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通過事故專案調查小組的努力工作,青龍江二橋塌橋事故的原因很快有了結果。
由於受傷人員主要是摔傷和支架的碰傷,加之省市醫生專家隊伍的全力救治,青龍江二橋塌橋事故的最終死亡人數為九人,受傷十三人,直接經濟損失上千萬元,這些指標都達到了較大安全事故的上限,但又沒達到重大安全事故的標準,最終,被定性為較大安全事故。
經專案組的調查,造成這起較大安全事故的原因也很快有了結論:這是一起由施工單位偷工減料和技術力量不足所引發的人為責任事故。
根據法律準許而有效采集的人證物證和書證,專家們一致認定,引發橋墩倒塌的直接原因主要有兩條,一是由於施工單位根本不具備橋梁施工的基本技術條件,基本沒有合格的施工技術人員,致使最早開工的東部橋墩施工,從打樁柱起就一直存在嚴重的技術質量問題,造成多根樁柱傾斜,事後又在返工問題上弄虛作假。二是由於施工單位嚴重的偷工減料,橋墩鑄造的鋼梁鋼筋,均存在規格上以小充大的問題,減少了近一半的鋼材,致使橋墩的應力係統嚴重失衡,在樁拄傾斜的帶動下,導致橋墩迅速發生傾斜而倒塌。
從事故的責任劃分上,雖然這起事故的責任方很多,但作為設計方的省交通工程設計院,其設計資質、設計思路、設計質量和設計規範均沒有任何責任;作為承建方的省路橋工程集團公司也是國內一家知名路橋建設企業,其承建的許多工程還獲得了國家級獎勵,也沒有直接責任,但負一定的質量管理責任;作為監理方的西川標準監理公司,是省建委下屬企業,其監理資質和監理品牌都在全省名列前矛,它雖然有返工核查的疏忽,但卻是下達質量返工責任書最多的單位;政府的相關監管部門,不論是市交通局,還是市建委和下轄的工程質量監督站等幾個主要主管單位,也基本上按法律規範及時實施了自己的監管責任,曾召開過多次質量監督協調會議,並兩次下發過返工重建的正式文件。因此,實際上,全部責任應主要由施工單位唐州市成林建築有限公司負責。
專案調查組還查明,青龍江二橋工程隻是137國道改道工程中的外環路連接工程的一部分。而全部工程一共分為三個標段進行了公開召標,三個標段中標的承建單位都是省路橋工程集團公司,三個標段的監理單位也都是西川標準監理公司。但其中不一樣的是,在137國道改道的兩個主標段,施工單位均為省路橋公司的下屬施工公司,僅有外環路連結工程這一標段,其中包括青龍江二橋工程和高速公路聯接路段兩部分,是由資質和技術力量都明顯不合格的唐州市成林建築有限公司負責施工的。很明顯,這是一起典型的違規轉包工程案。