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芳華按時醒了過來,煎了一個雞蛋,熱了兩個小饅頭,倒了一杯牛奶。
聽著自己喜歡的音樂,很安靜的享受完了自己的早餐。
八點,芳華準時開了店門。
這時候基本沒有客人,芳華拿了本服裝搭配的書在看。
正想著如何搭配店裏的衣服呢,進來兩個女孩子。
不是來買衣服的,兩人是看到貼在門口的招聘,是其中一個進來找工作的。
小姑娘清清秀秀的,話不多,但也蠻穩重。
年紀不大,才十九歲,之前在一家童裝店上過半年的班。
看了她的證件,就住在這附近。
“那個,很冒昧的問一下,你之前離職是什麼原因呢?”
“離家太遠了,在城北那邊,晚上下班回家不太安全。”
對於這個原因,芳華表示了解。
店員的工資,芳華也谘詢過,包吃六百,不包的話八百。
對於這個工資,兩人都很滿意。
打印了身份證複印件什麼的,兩人很快簽了合同。
合同裏有一個月的見習期,這也是行業規矩。
回家告知了家人,那個叫吳萍的姑娘,當天就過來上班了。
招的是這附近的人,小姑娘上班方便,芳華也很放心。
她之前一直不滿意前來應聘的女孩子,就是不放心。
現在能找到個附近的店員,那心是完全放下來了。
俗話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苗,就算有什麼事,也好找人。
芳華之前從同事們那裏聽多了店員和老板之間的各種糾紛,她心裏也怕。
好多年輕都不定性,正是愛玩的年紀。
那種幹一段時間,把你搞得亂七八糟後甩手走人的,實在太多了。
也是考慮到這一點,芳華之前找人的時候一直有些挑剔。
那種看起來有些輕浮的,給人感覺滿不在意的,她是堅決不敢要的。
這個小店是她的心血,她自然是要用心經營。
在推銷衣服方麵,吳萍比芳華要有經驗得多。
除了看書,學習那些前輩們總結出來的經驗,芳華也學習吳萍的銷售經驗。
隻招一個人還是不夠,畢竟不可能從早上八點一直上到下班,客人多的時候一個人也忙不過來。
這幾天,一直是芳華在忙,可是這也不是回事。
已經出現了好幾起衣服丟失事件了,就是因為客人多的時候照顧不過來,被那愛貪小便宜的順手牽了羊。
吳萍說,她有個鄰居,三十來歲,之前自己開了好幾年的店,後來要回家帶還就沒開了,孩子上小學了,一直在找工作。
距離遠的不行,上班時間長得不行因為要回家看孩子。
工資低了也不樂意,一直沒找著。
第二天,吳萍把人帶了過來。
三十來歲的女人,身材有些發福,臉色也不夠年輕漂亮了,但是嘴巴很會說。
雖然有些社會上沾染的浮誇,但是挺利索的。
她著重說了自己的各種需要,芳華也說了自己的要求。
一番商討下來,雙方都還算滿意。
工資比照吳萍,一天八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