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問題研究
財務管理
作者:王濤
【摘要】 地方債是現階段地方政府融資的主要手段。隨著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的逐漸擴大,地方政府債務已經成為影響我國財政和經濟安全的重大隱患。本文以地方債務的規模問題為中心,首先分析了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形成的原因,接著列舉了國外先進的政府債務管理方式,最後闡述了我國地方債務規模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
【關鍵詞】 地方政府 債務規模 治理建議
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我國在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上麵都得到了快速的發展。然而我們應當認識到,在經濟快速發展的背後存在著一定的隱患,那就是地方政府為了滿足大規模投資和融資的需求,大量的舉借債務,導致了地方債務規模不斷擴大,地方政府債務存在著一定的風險隱患。
一、地方政府債務形成的原因
1、地方政府財政收支存在缺口
政府債務形成的原因就是政府的收入小於支出。我國統計局在統計年鑒中公布的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為69011.16億元,而當年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則為119740.34億元,財政收入與財政支出相差懸殊,如此大額的差距,地方政府隻能通過舉借外債來彌補缺口。除此之外,造成財政收支存在缺口的一個原因就是分稅製改革。從1994年起,我國開始實行分稅製改革,即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財權、事權進行了重新劃分。此次改革中將我國的稅種劃分為中央稅、地方稅以及中央地方共享稅,其中歸屬於地方的稅種主要有營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契稅等;中央地方共享稅主要有包括增值稅、所得稅等。在分稅製改革之後,地方財政收入大幅下降。隨著地方財政收支缺口的不斷擴大,財政負擔增加的同時,債務風險不斷加劇。
2、政績考核製度尚不完善
政績考核製度的不完善也是地方債務規模越來越龐大的一個主要原因。如今,我國對地方政府官員的管理實行自上而下的任免製和考評製。上級領導在對地方政府幹部進行考評的時候主要參考的指標為國內生產總值、固定資產投資額、市政建設的發展程度以及招商引資的數量等。這些指標不僅關係到他們任期時業績的評價,同時也影響到以後官職的晉升。因此,許多地方官員為了晉升,大規模的吸引國內外投資、建造“政績工程”、“形象工程”、舉借大量的長期借款。在我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任職期一般為五年,因此本屆政府在任時期舉借的長期債務全部轉移給了下一任政府領導人,本屆的政府不僅可以實現自己的政績目標,同時還不用償還借款,這就促使了政府盡可能的增加舉債,導致了政府債務規模越來越大。
3、債務管理法製體係不健全
我國地方債務管理的法製體係仍存在一定缺陷。在舉債的時候,地方政府沒有舉債權,因此隻能夠通過不規範的形式進行借債。再加之許多政府不按照預算管理的要求進行債務的管理,這就使得上級政府很難對其進行有效的風險管控。同時,由於我國目前的法規體係就事論事,連續性不強,不能對地方債務形成有效的規範。
二、典型國家政府債務管理的經驗借鑒
1、美國:法規控製型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模式
美國是由聯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三級政府構成的聯邦製國家。各級政府均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舉借債務。在舉借債務的形式上麵,聯邦政府可以發行公債,而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可通過市政債券、融資租賃和銀行借款等形式舉借債務。同時,美國構建了一套完整的債務管理法律體係,以防止政府過度負債,平衡財政收支,發揮法律法規對市場的調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