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中間一個小時的午飯時間。下午一點半到晚上九點半,中間同樣是一個小時休息時間。早班晚班,一周輪換一下,如果有事情要換班,兩人自己協商。
客人多忙不過來的時候,芳華隨時可以幫忙,也不會特別累。
——
那天,芳華早上出去買菜的時候碰上了村裏的人。聽說,大叔在工地上受了傷,現在正在住院。
回到店裏,芳華一直都有些沉默。兩年都沒有回去過,一來是因為秦漢民的事,二來是大叔大嬸接受了吳家那十萬塊錢的事。
不管是哪件事,都像一道梗,死死的掐著芳華的心。她感覺,自己就像就像那豬圈裏的豬,養大了賣出去。
大叔大嬸包庇秦漢民芳華理解,畢竟那是親兒子。拿錢芳華也理解,畢竟養了自己這麼多年。可是理解並不等於就能接受,她雖然不說,可她還是很難過。
換了一身衣服,芳華提著包包出了門。買了一些營養品和水果,芳華直接去了醫院。不管怎麼說,當初是大嬸抱了自己回去,是兩人把自己養大了。
對於芳華的到來,夫妻倆都很驚訝。自從當初被秦漢民欺負後,芳華再也沒有回去過。他們知道對不住芳華,可是他們也不可能去告自己的兒子啊。
後來接受了吳家的十萬塊錢,在他們心裏,芳華就已經是吳家的人了。幫吳家養了孩子這麼些年,拿吳家的錢也是應該,隻是麵對芳華的時候,總是有些過意不去。
不過吳家條件好,又是城裏人,認回去也不錯。
——
夫妻倆在想什麼,芳華不知道也猜不透。
大叔傷的是左手,據說是被落石碾壓,粉碎性骨折。骨頭已經接上了,用夾板固定著,以後就算恢複了,隻怕也會有很大影響。
芳華正垂著頭給大叔削水果,大叔的老板和幾個工友過來了。這是工傷,就算是大叔大意才出了問題,可是老板依舊要負很大責任。
大叔已經跟隨這個老板很多年了,出了問題,誰都不好受。那個老板家本就是城裏的,自從大叔住院,家裏的人每天都往醫院跑。醫院裏的各種費用也是那老板支付的,兩家已經決定好了私了。
因為去工地給大家煮過飯,大叔的工友和老板,芳華都是認識的。叔叔伯伯的喊了一圈,手腳麻利的給大家倒水拿水果。
看到秦漢民夫妻倆進來,芳華也沒搭理,禮貌的和大家告別。出去的時候,芳華把大嬸也拉了出去。拿了兩千塊錢給她,也不去看她的神色,提著包包離開了醫院。
秦家那點事,都是鄉裏鄉村的,即便秦家人瞞得死死的,隻說芳華被認回去了,可大家也都是知道的。秦家出了事,芳華能過來,已經是孩子的心意了。
看到張小花拿著錢進來,大家越發覺得這孩子不錯。如果不是秦家人當初糊塗,這孩子說不定早就上大學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