現率。此利率計算方法在使用過程中會出現下列問題:

(1)由於未擔保餘值的計算需要將出租人的擔保餘值從租賃資產餘值中進行扣除,但租賃資產餘值的得來是估計所得,因此這種主觀值的存在,往往會在會計實務中產生被利用的可能。

(2)在折現率的計算上,是以租賃資產的原始賬麵價值為計算依據的,因此租賃的時間價值無法得到真實的體現。其原因在於,舊的租賃資產受通貨膨脹和設備折舊以及功能退化等因素的影響較大,因此其賬麵價值無法與公允價值相比較。

4、出租人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

對出租人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現行的租賃會計準則也做出了改變,由原來的計入當期費用修訂為“應收融資租賃款”的一部分。如此規定的原因,或許是將出租人初始直接費用所增加的出租資產價值進行了充分考慮,並且將這部分費用看作收回投資的一種形式。不過,在承租人的租賃交易形成時,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費用根本不會出現在所發生的“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中,因此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費用不可能在融資租賃款的應收科目裏得以收回,從而使得計入債權核算的投入支出無法收回,這種情況的存在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