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隨時都在計較自己的利弊得失,例如:“就算加班把工作做完也沒有加班費,所以不做。”“用公共電話打電話回公司,又不能向公司申請電話費,所以不打。”
這些人就是生怕自己落得“徒勞無功”的下場,拚命地做卻隻換得自己的損失,到頭來一點好處也沒有。
其實有時候的確可能會落到徒勞無功的下場,但並非每件事都是如此。如果每個人都唯恐吃虧,那麼就沒有人肯做事了。
如果是自己分內的工作,即使明知道會吃虧也必須義無反顧地承擔下來。有時候承擔大家都不願意做的事,反而是很好的出人頭地的機會,如果你唯恐吃虧而跟著大家一起推卸,那就等於是自己把機會往外推。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人生是很漫長的,從眼前來看或許所有的努力是徒勞無功的,但日後卻有意外收獲也說不定。相反的,眼前看起來很光芒耀眼的事,或許很快就褪色而變得一文不值。
因此,不要因為眼前沒有好處就不去做。如果一定得要有人來做這件事,那就毫不猶豫地承擔下來。無論如何,站在自我磨煉的觀點來看,任何事對於自己的人生都會有好處的。
隻要是自己努力做過的事,不論表麵的成果如何,這經驗都會是自己一生的寶貴財富。經驗愈豐富,人生也就愈富足,這財富可是別人奪不去也搶不走的。
美國暢銷書作家達爾·卡耐基寫道:我住在紐約的中心,距家不遠的地方有一塊未經使用的土地,長滿了黑莓,鬆鼠到處跳躍,我們管這塊空地叫做“森林公園”。
我經常帶著小狗雷克斯到那兒散步,因為它是個友善的小東西,而且公園的人又很少,所以我就讓雷克斯自由奔跑,不給它加狗鏈。
有一天,在公園碰到一位騎馬的巡警,他一臉威風地說道:“你是什麼意思,在公園裏讓狗隨便亂跑,這是違法的,難道你不明白嗎?”
我客氣地回答:“我知道,但我想它在這兒不會傷害任何人。”
巡警不屑地說:“你想它不會傷害任何人,法律可不這麼想,它很可能咬死一隻鬆鼠或小孩,這次我放你一馬,下次再讓我逮到,可別怪我不客氣。”
我乖乖地應允遵守。
我確實遵守了一陣子,但雷克斯不喜歡受到束縛,而我也不願這麼做,所以我們決定再投機一次。我鬆開了繩子,當雷克斯正衝向山坡時,天啊,我看到了那位“法律使者”。
我知道這次一定完蛋,因此還未等他說話,就開口說道:“警官,我承認自己錯了,上次你就警告過我,如果再不鎖住小狗就要罰款,這次我沒有借口。”
“但是,我卻違法了。”他說道。
巡警接著說:“像這麼小的狗,應該不會傷害人,你好好看住它,讓它到對麵的山坡去玩,不要讓我看到就行了。”
這位巡警所表現出來的就是“人性”,他希望受到別人的尊重,所以當我開始譴責自己,使他獲得自尊後,他表露了人性慈愛的一麵。
假如我當時一再為自己辯駁,那麼有誰能夠爭過警察呢?
我勇敢地承認自己的錯誤,尊重他的職責,而他也站在我的立場為我設想,一場可能爆發的舌戰就因此而煙消雲散了。
如果你確實做了錯事,由自己來承認不是比由他人口中說出來要好受些嗎?這樣別人更會以開放的胸懷來原諒你的過失。
費德納·瓦倫是一位商業美術家,他就是用這個方法使一位傲慢、挑剔的顧客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